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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运城法院1个集体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2020-11-24 17: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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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100个先进集体和100个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芮城县人民法院风陵渡中心人民法庭获此殊荣。

接下来

请跟随小编走进风陵渡中心人民法庭

看看先进集体是怎样炼成的吧

在千年古镇风陵渡这一方热土上,活跃着一个践行公平正义、热情为民司法的群体,它就是芮城县人民法院风陵渡中心人民法庭,它高擎着法律利剑,担当着历史使命,守护者一方安宁。

风陵渡中心人民法庭成立于1996年

是全省法院系统仅有的两个中心法庭之一

管辖着风陵渡镇36个行政村

及风陵渡经济开发区(省级)

辖区面积188平方公里,人口10余万人

法庭共有工作人员8名

其中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

书记员2名,法警、其他人员各1名

根据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需要,芮城法院党组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和现代化办公科技装备保障,共投资70余万元为法庭配齐了车辆、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建成了高标准的数字法庭,配备了相应的设施,实现了法庭的实时直播,庭审直播率达70%以上,录音录像率达80%以上,并支持案卷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

按照人民法庭实质化运行的工作要求

在“两庭”建设方面

实现了审判、办公、生活三分开

三年来,共受理案件1258件,结案1233件,结案率为98.01%。多年来,先后被省高院授予“省级一流人民法庭”、“一流人民法庭标兵”、“先进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并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11月,被最高院授予“全国基层人民法庭先进集体”。

以构建基层司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方向

确保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法庭坚持做到把走访基层常态化、排查纠纷经常化、指导民调习惯化,紧密地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较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一些矛盾比较尖锐、当事人情绪较大的家事纠纷及其他争议较大的案件主动靠前:

01

强化法庭功能作用的发挥

根据案情主动邀请相关人员参与,如赡养案件,邀请村干部、调解员及当事人亲朋好友出面协调;土地纠纷、相邻关系的案件,邀请镇政府干部、镇村调解员、土地部门相关人员等参与调解;在平时的案件审理中,经常邀请人民陪审员到法庭参与调解。

02

强化法庭服务作用的发挥

对前来法庭咨询立案的当事人热情接待,充分了解立案案由,根据当事人的诉求,捕捉可以调解的信息,不放过任何可以调解的机会,尽可能使诉调对接发挥作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讼前。

03

强化法庭协作作用的发挥

与镇政府综治办加强沟通,密切协作,若遇到一些纠纷到了镇政府,政府工作人员对一些法律关系和法律知识需要寻求帮助的,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或者提前预约法庭工作人员,若法庭审理案件中,遇到一些政策性的问题,或者需要政府相关人员解答的,随时随地电话联系或提前预约政府工作人员。

三年来,法庭在取得镇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下,不断加强与相关组织和人员的沟通与协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50余起,有力地促进和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以人民为中心

及时审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

涉农、民生纠纷是社会比较敏感的案件,涉及人员多,矛盾大,处理不好就会引起不良效应,法庭针对此类案件,要求思想重视,行动要快,调解优先,快审快结,去年共审理21件。

01

其中,一起是河南省某有限公司承包风陵渡某电厂工程期间,拖欠当地农民工张某等多人工资未付,在多次往返河南山西索要未果的情况下诉至芮城法院。法庭接到此系列案件后,立即组织力量,多方联系查找被告下落,最终通过网络信息联系到了被告负责人,经过长时间电话沟通,很快让双方当事人在法庭坐到了一起。在开庭前经过法庭审判人员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天该6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全部调解结案,且被告按照调解计划已全部履行完毕。

02

另一起是风陵渡辖区30余名农民为平陆某安装公司打工,公司拖欠工资不给,其中15人将该安装公司起诉到芮城法院,立案当天将案件分由两名法官审理。审判人员接到案卷后,立即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时通知原、被告到庭。从下午2点一直加班到深夜11点多钟,全部完成了这15件案件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可能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群体上访案件。他们在调解的同时,还对没有起诉的其他人员也进行了妥善解决。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己任

切实为当地企业保驾护航提供法律服务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是芮城企业聚集的重要场所,对芮城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庭把“依法调解化纠纷,优化营商促发展”作为重要抓手,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近日

法庭适用简易程序

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进行了开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

法官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经主持调解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

被告在调解书生效后的约定时间内

支付原告的所有货款

本案的原告系内蒙古某有限公司(民营企业),被告系山西某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2018年6月以来,原、被告双方存在燃料业务往来,因受外部市场环境影响,被告的生产经营难以维系,资金链濒临断裂,累计共欠原告货款2318142.57元。因本案涉及标的较大,法庭在收案的同时,便向芮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伟作了详细汇报,在维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权益的前提下,张伟院长当即与被告方沟通协调,从优化营商环境到诚信守法经营,从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释法明理,晓以利害,并责成一名党组成员进一步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此基础上,承办此案的员额法官又多次与原、被告进行耐心细致、推心置腹的说服教育,使此案在庭前调解阶段就收到了较为满意的效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经该院主持调解握手言和。

2019年以来,共受理涉企案件20余起,其中90%的案件都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既化解了企业的债务纠纷,又缓解了企业压力。

以进村入企巡回办案为手段

把普法宣传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法庭根据辖区多发性案件的特点,从普法宣传入手,把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整理打印成册,在给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时一并送达,使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使法庭便于开展调查工作,便于和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促进了案件的顺利审理。

针对管辖区内既有经济较为发达、依法维权意识较强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又有近三分之二地处偏远山区、生活相对贫困的弱势群体,还有风陵渡人仗义、直爽、较真的性格特征,他们分类施策,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在开发区

他们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讲座,帮助企业提前预防和化解合同订立及履行中出现的各种风险;

在偏远山区

他们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村入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前介入化解矛盾纠纷;

针对赡养案件的原告大多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特点

为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庭对所有赡养案件的审理,都做到了到案发地开庭。在审理中,为当事人和旁听群众释法明理、就案说法,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以延伸基层司法服务为路径

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在认真履行人民法庭审判职能的同时,他们着力打造“有特色的基层司法服务综合体”:

1

创新服务手段

基层人民群众特别是居住在农村和偏远地区的诉讼当事人普遍存在着人文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的现象,加之所在地缺少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机构,一些当事人即使想诉讼也不知道如何准备起诉材料,致使当事人需要往返几十公里到县城的诉讼服务中心数次,才能完成立案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为了彻底解决人民群众的告状难问题,法庭根据该院党组的要求,实施了委托代收立案的新举措,即法庭对辖区前来咨询立案的群众进行指导、提示,告知他们需要准备哪些立案材料,对立案材料完整的,则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予以委托代收,每周由专人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三年来,法庭共为118名当事人办理了委托代收立案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当地人民群众的诉讼之需。

2

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的培训

法庭每年都对辖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专项培训,主要针对辖区婚姻家庭纠纷、土地纠纷等农村基层常见纠纷进行重点讲解,并传授调解技能,三年来,共培训人员200余人次,为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把握民事纠纷性质、提高调解效率奠定了一定的业务基础。2020年7月8日,法庭就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助力乡村“三零”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

3

抓好矛盾纠纷化解预警工作

积极引导基层民调组织,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治安方面的可疑事、可能引发事端的纠纷事、可能出现上访的苗头事、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事、村民碰到无力解决的困难事作为基层民调工作的重点,通过关口前移,共处理了65件纠纷,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联动,实现了在家门口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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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优秀!运城法院1个集体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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