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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湖北老寨村藤茶连片种植的探索与实践

何毅
2020-11-11 10:5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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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产业经营,总是面临如何将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对接大市场的难题。

湖北省来凤县老寨村农民组织化与产业再造村社集体的实践经验,给我们提供了有益思考。这一实践做法的创新之处在于,借助土地整治项目的契机,老寨村组织农民集体新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率先尝试土地调整,强化集体土地所有制。在此基础上,村两委干部领办合作社,村社集体统一流转土地经营权,通过成立村级公司平台进行产业开发与组织化的市场经营。

一、 土地整治与土地调整

来凤县地处鄂、湘、渝三省市交界处,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当地政府十分重视特色产业的开发与经营,积极推动了基层组织土地治理的实践创新。

从2011年担任村支书开始,向寿顺借助土地整治项目,通过土地的村庄规划与调整,组织农民集体修路和建设水利设施,强化了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公共观念。

2012年,老寨村耕地面积3218亩,其中水田1418亩、旱地1800亩,林地还有2700亩,但实际耕种的土地不到500亩,村里有接近20年没有种水稻,土地抛荒了近三分之一。土地撂荒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农业缺水严重,老寨村的土地属于喀斯特地貌,渗水有余蓄水不足,且远离水库取水困难;二是水利灌溉条件差,大集体时期修建的排水渠、塘坝工程年久失修日益废弛,地下水渠连续10多年都抽不上水。除此之外,农民耕地分布的细碎化,加上村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土地分散种植和管理成本高。在上述三重因素作用下,老寨村土地利用率低,也没有外来资本愿意大规模流转,土地价值自然极低。以至于在当时,有村民愿意免费租给外地人种生姜,主要目的是为了整地松土,改善耕层构造防止土壤板结。

在这种情况下,首要的问题就是土地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长期缺水的缘故让农民对农业生产没有积极性,政府倡导的小农水整治项目对大部分不种田的农民不具备吸引力。彼时农民最为强烈的意愿是修路,为了修路愿意进行土地平整,以此告别道路不通、肩挑背驮的窘境。

村两委结合村民的需求,承诺免费提供砂子帮忙建设毛路。村两委组织农民投工投劳,自发进行薅草锄地,并铺设砂石平整好路基,为申请道路项目提供基础。

恰逢2012年上级政府有21万的道路工程项目下来。村书记向寿顺本着花小钱办大事的原则,将农民以小组为单位组织起来,根据土地规划进行集体修路。修路具体到实践中分为两块:一部分是小组主干道的建设,一部分是农民自家院落路的改善。其中21万集中用于主干道建设,开支涉及购买水泥、涵管和支付基本工价(农民“自带干粮”100块/天)。牵涉到村民院落路的建筑材料,由村两委免费提供,要求是遵循村集体的土地整治规划,在不浪费材料的原则下村民自行建设。最终老寨村畅通了村庄道路。

随后,村两委积极申请乡镇小农水工程项目,再次组织农民建成了一个泵站和两个水池,一举解决了农业用水的蓄水灌溉问题。总体上,这两次组织农民合作搞集体建设,让农民对村集体统一规划集中整治土地的做法有了高度认可,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观念得到强化。

在这个过程中,村集体的基础设施建设占地必然要触及农民的土地利益。一般占地纠纷解决的办法是,由村集体会同乡镇部门,以公共建设为名义,从农民手中征收或征用土地,并针对土地原先的利用类型依法依规给予合理补偿。其中征地补偿中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但实际上,上级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拨付的资金预算有限,村庄也没有能力配套,很多地方的土地纠纷就由此而来。老寨村采取的办法是,由村民小组以及村民代表开会征求意见,在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基础上,根据农民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两种办法解决:第一,针对占地较少且地上无附着物的村民,可以在村民小组内部申请放弃经营权;第二,对不愿放弃经营权想要继续耕种的农民,村集体采取置换或者开荒的方式补充土地。 

二、 地权集中与产业再造

土地整治的成功经验,让村干部意识到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有条件可以由村集体控制。只有掌握调控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才能够“以地生财”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在这一核心思路指引下,2016年在产业扶贫中,老寨村两委开始探索解决土地抛荒后经营权集中流转的实践做法。

第一,村干部领办合作社,建立村级公司平台。

2017年在精准扶贫的深入推进下,向寿顺动员3名村两委成员和1位返乡农民工,共同成立民兴藤茶种植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1000万元,股权主要由4位村干部和1位返乡农民工构成,每人各占20%。合作社成立后,与之相配套成立来凤县飞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藤茶茶叶的对外销售,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公司成员以及股权结构和合作社相同。2018年在上级政府的政策动员下,老寨村开始尝试以农民土地(35亩)和村集体投入(100万水利滴灌和蔬菜大棚)占股51%,成立来凤县老寨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农产品如蔬菜、水果的生产和销售。

农民合作社和村级平台公司的设置,主要是基于以下缘故:首先是因为耕地细碎化难以连片经营,种植和管理不便。在老寨村土地抛荒近三分之一的情况下,农民实际耕种的200亩土地零散种植有苞谷、百合、土豆等农作物,荒地和耕地呈现出插花分布的特点,这非常不利于土地集中的规模化经营。

其次是兼顾市场风险与村庄发展,探索“合作社+村集体”的组织联结形式。考虑到藤茶作为新型长效产业的不确定性,合作社和农业公司暂时从村集体剥离,由村干部能人带头,等度过藤茶产业保护的市场培育阶段后,合作社与村社集体便会合并开展“一体化”的产业经营。另外,为了村庄发展,老寨村探索从村干部到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老寨村选取短效产业“蔬菜大棚”为抓手,以村集体资产入股,组织农民对接大市场,改造农民的传统种植观念与习惯,以适应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这种“两条腿走路”渐进化的产业发展道路,符合农业生产消极落后的地方,也能够兼顾村民利益和股东利益。

第二,集中土地经营权,再造村社集体。

土地大量撂荒与农地使用权分散相互矛盾,“用地难”成为制约合作社产业开发的重要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关系到村两委能否组织农民进行产业开发。老寨村从上一轮村民集体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的做法中,吸收土地整治的成功经验,开始探索集体所有权和个人使用权相互统一的做法。

首先,村两委内部统一共识,要求地权集中到村社集体,并且设置土地流转经营的准入门槛,即只有本村成员和资本才有资格规模流转集体土地。向寿顺告诉笔者,这样做一个重要原因是村民不想让外人赚了自己人的钱,宁愿土地租金低一点也要为了村庄发展。从后期村民访谈可知,除此之外还因为担心外来资本跑路,农民工资没有保障。

其次,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分类治理农地使用权分散的问题。村集体土地利用的核心目标是“小地权合并大地块”,形成土地连片经营开发的用地格局。但在实际的流转过程中,存在少部分村民想要继续耕种田地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村两委便找到不在连片土地流转范围的抛荒农户进行换地调整,破除人与地的空间匹配,保证土地的集中统一流转。

最后,在村社集体内部,建立农民与资本之间的合作联结机制。对于土地流转的农户,经过村民小组开会征求意见,准备采取两步走的产业经营方略:1.产业保护阶段,建立藤茶规模种植基地。农民把土地300元一亩的价格流转到村社集体,然后由村社集体发包给合作社,保证土地流转的农民在基地务工的优先资格权,并且要求合作社必须到年底之前付清农民工资和土地租金。如果不及时付清,村社集体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2.产业发展阶段,成立“村社合一”的村级公司平台。村社集体以资产投入占股,公司每年给村集体缴纳12万的管理服务费。农民也可以自愿选择以土地折价入股或者带资入股,并且享受集体利润分红。

第三,给农民“算经济账”,将农民组织起来。

农民最为关心的是流转的土地到底用来种什么?种多久?种亏了怎么办?这三个问题指向的是对产业市场前景的担忧,关乎到产业风险分配,解决不好直接影响到地权的稳定性(土地经营权流转年限),以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保障(工资是否能按时发放)。即使在村两委集体土地所有制“实化”的前提下,利益与风险如何分配并不清晰。因为没有谁能预料到种植藤茶的市场前景如何,是亏是赚、大亏还是小赚这些都是一个未知数。正如一个村民所言,藤茶不能当饭吃,卖不掉你当柴烧,我们的工资就打水漂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打破村民心中的疑虑,成为村干部能否真正将农民组织起来的重点。

鉴于此,村两委分头到各小组挨家挨户走访,将农民的意见征集起来,然后开村两委会议集中讨论。讨论的结果是,每一名合作社成员出资2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外,以合作社名义由私人向银行借扶贫贷40万元,支付一年6.2%的利息,委托贷款银行直接发放工资给农户账户,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共识达成后,村干部深入群众,开始给村民算经济账:

“你种苞谷收800斤,卖掉800块,肥料、种子算下来也要有100-200块,人工算进去划不来的嘛。关键要支持村里工作,必须上千亩连成片,不然摆在那里不好看。”

“你一年在我们这里做200个工,一个工70块,总计14000元,比喂猪种其他的都划得来。”

“我们一年土地租金300块,工资你少搞点也有5000-6000块,这个钱我们合同里写的清清楚楚,我们发两次工资,上半年给你结一次,下半年保证给你结清,没钱我们贷款给你付工资。”

农民们看到了村干部产业开发的决心。况且土地大多都在撂荒,即使没有租金,合作社也能帮忙整地施肥,农民再种农作物也可以减少投入。更重要的是,工资和租金只要能足额按时发放,在村的农民还能挣得一份不错的收入。因此,合作社一周就跟老百姓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实践证明,合作社的用工承诺以及工资全部兑现,比如2017年发工资130多万,2018年发了60多万元工资,2018年发了60万元,带动了120多位农民(60名贫困户)增收。农民被村社集体组织起来,整治荒地800多亩,建成了1300亩的藤茶标准化种植基地和产业精深加工厂,每年藤茶厂收益给村集体分红6.6万元。 

三、 启示与思考

湖北省老寨村农民组织化和产业再造村社集体的做法,对于贫困地区产业开发与乡村振兴有着全国性的意义。当前乡村振兴的一个前提是以农民为主体建设美丽乡村,重点在于走组织化的农村市场化路子。但土地抛荒与农地使用权分散相矛盾,构成了制约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性问题,这也是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发育不健全的直接原因。老寨村土地整治和产业开发的经验,让我们看到农村土地所有权“实化”到村集体至关重要,因为只有村社集体真正具备调控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才能将农民组织起来集体建设村庄基础设施。

在此基础上,村社集体通过与村民的民主协商会议形成共识,将农地经营权集中分离出来,不仅破除人与地的空间匹配,扩大了流转范围,还能独立发挥土地生产资料的功能,保证土地连片的产业开发与经营。除此之外,村社集体组织农民进行荒地整治开发产业,也能改善村庄的经济基础,保证产业收益不溢出村庄集体,让农民与合作社成为获益主体,这对于再造新集体经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何毅系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生)

    责任编辑:田春玲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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