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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长春这些区域土地入市
15日,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刊登“关于对《长春市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8个文件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引导和规范长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长春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经过多次集中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形成了《长春市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长春市城乡发展融合试验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8个相关配套文件。
根据《实施方案》,长春市城乡发展融合试验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入市途径如下:
入市范围
九台区、双阳区、长春新区、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净月开发区、莲花山开发区辖区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
入市途径
按照稳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基本原则,符合入市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入市:
1.直接就地入市;
2.调整到产业集中区入市;
3.城中村地块整治后入市。
目前,《实施方案》等8个文件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建议,可在2020年12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书面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路3066号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处(邮编:130022)。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csghhzrzyj@163.com。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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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
原标题:《征求意见!长春这些区域土地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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