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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国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所所长陈如平,教育惩戒与体罚的界线在哪儿,问我吧!
近期,关于“教育惩戒权”的争议和讨论又一次引起广泛关注。自古以来,中国人都相信“教不严,师之惰”“严师出高徒”等说法,然而如今很多中小学教师却叫苦连天:对于违规学生可是不敢严格管教,罚站不敢罚久,批评不敢说重,稍有处置不当便容易惹祸上身;只要家长一来闹,学校多半处于弱势,接着老师被要求写检讨、扣工资……教师难举“戒尺”——因为风险太大。
虽然有一些地方性教育法规提到要赋予学校和教师惩戒权,但是,什么是惩戒权?该不该赋予学校和教师这个权利?惩戒与惩罚的界线在哪里?面对屡教不改的违规学生,教师又该如何应对?
我是陈如平,中国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教育学博士。我曾在杭州教育学院从事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之后又多年担任中学校长职务。实际的一线工作为我之后的基础教育研究提供更多经验,避免仅仅纸上谈兵。在我看来,关于教育惩戒权,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而言,一定要冷静应对,适度惩戒,有效处置——至于惩戒的“度”在哪儿,欢迎与我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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