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广州自闭症男童烈日下穿棉衣拉练身亡,机构负责人获刑1年

南方+客户端
2020-09-16 14:39
一号专案 >
字号

南方+客户端9月16日消息,高温32.1°C的天气下,3岁的自闭症男童嘉嘉,被“老师”带领着走了十几公里路。当天晚上,嘉嘉因热射病(中暑)身亡。

这间自闭症康复机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事发后,机构负责人夏德均及其女儿夏某被警方控制。受审期间,夏德均去世,案件被终止审理。

近日,广州中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女儿夏某因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高温下拉练,3岁男童中暑身亡

据记者了解,2013年,湖南籍男子夏德均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开办了一家名为“天道正气”的自闭症康复训练基地(正规名称为某咨询公司),对外招收自闭症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夏德均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6年3月份,夏德均先后两次脑出血致行动不便,后该基地由其女儿夏某代为管理。

同年3月2日,自闭症患儿嘉嘉(2012年5月出生)被其母亲送到上述基地进行康复治疗。

2016年5月3日,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裕丰村的特殊儿童体质训练基地门前,家长把嘉嘉的照片贴在院子铁门的柱子上。

同年4月27日上午和下午,在最高温度达32.1摄氏度的高温天气下,该公司的“老师”根据公司安排,先后两次带嘉嘉和基地的其他自闭症患儿身穿棉服进行十几公里的走路训练。

当天16时许,基地员工简某发现嘉嘉有发烧中暑等身体不适现象,遂让其在床上休息。至19时许,嘉嘉出现发热和抽搐迹象,基地工作人员龚某(另处理)知悉后,电话请示被告人夏某对嘉嘉病情的处理措施。夏某便咨询了父亲夏德均,被告知“将嘉嘉放到太空舱里保暖”。而后,她将这个处理决定转告龚某。

当天20时许,夏某和夏德均回到基地,见嘉嘉仍发烧抽搐,但未及时送其去医院治疗。至21时30分,他们才打120求救。嘉嘉却因抢救无效,于当天23时许死亡。

经鉴定,嘉嘉的死亡原因符合因热射病致死。

孩子发烧,却用“太空舱”保温

案件受审期间,法院查明该康复基地接收的都是些有自闭症和发育迟缓的小孩,收费每月1.08万元。嘉嘉的母亲张某表示,康复基地当时向她承诺,预期21个月内可让小孩接近康复。

据照顾嘉嘉的康复基地员工简某证实,该康复基地是由夏德均一家三口共同经营,案发时基地一共接收了11名自闭症儿童。简某的主要任务是照顾自闭症患儿以及对他们进行体质康复训练。主要方法为带他们穿羽绒服等厚衣服走路,一天走18公里左右,上下午各9公里。基地每周日都会开会,讨论如何照顾小孩,夏德均说如果小孩发烧感冒,就给孩子多喝水,用太空舱保温等,说这样做可以让孩子出一身汗、排毒,加速新陈代谢,让大脑发育。

简某证实,2016年4月27日当天19时许,嘉嘉身子抖得很厉害,感觉很不正常,其打电话给夏某,夏某说按基地的方法先给孩子喝水降温,后来情况严重问要不要送医院时,得到的回复是用太空舱保暖。“这种办法是夏某教给每个老师的。”直到后来基地才拨打120求救,但嘉嘉被送到医院后没能抢救过来。

番禺区气象局证明,案发当天录得最高气温是32.1摄氏度,最低气温是23.5摄氏度。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一年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嘉嘉当天穿着羽绒服、双层棉裤,在散热困难的情况下,上下午各行走9公里。特别是傍晚出现抽搐、发热等症状后,又在升温至70摄氏度的太空舱再保温处理。120到场时小孩已经昏迷,体温一度达42摄氏度,经检验分析,嘉嘉符合热射病(中暑)的法医特征病理学改变。

广州番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夏某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夏某不服,提出上诉。

广州中院二审查明,原判认定夏某代为管理康复训练基地期间,安排嘉嘉在高温天气下穿着厚棉衣进行长距离拉练、使用太空舱加温等方式训练,导致其中暑、抽搐。

在基地工作人员打电话向夏某求助时,夏某转述其父亲要求对小孩使用太空舱保温的决定,导致被害人病情加重,且在120急救医生到场后,夏某不如实告知被害人经历高温拉练、太空舱加温等情况,导致贻误病情,最终造成被害人因热射病(中暑)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广州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题为《广州自闭症男童烈日下穿棉衣拉练身亡,机构负责人被判刑》)

    责任编辑:柴敏懿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