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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丨对于狗只弃养,除了罚款还要做什么?

澎湃特约评论员 李国炜
2020-08-09 12:3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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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浦东警方查处了上海首例养犬人遗弃犬只案。狗主人因犬只年事已高,且患有老年犬基础疾病,将已经养了18年的犬只弃养。浦东公安对狗主人吴某进行口头传唤,在问清情况之后,依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对狗主人处以罚款500元,并吊销《养犬登记证》。

流浪狗、流浪猫等流浪动物影响公共卫生,滋扰社区安全,惩戒随意弃养行为的意义不言而喻。为达到“不敢弃”的效果,有些国家和地区的惩戒规定堪称严厉,比如德国下萨克森州规定,弃养宠物最高可处25000欧元罚款,香港《狂犬病条例》则规定:“动物畜养人如无合理解侍而弃掉其动物,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0,000及监禁6个月。”

严刑峻法固然有威慑之功,但亦有鞭长莫及之短。​譬如《2015年深圳市流浪犬只调查报告》显示,深圳市内平均每平方公里有16只流浪狗,全市流浪狗数量在1.1万至1.6万之间。面对巨量的流浪狗,查明其前世今生,并依法追究责弃掉者责任,显然是很困难。

因此,减少流浪狗还需从源头解决问题。高收入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显示,推广尽责动物主人及鼓励领养流浪动物被认为是有效控制流浪动物数量的关键。

以香港为例,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负有管理流浪狗的法定职责。依据《猫狗条例》,除为狗只进行植入芯片和登记外,渔护署通过多项新和优化措施,加强流浪动物的管理工作。主要举措包括:(一)持续透过公众教育和宣传计划推广做个尽责任宠物主人的信息。(二)除了劝谕市民切勿因一时冲动而购买宠物外,强调饲养宠物后需承诺照顾它们一生、妥善照料、适当管理和控制,及切勿遗弃它们。(三)为减少被遗弃的幼犬数目,鼓励主人为其狗只绝育,并为从渔护署的伙伴动物福利机构所领养的狗只提供免费绝育服务。(四)对于因市民举报而遭捕获的流浪狗,会致力帮助它们与主人团聚。没有主人的流浪狗如身体状况良好及性情温驯,透过伙伴动物福利机构为狗只安排领养;只有无法被领养的动物,会以注射过量麻醉药进行人道处理。

通过上述措施,流浪狗的数目得到的有效控制,据香港渔护署披露,全港浪狗数目由2015年的2412只减少至2017年的1566只(即在过去三年减少35%),与流浪狗滋扰有关的投诉,亦由2015年的6060宗下跌至2017的4268宗 (减少30%)。

目前,上海正在修订养犬管理条例,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及执法经验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成熟的经验我们可以移植,不仅只是简单宣扬“严刑峻法”,但还要深挖他们为立法及执法做了哪些准备、遇到了哪些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等法律条文背后的各项影响因素,唯有如此,才能保证修订后的养犬条例既符合国际潮流和时代精神,又具有可执行性。

    责任编辑:程仕才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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