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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十个集体(家庭)荣获全国文明创建荣誉

鹤岗发布
2020-11-24 11: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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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10个集体(家庭)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绥滨县绥滨镇振荣村、萝北县团结镇勤俭村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鹤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鹤岗海关、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鹤岗市监察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向阳区税务局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鹤岗市育民小学被授予“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鹤岗市兴安区杨玉芬家庭被授予“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中共鹤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被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同时,我市共计11个集体经过复查被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萝北县名山镇、萝北县团结镇工农兵村、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黎明村、兴安区红旗镇长胜村被确认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鹤岗供电公司、鹤岗市审计局、鹤岗市气象局、鹤岗市财政局、鹤岗市人民检察院、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工农区税务局被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鹤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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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市十个集体(家庭)荣获全国文明创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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