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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一件令人生疑的民事诉讼案,即将迫使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关闭

2020-11-20 07: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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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法治之星 汤计典频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简称阿左旗)敖伦布拉格镇,有一家番茄酱(西红柿)加工厂,4年前因为债务纠纷倒闭了。关门停产整整4年,加工设备眼看着生锈腐烂,这家企业的一个股东找到了内蒙古联瑞农产品有限公司(简称联瑞公司),他希望联瑞公司接手倒闭的番茄酱加工厂。于是,联瑞公司签合同承包了这家工厂,他们注资1000多万元检修原有的生产设备、订购了新的生产加工线、与200多户农民签订了西红柿种植收购合同……倒闭关门的企业活了,生产的番茄酱也出口到了欧洲和非洲。然而,企业好了、农民好了、找麻烦的人来了——

老实做事的人永远玩不过为非作歹的人?

阿左旗的这家番茄酱加工厂有3名股东,建厂期间就各自藏心眼,瘦驴拉硬屎、没钱硬上马,欠下当地一家建筑企业数百万元垫资款,所以,从建成投产就没能好好生产。4年后,联瑞公司接手了这家企业,五个生产季中,每年能够转化6000亩左右的番茄,光是采摘、生产等环节就能支付当地农民2000多万元,带领200多户农户通过种植番茄增收。但是,联瑞公司遭遇了一个“坏东家”,一场因民间借贷而起的官司,让刚刚起死回生的联瑞公司再次面临关闭。

初冬的阿左旗敖伦布拉格镇周边的田野百草枯黄。联瑞公司负责人柴明很无耐,他站在番茄加工厂院内,望着码放整齐的桶装番茄酱,看着包装车间里正在打包小罐装番茄酱的工人们,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涩,欲哭无泪。车间里,生产设备都已做好了防冻措施,只待来年五月检修,番茄成熟之后,就可以再次启动加工番茄酱了。柴明说,“这些产品都已经有了订单,等待出口订单企业分批拉运。”

如今的番茄酱加工厂,完全没有了四年前的破败景象。4年前,这家名为阿拉善盟鑫隆番茄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鑫隆公司)的番茄酱加工厂,于2009年建成后,先后生产了3年,到2012年前后,鑫隆公司不再生产番茄酱。番茄加工厂院内,曾经被租给一家粮食收购企业选葵花籽,附近的村民也在院内晾晒玉米,工厂留了一名工人看守,因为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看守工作也名存实亡。几年下来,厂区里的一些容易搬动的设备被人盗走,原本在办公区内配备齐全的电脑等设备也被人搬走。从2013年到2015年期间,鑫隆公司几乎废弃,没有再生产能力。

那么,联瑞公司为何接手鑫隆公司呢?这得从一桩民间借贷官司说起。2009年,巴彦淖尔市某建筑工程队负责人蔡国俊,为鑫隆公司建设番茄加工厂,企业建成以后,鑫隆公司仅支付了80多万元工人工资,工程款却没有支付。在讨要多年未果后,蔡国俊将鑫隆公司告上法庭。2014年12月8日,阿左旗法院作出判决,鑫隆公司应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44余万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支付利息。法院判决后,鑫隆公司没有履行被执行义务。2015年4月23日,蔡国俊申请强制执行,这时法院调查发现,鑫隆公司所有的财产已经被债权人孙某某申请财产保全,无法为蔡国俊执行财产。

孙某某是何许人也?他是鑫隆公司的三位股东之一,所占公司股份15%。孙说,鑫隆公司欠他1200多万元,所以,在蔡国俊申请阿左旗法院执行之前,孙某某就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起诉了鑫隆公司,并申请法院将鑫隆公司的财产保全了。这就出现了什么奇怪事情呢——鑫隆公司的股东,申请法院保全了鑫隆公司的财产,让垫资建设工厂的蔡国俊,赢了官司执行不了财产。蔡国俊气愤地说,孙某某以民间借贷起诉鑫隆公司,却没有向法庭提供转款给鑫隆公司的银行转款凭证。所以,蔡国俊认为鑫隆公司没有向孙某某借款,他们所作的诉讼是为了逃避债务,虚构事实所作的虚假诉讼。

那么,蔡国俊与鑫隆公司以及股东孙某某的官司,怎么能扯上柴明与联瑞公司呢?原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将鑫隆公司的财产保全到孙某某的名下后,番茄加工厂就从2012年起没有生产加工番茄酱了,孙某某保全后的厂区也无人接收。到2015年冬天,孙某某通过关系找到了联瑞公司老总柴明,请求柴明买下鑫隆公司的番茄厂,以便为陷入困境的企业解套。一直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生产加工番茄酱的柴明,考虑到鑫隆公司的番茄加工厂地处阿拉善左旗敖伦布拉格镇,耕地面积比较大,动员农民大面积种植番茄,既有利于农民致富,又有利于将来大规模机械化采摘,便开始考虑购买该番茄加工厂。然而,面对当时企业产权不明确,孙某某只是保全了该番茄厂财产,无法达成购买协议。于是,柴明决定通过承包方式,盘活这个关闭了4年的番茄酱加工厂。然而,柴明万万想不到,他的善心、善举,给他带来了巨大的麻烦……

接收停产企业 带动200农户致富

柴明原本在巴彦淖尔市经营一家番茄厂,熟悉番茄加工行业与市场。他想扩大生产规模,他想带领乡亲们致富。在购买这家番茄加工厂未果的情况下,于2016年2月份,他按照每年租金40万元计算,和孙某某以及鑫隆公司三位股东签订了为期15年的租赁合同。为了让这家已经停产4年的加工厂重新恢复生产,柴明所在的联瑞公司前后投入1000多万元,培训工人,整修生产加工线,在厂区内增设锅炉房和库房。

从2016年开始,柴明着手与当地的农户签订订单农业合同,发放番茄苗让农户种植番茄,与当地200多户农户签订订单3500亩左右。当年该番茄加工厂顺利投产,日处理番茄500吨左右,产品出口到欧洲和非洲等地。柴明说,联瑞公司目前的生产能力,在巴彦淖尔市和阿左旗敖伦布拉一带,除去几家大型企业,联瑞公司的产能是比较靠前的。2020年,根据市场的情况,他又增建了一条生产线,日处理番茄能力进一步增加,与农户签订订单6000多亩。粗略计算,为当地农户和工人包括采摘、运输、生产等环节支付费用2000多万元。

阿拉善左旗的耕地面积较大,而留在农村的劳动力逐渐老龄化。柴明计划投资购买番茄采摘机,搞机械化采摘。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而在当地农户看来,联瑞公司的投产为他们的农产品深加工找到了新路子,也找到了大市场。农户廉美荣说,有了企业订单,我们才敢放心种植,冬天还可以在企业打工挣钱。

但是,正在想着怎样把企业做大,怎样再增加200户番茄种植户,雄心勃勃展望未来的柴明,怎么也想不到会遭遇一场“法律诉讼”的灾难。2020年8月5日,是联瑞公司向200多农户收购采摘番茄的日子,正当喜开丰收镰的时候,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把联瑞公司的番茄加工厂查封了……

且看“劣币”如何驱逐“良币”

2017年4月,孙某某带着自称是孙的债权人杨某某来到联瑞公司,声称已经将番茄厂的机械设备抵债给了杨某某,让柴明所在的公司协商购买杨的设备。柴明说,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孙某某并没有提及生产设备已经抵账给杨某某。柴明认为,孙的行为是合同诈骗。经过争执,三人没有谈出结果,杨某某表示只要生产设备,不然就将联瑞公司轰出去。

此后,杨某某经常带人到联瑞公司闹,扬言住着不走,干扰联瑞公司生产。期间,联瑞公司的设备程序卡被人盗走。之后,联瑞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追回,但程序卡上的内容全部被销毁。柴明说:“我们后来又找到上海和深圳的两家公司一起做程序恢复,损失了50万元左右。”

孙某某和杨某某说他们存在借贷关系,杨某某将联瑞公司与孙某某的租赁关系诉讼至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要求法院裁定联瑞公司与孙某某的租赁合同无效。尽管杨某某没有提供给孙某某的转款银行流水凭证,但临河区法院认定了二人的借贷关系。这一次的判决,与之前蔡国俊所提出的质疑如出一辙。

临河区法院认定了孙杨二人378万元的借贷关系,将机械设备判决给杨新兰,判决租赁合同中除机械外的其他部分均有效。开庭时没有拿出孙某某借杨某某378万元的银行流水证明,只出示了两张借条和一份抵债协议,协议上只写了孙某某抵债的财产,并没有写欠债数目。联瑞公司委托律师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经过审理,巴彦淖尔市中院维持原判。

2019年6月,联瑞公司又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此案再审。联瑞公司认为,杨某某与孙某某涉嫌虚假诉讼,378万元借款是揑造事实,根本没有银行转款凭证,只有两张日期不同的借条,约定的利息为月息3分,却从来没有算过账。柴明说,如果这家番茄酱加工厂还像4年前那样关闭着,孙和杨就不会闹这么一出幺蛾子!

柴明弄不清当下的“法律”在维护什么?

一个很有趣的现象:经过上诉和申请再审,联瑞公司没能推翻孙某某和杨某某的借贷关系。孙某某带着杨某某到联瑞公司闹腾,要求执行出租方鑫隆公司的财产,要求联瑞公司撤出厂区。但是,按照临河区法院对于租赁合同的裁定,杨某某只能执行工厂的机械设备。联瑞公司要求杨某某按照法院的判决搬走她的机械设备,腾出场地安装联瑞公司自己购买的设备。谁知孙某某居然反对,要求联瑞公司连房屋土地机器设备一块作价买走。

孙与杨的反常行为,充分说明他们联手合作,共同揑造虚假诉讼,图谋逼迫联瑞公司购买其工厂与设备的目的,进而逃避鑫隆公司与蔡国俊的债权债务。2020年7月28日,临河区法院两名法官到联瑞公司租赁的番茄厂张贴法院公告,责令联瑞公司在7月31日前迁出,否则强制执行。之后,联瑞公司提出执行异议。但因执行单位出租方鑫隆公司,联瑞公司属于案外人被驳回。

好不容易救活了的一个番茄加工企业,好端端的一个能够带领农民致富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就这样被一帮不干人事、干不成事的灰人,以法律的名义整垮了。这样的营商环境,这样的法治环境,怎能不让专心干事的企业家心寒呢?

文 / 法治之星

原标题:《巴彦淖尔:一件令人生疑的民事诉讼案,即将迫使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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