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期从事传销犯罪研究的律师阮传胜,网络刷单是传销吗,问我吧!
2017年6月,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在杭州宣判,刷单组织者李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然而网络刷单乱象仍在不断延伸。
我是阮传胜,上海市委党校法学教授,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担任上海刑法学会理事,上海信息与法律协会理事等,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法理学。曾是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加拿大道格拉斯学院、韩国地方行政研究院访问学者。主持完成省级以上课题4部,代理、辩护刑事案件百余起。那么网络刷单能定性为传销或者诈骗吗?网络刷单到底损害了谁的利益?欢迎和我一起讨论!
我是阮传胜,上海市委党校法学教授,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担任上海刑法学会理事,上海信息与法律协会理事等,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法理学。曾是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加拿大道格拉斯学院、韩国地方行政研究院访问学者。主持完成省级以上课题4部,代理、辩护刑事案件百余起。那么网络刷单能定性为传销或者诈骗吗?网络刷单到底损害了谁的利益?欢迎和我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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