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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 | 社会治理

2020-12-05 10: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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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晓娜 □李莉

责编|徐秋颖

正文共2521个字,预计阅读需7分钟▼

“以前门卫室收到的都是法院传票,企业想要招商引资,对方一看到这些掉头就走。现在,公司状况一天天变好,不仅捋清了债务关系,还成功吸引到项目投资。我可以把全部心思用在盘活企业上,这一切都要感谢东洲区人民法院的主动作为。”近日,辽宁隆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屹告诉记者,企业好转,让他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接下来就可以一心一意搞创新谋发展了。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

近年来,围绕“如何在保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不缺位,勇担当”这一课题,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提出要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并将其落到实处。

“放水养鱼”盘活民营企业

2016年以来,东洲区法院陆续立案执行了20余件被执行人为辽宁隆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案件。这一状况引起了东洲区法院的高度重视。

他们主动作为积极沟通,经调查走访,事件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2015年,因资金链断裂,辽宁隆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债权、债务关系混乱复杂。“当时债务涉及四五十家企业和个人,债务没着落,企业也很难运转。公司有近百名职工下岗失业。”高屹说。

由于当时公司停产歇业,部分申请执行人主张评估、拍卖该企业厂房、设备。东洲区法院执行局综合考虑涉案金额较大,即使强制评估、拍卖厂房、设备,也不足以解决完所有案件,而且该公司所有的财产市场受众小、变现困难,如果流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均不佳。

因此,东洲区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公开、阳光、透明化的执行模式,多次召开债权人座谈会,公开讨论该案执行走向,探讨该案是否有“放水养鱼”的可能性。经过大量细致工作,帮助协调企业与债权人捋清债务关系,并与债权人签订还款协议、恢复生产协议,又经多方努力,公司由第三人接盘继续运营,进而盘活了企业。

在东洲区法院主动作为下,该公司最终与20余名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5年内分期履行全部债务。今年7月,企业已成功吸引项目投资,正在履行相关手续准备投产。

此案是东洲区法院慎用强制措施,努力避免执法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影响的缩影,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项措施与50条提示

据了解,东洲区虽处在城乡接合部,但因高新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坐落在辖区内,区内工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数量较多,其中规上企业58户、小微企业124户。

在民营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同时,辖区内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也比较多,2019年以来,东洲区法院受理涉本地区民营企业案件1292件。案由涉及合同纠纷277件,劳动争议106件,劳务合同纠纷305件,买卖合同纠纷129件,申请支付令119件,案件最大标的1750万元。

为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东洲区法院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东洲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东洲区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即“优化营商环境二十项措施”)等文件,细化对民营企业保护举措,为办案人员提供遵循。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东洲区法院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没有因疫情影响涉诉企业案件的审理与执行。疫情相对稳定后,东洲区法院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及员额法官,走访辖区内重点民营企业30余家,倾听企业代表对法院司法服务的意见建议,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帮助企业解决日常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各类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问题。

此外,对于近两年辖区内涉企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东洲区法院做了调研和统计,通过分析,东洲区人民法院制作了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书。提示书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纠纷解决,融资借款、劳动用工等6个方面做了50条提示。法院将制作的小册子发放给企业,希望以风险提示的方式对企业生产经营有所帮助。

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

“如何打造营商环境,我个人理解是围绕服务办案,更主要的是履行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把案件办好,让老百姓收获更多的公平和正义。”东洲区人民法院院长尹宪科告诉记者,在他看来,法院的职责要延伸到服务领域。

针对民营企业,东洲区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对于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做到快速审查及时立案,企业如果确实有困难就对诉讼费减缓收取。此外,为了增强服务意识,东洲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事务中心,为企业诉讼提供一站式服务,企业一次只进一个门,执行立案、执行信访、网络查控、执行缴费、邮寄送达、财产保全等各项工作,都可在中心一站式办结。

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和执行是人民法院的三大重点工作。在民事审判方面,东洲区法院实行繁简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速裁审判团队,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标的额不大的纠纷案件快速进行调解或审理。今年1月到10月,东洲区法院速裁团队在只有3人的情况下,共审结案件348件,结案率83.05%,调撤率达58.91%。

为减轻企业的诉讼负担,东洲区人民法院加大了诉前调解力度,把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辖区成立4个特约调解组,聘请10名特约调解员,推动人民法院和其他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机制衔接。今年1月到10月,共诉前调解案件492件,调解成功率达88.47%。

此外,在办案中,精准掌握办案标准,对涉诉民营企业实行差异化司法处置,努力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所引起的涉诉纠纷,以及当事人涉嫌虚假诉讼侵犯民营企业合法财产的案件,依法予以保护。在刑事审判方面,东洲区法院近年来没有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的情况发生。

“在法院执行工作中,当原被告双方都是民营企业时,如何平衡考验着法院智慧。”尹宪科表示。这些年来,东洲区法院在处理民营企业案件当中,因案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胜诉的民营企业,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对因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经济尚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被执行人,注重规范财产处置规则,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放水养鱼”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尽力维持民营企业经营稳定。

如今,东洲区法院打造的办事方便、法治良好、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让辖区内的民营企业吃了“定心丸”。他们甩掉包袱干事业,一心一意搞创新、谋发展,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为东洲区民营企业注入了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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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 | 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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