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初升高考试招生!鹰潭这样改

鹰潭发布
2020-11-25 15: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澎湃号·政务 >
字号

为切实推动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鹰潭市教育局制定了《鹰潭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重点内容吧。

重点一 :全面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我市从2021年起将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全面推行。

01

考试科目与分值

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具体是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教育等13个学科。其中,外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情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等)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各科目分值如下: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物理85分(含实验5分)、化学75分(含实验5分)、生物55分(含实验5分)、地理50分、体育与健康60分。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02

考试时间与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科目安排初三下学期6月份进行;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测试原则上安排在初三下学期4、5月份进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科目原则上安排在初三上学期期末考试前进行(条件成熟后按照随学随考随清原则地理、生物(含实验)科目安排在初二学年末进行)。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采取书面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书面考试与实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信息技术采取操作考试;音乐、美术采取过程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道德与法治、历史书面考试合卷;地理与生物书面考试合卷;物理与化学书面考试同场分卷, 道德与法治、历史书面考试为开卷,其他科目书面考试均为闭卷。

03

考试组织与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场要求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地理、生物(含实验)、体育与健康;由各区(市)自行组织的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可采取学校自测与区(市)抽测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由各区(市)自定。

04

考试命题与阅卷

书面考试科目省级统一命题,考查科目市级统一命题。阅卷工作市级统一组织,采取集中扫描,集中网上阅卷的方式进行。

05

成绩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地理、生物成绩以等级制呈现,用A、B、C、D等级呈现(2023年以原始分呈现)。以全市为单位划等级,A等控制在全市中考报名人数的24%、B等控制在全市中考报名人数26%、C等控制在全市中考报名人数27%、D等控制在全市中考报名人数23%;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科目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

重点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01

评价内容

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①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尤其是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情况。

②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科技活动及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优势学科学习等情况。

③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参加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情况。

④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情况。

⑤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研学旅行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情况。

02

评价组织

区(市)教育部门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区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区(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指导学校的评定工作,监控评定过程,接受投诉和举报,纠正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学校要成立评定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教务、政教、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

学校评定委员会职责:负责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任免班级评定小组成员,指导班级评定工作,认定评定结果,接受和处理投诉、举报。

学校每个毕业班成立一个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组成。班级评定小组人数不得少于5人,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必须在对应班级任课时间在一年以上,且应提前一个月在相应班级中公布。学生对某评定小组成员有异议且达到班级人数的30%以上,则该成员不能作为本班级的评定小组成员。

03

评价程序

①写实记录。以学生为主写实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运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个人网络学习空间,客观记录在初中阶段学习与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同时要收集相关事实材料(活动组织单位或服务单位证明、现场照片、新闻报道等),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一般性的活动不必记录。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活动记录单和相关事实材料要及时放入学生成长记录袋。

②遴选公示。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事实材料。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公示。班级评定小组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③录入系统。学校将公示的信息(含相关事实材料)在学期末统一录入或导入江西省学生综合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学生每学期对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学生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更正申请。

④形成档案。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内容包括: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在学生毕业时撰写的简要评语;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档案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有些活动项目学生没有参加或事迹不突出,可以空缺。教师评语要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综合素质档案通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经学生本人确认、班级评定小组和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学校盖章后存档,列入学生学籍档案。

由外省市转学进入我省学校就读的学生,其相关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应由转出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并经转入学校公示、审核后,进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04

评价结果

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为“综合性评语”、“学生综合表现记录”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三部分。

结合性评语——教师对学生表现给予综合性描述,重点突出学生的特长和潜能。

学生综合表现记录——学生根据评价各维度的需要提交的原始资料。以成长记录档案为准。

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班级评定小组为学生给出的一个评定等级。用A(优)、B(良)、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呈现。等级为“A”的学生,控制在本校初中毕业生总人数的40%;B、 C等不设比例;D等严格控制在本校初中毕业生总人数的5%以下。对学生某一方面评为“不合格”时应非常慎重,综合素质评为“不合格”的应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审定。

各个学校应将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在校公示一周,并告知家长,无异议后,在6月底前上报区(市)中招办,区(市)中招办汇总后报市中招办。

重点三:深化考试招生录取改革

01

招生录取模式

从2021年中考开始,我市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实行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1)科学确定计分科目和分值。按照夯实基础、文理兼顾的原则,将语文120、数学120、外语120、体育与健康60、道德与法治80、历史80、物理80、化学70纳入录取计分科目。总分730分(地理50、生物50、生物实验5、物理实验5、化学实验5分暂不纳入升学总分,2023年计录总分)。

(2)合理确定等级性科目和合格性科目。按照全面发展、负担适度的原则,将地理、生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确定为等级性科目;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确定为合格性科目。以等级性、合格性科目的等级设置录取的门槛。

02

招生计划管理

(1)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统一下达。各地各校严格按市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2)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3)普通高中均衡招生计划按不低于统招计划的70%均衡分配到各初中生源学校。

(4)允许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自主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经区(市)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并报省厅备份案后实施。自主招生方案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03

招生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基本依据: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考生志愿、计分科目成绩,参考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考查科目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等因素,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1)普通高中录取前置条件:录取重点高中(含师范定向)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全部达到B等或以上、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达到C等或以上、考查科目达到合格;录取一般高中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全部达到C等或以上、考查科目达到合格。

(2)普通高中录取时,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性考试科目、考查科目达到相应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以及相关录取规定,按考生志愿依据计分科目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师范定向和高中录取过程中,若所招生末名有两人或以上录取总分相同的,则按“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比较顺序如下:

①符合政策照顾优先录取条件的;

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③等级性考试科目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④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总分,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⑤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比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来源:学在鹰潭

原标题:《初升高考试招生!鹰潭这样改》

阅读原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