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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动态︱喀什地区:以对口援疆为桥 交流学习强本领

新疆纪检监察
2020-11-2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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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11月22日刊发

不久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干部张兵参与完成了对广东省惠州市某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这也是他来到惠州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四个月来参与办理的第2起案件。“师傅带徒弟的业务培训帮我尽快转变了角色,在实践中学习掌握办案流程和技巧。”

喀什地区纪委监委紧盯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立长远,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在开展全员培训的基础上,该地区纪委监委借助柔性引才政策和兵地干部人才交流“东风”,主动对接山东、上海、广东、深圳等对口援疆省市和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纪委监委,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为期6个月至1年的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学习、挂职锻炼。截至目前,已启动43名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计划,其中喀什地区选派27名,四个援疆省市、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选派来喀16名。

喀什地区纪委监委严格选派标准条件、突出培养重点,主动对接和完善交流学习方案,确定选派名额和交流学习岗位。同时,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从监督检查、案件监督管理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岗位干部中挑选政治过硬、学习能力强、工作表现好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年龄结构和性别比例形成方案,规范选派程序,保证选派人员质量。

为了严格教育管理,保证学习效果,该地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交流学习干部监督管理、联系沟通、联合负责、定期汇报考核等制度,对选派交流的干部实行“组长负责制”,随时掌握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情况,做好服务保障,解除后顾之忧。同时,将交流学习情况与年终考评考核直接挂钩,督促干部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喀什地区纪委监委 杨新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地州动态︱喀什地区:以对口援疆为桥 交流学习强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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