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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有无义务将装饰装修恢复原状?

2020-05-23 16: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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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象中的出租房

是这样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

然而房东的出租房

却是这样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今很多人

都喜欢给出租房改造

那么租赁合同到期后

翻新过的出租房

需要恢复原样吗?

近日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就审结了一起

房屋租赁纠纷案

法院查明

宋某与某公司

签订租房合同

合同签订后

宋某将房屋交付给某公司

为方便员工居住使用

某公司与宋某协商

将涉案房屋间隔成小间使用

宋某去现场查看后同意

但要求某公司在租赁期满后

将房屋恢复原状

某公司表示同意

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

某公司出资雇佣工人

对涉案房屋隔墙进行拆除

后因施工问题与周边邻居

发生纠纷未能全部拆除

某公司协商未果后撤出现场

宋某遂将某公司起诉至法院

要求其将涉案房屋恢复原状

并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费用

一审法院认为

涉案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有效合同。

租赁期满后,宋某要求某公司将涉案房屋恢复原状,某公司也委托施工人员对涉案房屋装饰装修进行拆除,因工人在拆除过程中,与涉案房屋的相邻方发生矛盾,未能拆除完毕,致使未能恢复原状,至今未能将房屋按原状交付宋某,给宋某造成的损失是持续性的,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遂判决支持了宋某的诉讼请求。

某公司不服

一审判决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

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本案中,宋某同意某公司装修的前提是租赁结束后将涉案房屋恢复原状,某公司对此是认可的。实际上,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某公司也出资试图将涉案房屋恢复原状,但因与邻居发生纠纷未能全部完成,故二审法院认为涉案双方对于恢复原状有特别约定,遂以此驳回了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房子是租的

但生活不是

在改造之前

和房东商量好

才是最重要的

——————————

来源:江西法院综合自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房屋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有无义务将装饰装修恢复原状?》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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