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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2周岁故意杀人、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些行为拟入刑!

2020-10-13 16: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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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2周岁故意杀人拟入刑、滥用个人信息将受重罚、冒名顶替上大学将定性为犯罪……

今天开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的多项内容,都和大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话不多说,上干货!

低龄不是保护伞,故意杀人负刑责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二审,作出了相关规定,其中包括:

1、已满12周岁故意杀人负刑事责任

草案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

2、奸淫幼女适用更重刑法

草案提出,对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此外,修改猥亵儿童罪,进一步明确对猥亵儿童罪适用更重刑罚的具体情形。

3、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负刑责

草案提出,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对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人员,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不论未成年人是否同意,都应追究刑事责任。

滥用个人信息,后果很严重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社会关注度极高,此项内容已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以下几点和网友们利益息息相关:

1、须经同意!使用个人信息限制严格

草案明确,设专节对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作出更严格的限制,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的情形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并且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

2、安全评估!不得随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草案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处理者,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对于其他需要跨境提供个人信息的,规定了经专业机构认证等途径。

3、违者重罚!情节严重处5000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拒不改正的,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

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入刑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情况,社会反响强烈,也严重破坏了教育公平。

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冒名顶替上大学等事件,应当专门规定为犯罪。

对此,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上述意见,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后增加一条,将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同时规定组织、指使他人实施的,从重处罚。

知法懂法才能守法护法。对于新的规定,只有了然于心,才能在生活中去践行和传播,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利益。同时,也努力成为一名护法使者!

来源:经济日报微信公众号(ID:jjrbwx)

记者:张雪

统筹:视点工作室 郭存举

原标题:《满12周岁故意杀人、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些行为拟入刑!》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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