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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当事人姚策:赔偿金比预期差很多,钱换不回错失人生

大象新闻客户端
2020-12-07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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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客户端12月7日消息,7日,“错换人生28年”案件一审宣判,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告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姚策对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回应称,最终的赔偿金额比预期相比较低。

本文图均为 大象新闻客户端 图

在“错换人生28年”案件一审判决中,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需向原告支付近80万的赔偿金,对于姚策在9月份提出诉讼赔偿273万元来说,差距比较大。因此,姚策表示,赔偿金额和预期相比还是比较低,但他相信法律的公正和公义,也会始终保留上诉的权利。

虽然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表示将服从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但在姚策看来,无论多少钱的赔偿金额,都无法换回他错失的人生和健康的身体。

12月7日上午,“错换人生28年”案件一审判决出来后,大象新闻记者与姚策联系,他始终都处于休息的状态,由于现在姚策的癌细胞已经扩散至肺、骨伴全身转移,现在看来,病情逐渐加重的他,没有什么比治病更重要的了。因此为了缓解医疗费用的压力,姚策表示,对赔偿金额后期会申请先予执行。

2020年对姚策来说是“奇幻”的一年,他表示,希望在2020年剩余不多的日子里,“错换人生28年”事件可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在2021年全家可以回归平静的生活。

此前据河南省高院官方微博消息,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杜新枝因寻亲支付的交通费用1193.5元;赔偿郭希宽误工费6400元。

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1312.94元(已给付100000元,尚需给付261312.94元)。

(原题为:《“错换人生28年案”一审宣判,姚策正式回应:赔偿金额比预期低很多》)

    责任编辑:万婷婷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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