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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带您了解九江司法行政工作

2020-11-19 16: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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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市司法局联合召开2020年九江市司法行政工作新闻发布会,一起来看看吧。

发布会现场

邓华熔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司法局副局长邓华熔介绍我市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关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各项安排,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脱贫攻坚战、“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等重大任务,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以点带面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努力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法治获得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强化法治统筹,全面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一是统筹推进依法防控。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职能,印发《关于统筹推进依法防控疫情工作的通知》,先后审查疫情防控相关文件3件。市普法办先后组织疫情防控3个专场知识竞赛活动,市直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了全民依法防控意识。

二是统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市25个责任部门分别围绕“五个环境、五化措施”38项重点任务量化了目标、细化了任务、压实了责任。市依法治市办多次对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是统筹其他法治建设事项。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11个有关重要文件。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先后就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司法所建设、民法典宣传等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并就有关工作开展了实地或书面督查。

二、强化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九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全市各级政府认真对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标准,全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同时,将考评结果纳入政府部门绩效、高质量发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等考核重要指标,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提供了有力地保障。

二是加强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启动了《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九江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3部条例立法工作。目前,《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制定完成并颁布实施,其余2部条例已完成前期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市政府审议等工作。同时,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等工作,先后审查了市政府行政管理文件66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今年以来,市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8件,其中立案前调解90件,作出行政复议补正告知书6件,作出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12件,立案受理165件(含2019年结转35件)。截至目前,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52件,将大量行政争议化解在了行政程序中。

四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截至目前,市本级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行政执法事项2790个,梳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459个,明确法制审核人员103名,向社会公告36个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完成“双随机”平台基础数据的动态调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行政检查监测点132个,全面提升了监管效能。

三、强化法律供给,全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着力服务全市重点工作。研究出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方案》,成立20个116人的法治体检律师团队,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评估、预警、调处企业矛盾纠纷等600多余件;积极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论证,从法律层面审查市政府合同42件,参与40余起市政府涉法事务协调处理,为相关事务的处理提供了法律论证意见。

二是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建成并启用九江市公共服务中心。截止目前,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提供服务288件,12348热线平台接受法律咨询7085件,网络平台处理法律服务事项86件,群众满意度达 98 %以上。进一步扩大精准法律援助范围,对防控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因防控疫情产生的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全市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928件,办理其他事项31023件。全市公证机构继续推放管服服务,提出10项减证便民措施,39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三是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以抓好两公律师队伍建设为重点,顺利实现年内每万人拥有律师人数1.54的小康目标。着力加强法律服务活动日常监管,严密组织公证重点类型案卷检查,扎实开展“亲子鉴定”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司法黄牛”活动,法律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截止目前,全市律师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9200余件;办理公证20507件,公益性法律服务案件261件,接受群众咨询4800余人次;办理各类鉴定案件8630余件。

四、保障公平正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一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指导力度。开展扫黑除恶宣传104场,投入警用车辆等装备80余台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1万余份(册),宣传覆盖60万余人。

二是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大力推进戒毒规范化管理,市强戒所连续28年实现“六无”安全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不断提升。严格落实安置帮教无缝对接机制,接送率、帮教率、安置率持续保持100%。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等特殊人群无一例感染或疑似感染人员,无一例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三是着力发挥人民调解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及省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我省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多元化调解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开“访调对接”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7817件,调解成功7385件,成功率98%以上,排查矛盾纠纷2975件,预防矛盾纠纷1247件。

五、压实普法责任,切实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圆满收官。市委书记、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分管普法的副市长4位市领导专门就“七五”普法规划收官工作作出批示,市普法办专门召开了全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推进会暨普法骨干培训会,全市各地、各部门对照“七五”普法规划有关标准和要求,推动“七五”普法任务全面落地见效。

二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作为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的有力举措,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第六批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市37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六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六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目前正在申报4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工作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全市发展普通“法律明白人”299375人,“法律明白人”骨干44319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2万余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和20万名法律明白人参加信息排查、疫情筛查、服务联查近30万次。

四是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抓好我市年度“三法四条例”的宣传普及,特别是《民法典》出台后,全市各级党组织率先学习,强化引领示范。截止目前,市各县(市、区)委中心组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和讲座14场,市直机关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和讲座86场,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民法典专题学习和讲座700余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我市“一公里法治主题文化圈”创建活动做法在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作了经验介绍。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全会、市委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重组后的“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找准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高满意度的着力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积极作用,为九江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发布会现场,司法局就记者们关心的话题进行回答,请继续往下看!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二级主任科员 王楠

问:民法典的颁布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请问司法行政部门是怎样开展学习宣传的?

答:感谢您的提问。自民法典颁布以来,市司法局作为我市普法的主管部门,及时出台《“弘扬法治精神 保障人民权益”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印发《关于抓紧抓实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的通知》,组建市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及时开展“弘扬法治精神保障人民权益”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努力将民法典学习组织好、宣传好、阐释好。

一是精心组织,借势发力,推动领导干部学习宣传民法典走在前作表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在全市组织学习民法典,我市以这次理论学习会为标志,拉开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序幕,掀起了全市学习民法典的热潮。市各县(市、区)委中心组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和讲座14场,市直机关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和讲座86场,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民法典专题学习和讲座700余场。

二是整合资源,汇聚力量,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作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组织者、推动者,九江司法行政系统积极行动,唱好主角,市司法局局长、公职律师、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成员周文利率先到九江职业大学作了全市第一场民法典亮点解读报告。市律师协会作为宣传民法典的主力军之一,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乡村开展民法典宣传。积极整合法院、检察院、司法局、高校(党校)、律师协会等单位法学资源,成立了以法官、检察官、立法工作者、资深律师、专家学者、行政执法人员为主体的民法典宣讲团,赴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宣讲。九江媒体积极履行公益普法职责,强劲宣传民法典。各地乡镇(街道)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和组织“法律明白人”民法典专场学习、网校学习1200余场,受教育群众100余万人。

三是创新形式,植入文化,推动民法典真正“活”起来“落”下去。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传播优势,开展全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在九江日报开辟民法典知识学习专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健为专栏开办作序;在九江广播电视台开播《民法典来了》电视访谈节目,每周播出一期,邀请本土法律专业人士解读民法典。推动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市司法局制作了《走进民法典》微动漫,掌中九江、市律协分别制作了《律政佳人说法典》《九江律协说法典》系列微视频,市文联、市总工会等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广泛开展民法典文化书画作品创作,将民法典知识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里。开展民法典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军营等法律六进活动,由法律法务工作者对民法典进行解读。我们还要求各地将民法典内容加载到“一公里法治主题文化圈”和各级各类法治文化宣传阵地里,这些活动让文本上的民法典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为下步民法典正式实施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也希望和欢迎各类媒体和记者朋友一如既往的支持民法典宣传工作和普法工作。

谢谢大家!

问: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请介绍下我市此项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

答:感谢您的提问,下面,我简要介绍下我市“七五”普法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

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的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法治九江建设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切实加强重点内容宣传普及。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校培训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助力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广泛开展宪法六进等活动,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每年12月4日前后,全市各地各部门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重点抓好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在全市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宪法》《监察法》《民法典》等50余部法律法规。先后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战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等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五年来,各级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累计8000余场次。认真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指导纲要》,开展“送法进校园”宣传活动5万余次,着力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全市共开展“送法进企业”1万余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5000余场,帮助企业免费开展法律体检2000余次。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共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29.9万余人,“法律明白人”骨干4.4万余人。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社会事务管理累计12万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5万余件。疫情防控期间,全市2万余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和20万名法律明白人参加信息排查、疫情筛查、服务联查近30万次。为建设法治乡村贡献了力量。

三是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全市各县(市、区)均建有百米法治宣传长廊和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在市中心城区建设100个法治文化圈阵地。各地各部门把法治元素植入各类文化艺术表现形态,一大批优秀法治文化精品脱颖而出。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模式,逐渐形成报、网、端、屏全媒体法治宣传格局。开设了《法治九江》《民法典宣传专栏》《求证》《民法典来了》等多档法治特色栏目。

四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九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我市瑞昌市和永修县被表彰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1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7个村被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8个村(社区)被表彰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漏补缺,高标准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并认真谋划好我市“八五”普法规划。

谢谢大家!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

聂运继

问: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制度,请介绍一下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的申办政策条件?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精神,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了两公律师制度推进力度,8月份,市司法局出台了《九江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通知》,对两公律师制度相关政策作了更进一步的明确:

一是各级党政机关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同等效力证书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应当鼓励其申办公职律师。各企业单位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同等效力证书的公司人员,应当鼓励其申办公司律师。

二是党政机关或企业的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工作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规定的申请材料。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查后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审批同意后,向其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具体的申报材料可以在江西省司法厅官网或百度搜索《江西省公职律师管理细则》《江西省公司律师管理细则》,按要求提供。

三是直接申请公职律师证和公司律师证人员,在任满三年后并年度考核称职的,脱离原单位后可申请社会律师执业,其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经历计入社会律师执业年限。申请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执业人员,也可以按照《江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完成1年在岗实习并通过考核后担任公职律师或公司律师,在脱离原单位后,可直接申请社会律师执业。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张良

问:请介绍一下我市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及效果?

答:“三项制度”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性、整体性的三个制度的统称,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为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来规范行政执法,努力实现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督促执法者不越过权力的边界,守住法律的底线。一年多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重大决策部署,以“三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进,执法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各地各部门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信用九江、政府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公示执法信息,提高了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在阳光下进行。

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实施,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特别是在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实施全过程音像记录。据统计,目前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5265台,基本已达到了省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指导标准。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普遍建立,行政执法合法性进一步增强。通过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和内容,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给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下了“标准”“红线”,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据统计,目前我市13个县(市、区)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万余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已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023名,已达到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5%的目标。

通过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了执法程序和行为,人民群众可以更加便捷地了解和查询执法流程,及时知晓执法事项的办理环节、进度和结果。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受理与应诉科科员

赵伟

问:行政复议是一项重要法律监督制度,也是司法局与老百姓现实生活联系最紧密的工作。请介绍一下行政复议方面的知识?

答: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其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说,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寻求行政救济的制度;对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也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层级监督制度。

下列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财产、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来源:市司法局

原标题:《最新!带您了解九江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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