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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消防救援支队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11-24 18: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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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接见了与会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上榜单位优秀代表,并向他们表示了诚挚的慰问和祝贺。当天,中国文明网发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消防救援支队榜上有名,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自“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以来,伊犁州消防救援支队高度重视,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专门召开党委会进行安排部署,成立支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以党建为引领,在确保伊犁支队机关保持‘自治区文明单位’基础上,力争顺利争创‘全国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目标,实行“以红门党建带动文明创建”的工作策略,并将“文明创建”工作植入队伍各个工作环节,形成队伍上下“时时创建、事事文明”的浓厚工作氛围。

两年来,伊犁支队以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为指引,在总队、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向内抓队伍改革建设、队伍综合救援实力建设和队伍内部管理,外抓消防监督执法公平公正、消防法制建设和消防教育普及,以“内外兼修”的格局着力打造新时期团结奋进、文明高效的消防救援队伍新形象,并获得伊犁州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各族群众的认可和赞誉。

此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殊荣,即是党和国家对伊犁州消防救援支队的褒奖,也是对伊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勉励和支持,极大增强了伊犁消防支队指战员的集体荣誉感和个人使命感。支队各级指战员焕发出强烈的责任意识和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大家纷纷表示,要将这份集体荣誉珍藏在心间,为伊犁州社会经济事业发展多做贡献,为伊犁州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添砖加瓦、为维护伊犁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奋斗终生。

原标题:《喜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消防救援支队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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