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江苏高院:中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进行集中管辖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叶映荷
2020-07-21 18:58
来源:澎湃新闻
金改实验室 >
字号

中行“原油宝”事件迎来新进展。

7月2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等事项的公告称,江苏省范围内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就“原油宝”事件以中国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为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或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其中,根据诉讼标的额,依法属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这意味着,江苏省内的“原油宝”客户从此诉讼“有门”。

回溯“原油宝”事件,最早可追溯至3个月前。

4月21日,WTI原油5月期货合约出现历史负值的结算价-37.63美元/桶。受其影响,中国银行原油宝美国原油5月合约出现了“穿仓”——投资者发现其本金不但全部亏尽,还倒欠银行1-2倍钱。

对此,投资者主要质疑点在于中行的产品设计上是否有问题,未强制平仓是否合规,风控机制是否完善,是否符合适当性匹配等问题。

4月23日凌晨,投资者陆续收到中国银行扣款和催缴欠款的短信。因担心被中行当做补缴资金划扣,不少投资者纷纷将存在中国银行卡中的存款和其他理财转出。

4月24日晚,中行发布公告称,将全面审视产品设计、风险管控环节和流程,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

4月29日,中行发布公告表示,正在全面梳理审视产品设计、业务策略和风险管控等环节和流程,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同时表示,目前中行正积极研究并争取尽快拿出回应客户合理诉求的意见。

5月4日,国务院金融委对“原油宝”事件表态称,要高度重视当前国际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部分金融产品风险问题,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控。要控制外溢性,把握适度性,提高专业性,尊重契约,理清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次日,中国银行网站发布《关于回应“原油宝”产品客户诉求的公告》称,近期中行积极了解客户诉求,本着法治化、市场化的原则,尽最大努力维护客户利益,已经研究提出了回应客户诉求的意见。目前中行相关分支机构正按意见积极与客户诚挚沟通,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协商和解。如无法达成和解,双方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中行将尊重最终司法判决。同时,中行保留依法向外部相关机构追索的权利。

根据此前一位深圳的投资者所说,中行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对其表示,每个人情况不一样,比如买入成本不同,所以具体情况需要当面沟通。

澎湃新闻记者根据多位投资者叙述以及多家媒体报道不完全整理,发现和解方案大致分为三层:1000万元以上的客户需自行承担全部保证金损失,至于穿仓的部分由中国银行承担;1000万元以下,负价损失由中国银行承担,此外有和解方案为事后保证金多扣的钱退回,退回本金20%,也有和解方案按照4月20日22点结算价格的20%强平,还有退回20%的保证金;另外,投资金额很小的客户可以全部赔偿。

5月16日,据金融时报报道,中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已与超过80%的客户完成了和解签约。

5月19日,金融时报报道称,中国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针对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银保监会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已于近日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截至目前,立案调查并未公布最新进展。

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等事项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统一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现就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范围内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就“原油宝”事件以中国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为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或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根据诉讼标的额,依法属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前述江苏省范围内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是指办理“原油宝”业务所使用中国银行银行卡开户行在江苏省范围内的客户;前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是指客户办理“原油宝”业务所使用中国银行银行卡在江苏省范围内的开户行。

三、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江苏省范围内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提起民事诉讼的,可到管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立案申请,也可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在线方式提交立案申请,也可通过跨域立案方式,在江苏省范围内任何一家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特此公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陈建慧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