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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村民5000多元运费被拖欠2年,当地政府:资金紧张

2020-11-20 12: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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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张鹰 孟凡 内蒙古晨报

“2016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荣丰村村委会雇佣我和10位村民利用自己的翻斗车帮助镇里拉运建筑垃圾,清理工作持续了3个多月。但截至目前,荣丰村村委会仍然有5000多元的运费没有给我结算。我多次找到镇政府及相关领导反映情况,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10月29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荣丰村的石先生向内蒙古晨报融媒记者反映。

最后一笔运费始终未结清

石先生告诉晨报融媒记者:“当时荣丰村村委会没有和我们签署相关合同,在工作的那段时间里,按照当时定好的价格发放对应的工票,自己必须拿上工票去缴纳了税费才可以发放运费。”

△为石先生开具的税票

2016年中旬,荣丰村村委会给石先生结了第一笔运费2000元,2017年支付了第二笔运费2000元,2018年支付500元,然而剩余5000多元一直未付清。

石先生告诉记者,由于运费多年来一直未结清,自己也向当地村委会以及干召庙镇政府多次反映过,镇政府以及村委会给出的答复一直是说政府资金周转困难,所以未给发放。

镇政府称财政收入紧张,

仍在想办法

随后,晨报融媒记者联系了临河区干召庙镇负责此事的党支部组织委员刘志中,刘志中告诉记者:“2016年荣丰村村委会雇佣了荣丰村村民共11人在当地清运建筑垃圾,他们的运费最开始由巴彦淖尔市政府向镇政府下发,再由镇政府下发给村委会,之前下发的资金已经全部发放给村民,但之后的资金一直没有下发,村民的运费只能由镇政府和荣丰村村委会自行解决。”

刘志中表示,其余9人的运费均已结清,只剩下石先生和另一户村民。2019年,由于镇政府财政收入紧张,所以一直没能给此二人结清。目前,镇政府也在积极想办法,但具体发放时间还不能确定。

不属于劳务雇佣关系,

不在受理范围

那么,荣丰村村委会拖欠运费是否可以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进行协调呢?记者电话联系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劳动监察局。

工作人员杨先生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并不在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因为是村民个人车辆拉货,属于运费,不属于劳动工资,并且没有签署相关的劳务合同,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如果要解决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

内蒙古京蒙律师事务所苏欢律师表示:针对村民反映的拖欠运输劳务费的问题,从法律关系角度分析,村民与雇佣自己的镇政府之间确实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村民想主张运输劳务费,需要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内蒙古晨报记者:张鹰 实习记者:孟凡

原标题:《内蒙古一村民5000多元运费被拖欠2年,当地政府:资金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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