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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的罪与罚,从谭松韵母亲被撞案谈起

2020-09-08 11: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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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坪山检察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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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头少年&法律民工的聊天记录▽

秃头少年

法律民工

小民工,你快看热搜,好多知名大V爆料谭松韵母亲被撞案有黑幕呢,据说关键证据缺失,公诉人故意包庇肇事者,看得我都要气炸了!

完整的庭审视频在网上能看到了,完全不是营销号说的那么回事。

我看看……

证据啥的我也不懂,但“老男人脸上泛着油光,要用事实来给不懂法的城里人上一课”讲的是公诉人吗?

是哇,出席庭审的明明是个青年女检察官团队,被无端人身攻击成“泛着油光的老男人”,这些营销号一点底线意识都没有。

他们这样做,只是永久禁言就算啦,是不是太便宜这些营销号啦?

如果是公然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他人法律上有相关规定(点击查看大图)

轻则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5-10天,

重则能以刑法中侮辱诽谤罪追究这些人的刑事责任。

这种造谣生事的确实应该严惩。这个案子我还有疑问,交通肇事都造成1死1重伤1轻伤,为啥公诉人才要求判3-7年哇,这是不是太轻啦?

简单点说,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肇事者是不希望伤亡结果的出现,不同于撞人后故意二次碾压。故意二次碾压属于故意杀人,就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根据刑法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有三档法定刑:

第一档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二档是交通肇事逃逸或有其它恶劣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

第三档是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这看起来,公诉人的量刑建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不对不对,这个案子肇事者撞人之后跑了是逃逸吧,谭松韵母亲也死了,咋就不是逃逸致人死亡呢?

你问到关键点了。逃逸致人死亡这句话暗含了因果关系,是逃逸的行为导致了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但根据庭审视频,谭母被撞后被及时送到了医院,死亡的原因是抢救无效,和逃逸行为无关。

我明白了,网上说司机吸毒驾驶,这种行为应该能判重点吧?

毒驾在刑法中并没有专门的犯罪进行处罚,如果出现了伤亡的后果,一般是以交通肇事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但在本案中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司机毒驾。虽然肇事司机在1月2日投案自首后的尿检呈阳性,但事故发生在上年12月31日晚。即司机吸毒有可能存在两个时间点,既有可能是在事故前吸毒,也有可能是在逃逸后归案前吸毒。在吸毒时间点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按照“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不能认定司机毒驾。

(点击查看大图)

另外,我看到网友在讨论肇事司机是醉酒驾驶还是酒后驾驶,这两个有区别吗?

这是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而饮酒驾驶就是字面含义,喝酒之后驾驶机动车就是饮酒驾驶(酒驾)。在本案中,司机肇事逃逸的两天后才归案,无法做血液酒精检测,公诉人无法证明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酒的标准。但喝酒的行为既有人证物证,同时司机也自认,所以饮酒驾驶才是正确的说法。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从这个案子中看来,喝酒开车对司机、对被害人都是个悲剧。

是哇,醉酒驾驶会成立危险驾驶罪,如果造成伤亡结果,则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仅自己要进牢房,还需要承担高额的民事赔偿。即使达不到醉酒标准,行政拘留、罚款以及吊销驾照等行政处罚是跑不了的。

老铁,和你交流完我觉得自己法律知识上了一个台阶。对你的专业水平,我只能respect!

无他,总结起来就两点需要谨记:一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注:本微信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任何涉及版权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妥善处理!)

原标题:《交通肇事的罪与罚,从谭松韵母亲被撞案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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