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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1.5亿存款失踪案”迎终判:上诉被驳回,超亿元资金无从追讨

2020-03-24 22: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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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5年有余,案情被网友调侃“连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的泸州老窖1.5亿元存款离奇失踪一案迎终审判决。

3月23日晚间,泸州老窖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存款案《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这意味着,针对这起存款丢失案,对于通过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两家涉事的中国农业银行支行仍需承担6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仍由泸州老窖自行承担。泸州老窖方面表示,“截至3月24日,已收回长沙存款案涉及合同纠纷款项2023.99万元。”

这对于填补1.5亿元的资金窟窿而言,犹如杯水车薪。3月24日上午,就是否会针对该案件提出重审等相关问题,泸州老窖方面在回应《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称,余额部分正在积极追讨中,相关进展将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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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需追溯到2014年10月。

彼时,泸州老窖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以下简称“厂商迎新支行”)签订存款协议,之后,根据协议先后分4次以网银方式向公司账户汇入共计2亿元。2014年4月23日,第一笔5000万元存款到期,泸州老窖通过一般存款户转回了该笔存款及相应利息。5个月后,公司剩余1.5亿元存款到期。次日(2014年9月26日),财务人员在转款时却被银行告知公司账户上已无该笔资金,不能按时划转,上亿资金不翼而飞。

“经多方协调多次磋商无果,公司决定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泸州老窖方面在彼时的公告中称,公司将就此事项于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由于管辖权的原因,2015年3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移交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4个月后,以该案件涉及刑事案件,审理需要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构为依据为由,泸州老窖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湘高法民二初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诉讼。

直到2019年5月,泸州老窖收到长沙存款案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称,对泸州老窖与迎新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即“长沙存款案”)涉及到的刑事案件经湖南省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涉案金额为1.49425亿元,对于泸州老窖通过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由迎新支行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沙红星支行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泸州老窖自行承担。

对于这一判决,泸州老窖表示不服,其在2019年5月17日的公告中称,“现该案处于上诉期,当事人不服该判决可以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目前该判决暂未生效。”

不过,从目前终审的结果来看,泸州老窖最终未能如愿以偿。“根据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无重大影响。”在3月23日的公告中,泸州老窖如是表示。

3月24日中午,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元熹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终审判决后,公司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应包括新证据、证据瑕疵或错误、法律的适用错误以及程序的适用错误等。而据一位酒行业业内人士对记者表述,“就目前来看,泸州老窖再上诉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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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亿元存款失踪之谜

至此,随着后续款项赔付事宜的基本敲定,这桩持续长达5年多的长沙存款案也将尘埃落定。那么,这起超亿元存款究竟是如何离奇失踪的?2019年8月1日,主犯的一审判决书的披露,彻底揭开了这起巨额存款失踪案背后的连环骗局。

2012年下半年,为应对白酒销量下滑,泸州老窖推出“资源交换,助力营销”方案,即其将5000万元为单位以定期方式存入银行一年,合作银行按照国家规定的一年定期利率上浮10%付息给泸州老窖;而合作银行通过该存款,获取存贷差收入,以团购价购买泸州老窖指定产品,合作银行必须确保存款安全。

以存款换销量,这对泸州老窖而言的确是笔好生意,不过,祸根也就此埋下。2012年10月,宁波商人袁某从在江西做陶瓷生意的朱某处得知泸州老窖有上述“资源交换”业务,认为可以利用一年的定期存款期套取该款使用,便与朱某合谋共同套取泸州老窖的存款。随后,袁某经人引荐,结识了时任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行长郑某。

2013年4月,袁某雇人冒充农行工作人员,以银行名义与泸州老窖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并获取了泸州老窖相关开户印鉴模板及开户资料。随即,朱某等人冒充泸州老窖工作人员,持根据泸州老窖模板伪造的泸州老窖相关印鉴及开户资料来到银行,以泸州老窖名义在银行开户。

因所持泸州老窖账户资料不齐全,不符合开户及开通网上银行条件,朱某贿赂郑某,通过“特事特办”程序开通账户及网上银行,并伪造了面额为5000万元的单位存款证明书交给泸州老窖的财务人员。

为顺利将存款转出,朱某等人又安排人冒充泸州老窖公司员工到农行长沙红星支行用伪造的泸州老窖公司开户凭证开立了泸州老窖账户。之后,袁某安排人员使用密码支付器、加盖了伪造的泸州老窖公司财务印章的取款凭证,将存款取出。

2013年6月、9月,袁某、朱某等人又以同样的方式分两次获取泸州老窖资金共计1.5亿元。直到2014年9月,泸州老窖才察觉被骗。一个月后,泸州老窖在证券交易所发布重大诉讼公告,披露该事实。袁某见事情败露且无法归还上述钱款,于是逃跑至泰国,直到2018月2月,长沙市公安局将潜逃泰国曼谷后向当地警方投案的袁某押解回国。

据袁某供述,他起初只想通过违规操作套用资金,到2014年9月,其都一直想还钱,后因朱某无法凑齐应付款项,其一人无法填平资金缺口继而于2014年9月底选择逃跑。截至案发时止,扣除案发前归还的5057.5万元(含利息),上述案件仍有14942.5万元未归还。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袁某因犯诈骗罪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20万元;同时,继续追缴诈骗犯罪所得人民币14942.5万元发还被害人泸州老窖。其中,责令袁某退赔犯罪所得人民币11686.3万元。

实际上,泸州老窖涉及的存款纠纷远不止于此。2019年5月,泸州老窖在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称,除迎新支行外,其与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亦发生合同纠纷,涉及金额超亿元。

记者 马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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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泸州老窖“1.5亿存款失踪案”迎终判:上诉被驳回,超亿元资金无从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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