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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通报(九)】污染防治攻坚秸秆禁烧工作任务推进不力 衡阳市农业农村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湖南生态环境
2020-09-28 21: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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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5日,湖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驻衡阳市开展督察“回头看”。期间,我省通报2019年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数据,衡阳市火点数据异常情况引起督察组关注。督察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和走访调查发现,衡阳市农业农村部门没有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大格局意识,依旧片面认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就是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甚至对市委、市政府、市生环委发文明确的工作任务推诿扯皮、拒不接受,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非常突出。

一、基本情况

2018年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对衡阳市的督察反馈意见指出,“衡阳市有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还未真正形成,‘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还没有落到实处,环保职责存在着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衡阳市委市政府制定上报了《衡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要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构建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齐抓共管环保工作格局”“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但督察“回头看”发现,2019年以来,衡阳市农业农村部门在《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衡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衡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工作方案》《衡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度工作方案》《衡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等法规文件均明确由其牵头负责秸秆禁烧相关工作的情况下,仍不接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部署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导致该项工作任务长期无部门负责,相关工作未予开展。与此同时,自2019年我省开始通报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数据以来,衡阳市的火点数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二,2020年1-9月衡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10浓度在全省排名分别为第9、第10,较2018年同期分别下降1位、3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深入。根据提供的资料显示,自2018年以来,衡阳市农业农村部门未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未专题研究秸秆禁烧等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未组织开展有关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活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存在温差、偏差和落差,未将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另在个人问询时,2017年以来连续两任分管农业环保工作的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站)负责人对衡阳市农业农村部门在《衡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中的职责一无所知。二是推诿扯皮,遇到问题绕着走。督察组在与市农业农村部门部分同志的谈话交流过程中明显感受到,市农业农村部门对抓秸秆禁烧工作有畏难甚至抵触情绪,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或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并由市生环委办正式印发的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任务“不理不睬”、推诿扯皮甚至拒绝接受。过分强调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方面客观原因,工作决心不大、办法不多、效果不好。

(二)部门履职不到位。一是工作机制未建立。经督察组调阅相关资料发现,衡阳市农业农村部门2019年、2020年均未按年度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出台秸秆禁烧专项工作方案,也未按规定针对秸秆禁烧制订市本级网格化监管机制以及指导县市区开展网格化管理的文件。二是工作要求不落实。根据《衡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度工作方案》规定,2020年1-9月衡阳市生环委办5次致函衡阳市农业农村部门通报火点监测情况,两次下发通知要求该部门认真履行秸秆禁烧行业监管职责,做好督促、检查、指导工作,但该部门无动于衷,从未进行研究和落实。三是秸秆焚烧火点控制不力。根据全省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情况显示,2019年,衡阳市火点数占全省的14.2%,排名全省第二;2020年1-8月,全省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458个,衡阳市火点为76个(为2019年同期4倍),火点数占全省的16.6%,排名全省第二。秋冬季为农作物秸秆焚烧的易发多发性季节,按照目前趋势,衡阳市难以完成《衡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度工作方案》中要求“各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数量较 2019 年明显减少”的工作任务。(见附图1、2、3、4)

(三)工作开展不严不实。一是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对秸秆禁烧的监督检查和巡查执法力度不大,缺乏调度和督办考核,导致工作开展流于形式,下发的通报也存在敷衍了事,无后续跟踪督办措施。2017年以来,衡阳市农业农村部门下发有关通报仅1份,市级层面从未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开展过执法行动,没有对县市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也未单独或提请市生环委对落实相关工作不力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开展约谈、督办。二是数据审核不严不实。根据该部门提供的2017年、2018年度《衡阳市市辖区秸秆禁烧工作总结》及其附件显示,2017年、2018年衡阳市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南岳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秸秆禁烧率均达到100%(见附图5、6)。但督察组却在该局提供的另一份上报农业农村部的资料中发现,衡阳市五个区的秸秆综合利用率在78.13%-86.65%之间(见附图7)。不仅如此,该两份文件中5个市辖区2018年度的秸秆产生量也全部不同,从未经过有效核实。三是敷衍应对督察。衡阳市农业农村部门在向督察组提供资料时存在“临时抱佛脚”现象,甚至存在同一文件前后日期不一、数据不实行为(见附图8、9)。当部分调阅资料收集难度较大时,该部门便以秸秆禁烧工作职责已从本部门划转出去为由,向督察组反馈无法提供,经督察组约见该部门有关负责人后,才陆续将资料提供给督察组。

三、原因分析

衡阳市农业农村部门政治站位不高,未能压实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关工作责任,对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推诿扯皮、推进不力,属于典型的“不作为”。

督察组将根据“回头看”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核实情况,查清问题。对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将督促衡阳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附件一

(耒阳市大市镇善武湾与塘下湾之间)

附件二

(衡南县车江街道铁市村)

附件三

(衡南红山镇双合村)

附件四

(衡南县花桥镇竹山村)

附件五

附件六

附件七

附件八

附件九

编辑:陈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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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典型案例通报(九)】污染防治攻坚秸秆禁烧工作任务推进不力 衡阳市农业农村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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