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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20-11-17 17: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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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杨某某与柴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柴明拒不履行本院(2019)陕0423民初291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限被执行人柴明十日内到本院执行局履行义务,逾期不到或不履行,本院将视为抗拒履行;
二、希望广大群众踊跃提供被执行人柴明的下落及财产线索,通过举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使之到案履行债务,或因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收回全部或部分案件款的,将按照提供线索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给予举报人作为奖金,并对提供线索者予以保密。(柴明,男,1954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村民,住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道办事处花池渡村四组69号,身份证号码:610423195410240051。执行标的:6760元。)
三、被执行人若继续抗拒执行,本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方式:18182580819
本院地址:陕西省泾阳县泾干大街西段 邮编:713700
泾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原标题:《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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