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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土地供应再次“强区放权”:除7种情形外均由区政府审批

澎湃新闻
2020-05-20 09:3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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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3月深圳棚改“强区放权”正式施行后,深圳将再对土地供应“强区放权”。

5月1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职权调整的决定》,从2020年6月1日起,除7种情形外,其余土地供应方案都将下放至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负责审批,此举将进一步优化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职权配置,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流程。

具体而言,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的7种情形包括:居住用地(不含通过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方式出让的居住用地);作价出资用地;市投市建项目用地;以划拨或者协议方式供应的只租不售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和科研项目用地;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流转方案;置换用地;占用国有储备土地总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留用土地、征地返还用地、安置房用地。

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将负责辖区内市、区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具体包括: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征缴地价款及利息、滞纳金;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以及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同时,原由市政府行使的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审批职权,也将调整至区政府行使,但国家和省级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除外。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审批(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临时用地合同签订、土地复垦管理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等),探矿权人与采矿权人之间勘查作业区范围和矿区范围争议的裁决等职权,也将由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

另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下个月将出让4宗居住用地。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5月19日发布公告,拟出让位于龙华、坪山及深汕特别合作区的4宗居住用地,挂牌期自6月9日起至6月18日。

4宗地均为二类居住用地,使用年限70年。A822-0409宗地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土地面积31500.86平方米,建筑面积157500平方米。A822-0409宗地建设住宅类型为出售的人才住房。G11341-0136宗地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土地面积19068.05平方米,建筑面积85800平方米。G11341-0136宗地建设住宅类型为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

同期拟出让的还有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水底山温泉东的2宗普通商品房居住用地。

    责任编辑:姚俊俊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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