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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两控一遏制】兴山分局沟南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盗刷银行卡案
事件追溯到2019年3月25日,鲍某乘坐出租车回到兴山区光荣小区的家中,次日发现手机丢失,且手机微信、支付宝花呗共消费686元人民币,后到兴山分局报警,4月23日鲍某再次来到派出所报案称:4月22日,自己收到京东白条发来的催款信息,信息显示在2019年3月26日,被他人用自己的京东账号分期购买了一部苹果XS手机,手机价值7968元人民币,加上分期服务费1147.44元人民币,总共应偿还9115.44元人民币,手机已经被他人领取收货,在购买手机的同时还在京东白条分期购买了240元的Q币,两个产品都是0首付,共分12期还清,两笔账单共需要偿还9355.44元人民币。沟南派出所立即对该案立案侦查。
侦查发现,邹某亭(男,25岁,吉林省榆树市人)有重大犯罪嫌疑。侦查人员通过物流信息,查实了邹某亭联系方式,同时确定了邹某亭为该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由于邹谋亭经常更换居所,并于案件发生后离开鹤岗回到吉林老家,为抓捕工作带来巨大困难。
今年12月3日,经办案民警大量工作,及时发现邹某亭回到鹤岗,居住在鹤岗市东山区绿洲小区,民警立即赶到其家中将其成功抓捕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邹某亭供述在2019年3月26日在兴山区光荣小区E9号楼3单元楼道内捡到一部手机,后将手机带回家中,并将手机解锁,解锁后先后使用手机通过微信和支付宝给自己转账和充值Q币,并登录京东APP给自己分期购买了一部iPhoneXS手机和240元Q币,犯罪嫌疑人邹某亭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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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打两控一遏制】兴山分局沟南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盗刷银行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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