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问吧精选|罗冠军事件反转,曾转发谣言要担责吗?

2020-09-20 22: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字号

“罗冠军没有强奸我。”

还记得你曾经围观的这部“狗血剧”吗?

今年7月,女博主梁颖发布长文,称自己与男友罗冠军第一次约会时,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被“强奸”,并表示罗冠军劣迹斑斑,在大学期间曾有“强奸”别人的经历。

瞬间,“罗冠军”成为网络热词,新浪微博话题阅读量超13亿。

沉默了一个多月,8月31日起,罗冠军发多篇微博长文,澄清与梁颖之间的感情经过与真相。此后,梁、罗二人不断通过网络发声。

罗冠军称,自己“已经社会性死亡”,半年搬家3次,工作换了3个,希望公检法加快速度尽快给自己一个“背书”。

9月5日,梁颖和罗冠军各自发布通报澄清事实,梁称罗冠军没有强奸自己,因双方“没有处理好分手事宜,才会在网上曝光冤枉罗冠军”。罗表示,“已放弃了所有刑事控告,民事名誉侵权诉讼正常进行”。

9月18日,罗冠军公开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梁颖报称被强奸案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罗冠军发布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事件至此步入尾声,那原先转发谣言的人需要担责吗?

//本期话题//

Q&A

@澎湃网友mimYRb:转发这个不知是不是真的的消息算什么行为?需承担什么责任?

贺律川:你所述的情况可分为几种:一是,你不知道是否是真的,但事实上是真的,由于不存在编造虚假事实以及明知是虚假事实而传播的的情节,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二是,你不知是否是真的,但凭常人的基本认知,可以明显判断出是假的或极大概率是假的,而却抱着“好玩”的心态而随手转发了,这样的转发行为也是有可能被推定为故意或是明知的,比如转发类似战争、恐怖袭击、重大公共事件等信息,对待这样的信息,必须要慎之又慎。

三是,而对于上述第二点以外的其他信息,你确实不知是否为真实的信息,按照常人的认知也难以判断的,如仅仅是转发,不存在捏造、篡改事实的行为,且在当事人澄清事实后及时删除的,也是不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一日之光:以发布内容目的去判断那些大V,还是太主观了,现在信息传播得那么快,很多事情会造成的影响是在发布之前无法预料的,您觉得呢?

贺律川:每一个实施网络暴力的“黑粉”其实均有可能成为压垮被害人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当然从功利的角度,受害人家属不可能追究得到每一网络暴力实施者的责任,但不能当然地说他们一定没有责任。

因此,作为事件的始作俑者,则一般会成为受害人家属、公众以及国家机关所责难的对象,在法律的适用上,我们更需要遵循法定原则去进行解释、认定、实施相应行为,最终让其受到应有的制裁。

当然,在现在网络越来越透明化的今天,人们实施的每一行为,都有千万网民以及国家机关在对其实施监督,即使不构成违法,我们用道德、公序良俗、用自媒体的运营标准对其进行责难也是必要的,国家和网络运营商也在为净化网络环境作出一次次地努力以及尝试。

道德较法律而言,具有更高的约束标准,如每个人都用相同的道德标准来约束自己,法律将会得到更好地实施,人们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好地保护。如都如此,这些大V将失去赖以生存的条件,即使他们写的文章再“字字珠玑”,也不过是一人独唱而已。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