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宣判!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获刑十年六个月<总第1522期>

2020-11-23 11: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原创 谢雨峰 南宁中院

11月23日上午,南宁市中院对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赵丽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

2013年至2020年,被告人赵丽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农伟(另案处理)等七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其专职司机农卡伦(另案处理)或本人直接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44.567052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赵丽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如实供述其他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缴赃款835.742195万元以及购物卡116张。

南宁市中院认为

被告人赵丽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130万元,单独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14.567052万元,共计人民币1344.56705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共同受贿犯罪中,赵丽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赵丽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对扣押在案的赵丽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上缴国库。

根据被告人赵丽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具体情节,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谢雨峰

摄影:伍彬

编辑:王玉梅、李玟卓

校对:叶鑫

审核:卓晓阳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南宁市“扫黑办”

举报地址:南宁市嘉宾路2号(市委市政府七号门)1502室,邮编530022

举报电话:0771-2815092

举报电子邮箱:NNshaoheiban@vip.163.com

举报微信:nnsshce-jb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

举报电话:0771-5679184

举报信箱: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801办公室或刑一庭815办公室);或现场投递至市中院立案大厅、审判大楼东门安检处的扫黑除恶举报信箱。

举报电子邮箱:nnshb123@163.com

网络举报:关注“南宁中院”微信公众号,直接在对话框输入具体举报内容

有态度 | 更权威

微信ID:NNZJFY

官方网站:南宁法院网

nnzy.chinacourt.org

长按下图识别二维码或扫一扫

即刻关注“南宁中院”

长按下图识别二维码或扫一扫

即刻关注“南宁市中级法院”官方微博

微信投稿信箱:nnzywxsc@163.com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宣判!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获刑十年六个月

<总第1522期>》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