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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山“天价餐馆”冲上热搜,人在旅途,说说你吃过的“豪华大餐”吧!

2020-11-19 16: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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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山景区“天价餐馆”被曝光?有网友爆料,自己在浙江舟山普陀山吃了顿饭,竟然花了1900块!顿时觉得自己被宰了……

网友爆料“景区黑店”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舟山普陀山景区内,某饭店价格昂贵,一顿便饭收费1900多元,简直是个黑店。

但饭店员工却说店里是明码标价,“都是提前说好了的。”店员还称:“(他们)七八个人点了10个菜,点了鱼、点了虾、点了螃蟹,还喝了一箱多的酒,是因为没给他们便宜,所以才被曝光”。

监管部门调查结果公布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介入调查。昨晚22时41分,普陀山风景名胜区通过其官方微博@普陀山信息中心 公布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

11月17日19点左右,该消费者一行7人在普陀山景区家里香饭店点菜就餐,21点左右离开。

消费者当晚消费菜品和价目如下:炒丝螺38元,梭子蟹168元/斤×2.9斤(3只)=487元,虾盐水75元,红鱼(豆腐汤、红烧两吃)180元/斤×3.3斤=594元,油浸蚕豆35元,干锅土豆片38元,蒜香排骨68元,蒜泥空心菜28元,5条小梅鱼雪菜88元,餐具3元/位×7位=21元,花生25元,萝卜赠送不收费,青岛啤酒15元/瓶×12瓶=180元,雪花啤酒15元/瓶×6瓶=90元,舟山老酒78元/瓶×2瓶=156元,王老吉8元/罐×1罐=8元,总计1931元。当晚用餐后消费者提出菜价较贵,希望给予折扣,经与饭店方协商后,实际通过微信转账支付餐费1850元。

据调查,饭店方梭子蟹和红鱼均以xx元/斤形式标价,其中红鱼标价198元/斤,当晚通过议价以180元/斤的价格销售。梅鱼价格标注为78,据饭店方称平常店内小梅鱼按78元/份(4条梅鱼)的价格出售,当晚提供5条梅鱼,与消费者约定价格为88元/份。活虾标价为139元/斤,当时选取约7两,与消费者约定价格为75元。饭店方点菜区墙面有菜品标价牌,每张菜品图片有文字说明,右下方贴有标签纸,标签纸上写有数字,消费者所点的其他菜品以“油浸蚕豆35”、“干锅土豆片38”等形式标价(未标明商品规格、计价单位,已取证待后续立案调查)。据饭店方反映,计价单位均为份,点菜时已与消费者说明。青岛啤酒、雪花啤酒、王老吉均以xx元/瓶(罐)形式标价。提供的有偿餐具包装上有3元/份字样。

执法人员当日用500克标准砝码对店内称量活鲜使用的电子秤进行测试,斤两显示正确。称量过程已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记录。当事人相关商品进货票据齐全。

景区高价餐饮消费是否违法

近几年来,景区高价消费事件频发,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青岛天价大虾宰客事件,38元一份的大虾,结果结账时变成是38元一只,这种黑店确实让人愤怒。因此,一旦提高景区高价餐饮消费,大部分人第一反应就是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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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侵犯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本次事件中,市场监管部门经过调查公布了游客消费的菜单和金额,虽然价格较非旅游景区贵了很多,但是,根据目前报道来看,这家饭店不存在不明码标价,随意加价的情况,消费者在消费时都是知道价格的,而且饭店不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因此,没有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定价依据成本和市场供需

《价格法》也指出: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只要经营者证明产品价格是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而制定的,那么,这个价格便是合理的。因此,由于景区游客较多,需求旺盛,那么价格偏高也是正常的,作为消费者要有这个心理准备。

随意举报涉及侵权

如果事实如饭店人员所说,是因为饭店的优惠力度没有达到消费者的要求而被举报,那么消费者就存在行为不妥之处,就餐买单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按照实际消费金额结账是消费者的法定义务。

饭店给予一定的优惠,比如抹去零头,那是饭店的权利和情分,并不是饭店的义务,不能因为饭店没有满足自己的优惠要求而随意造谣举报,否则,有可能侵犯饭店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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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普陀山“天价餐馆”冲上热搜,人在旅途,说说你吃过的“豪华大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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