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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调解第二十六期

法润临沭
2020-12-11 16: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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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调解

第二十六期

调解头条

本周,全县各级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和化解矛盾纠纷81起,涉及经济、土地承包、相邻、家庭、损害赔偿、侵权等纠纷。通过各所“无痕调解”、警调对接、老兵调解等方式,化解12345热线纠纷2起。截至目前,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11件,调解成功率达98.4%。

蛟龙所:边界不清频起纠纷

无痕调解一锤定音

蛟龙镇西塘子村村民袁某乾近日到蛟龙司法所反映,其与同村朱某学之间因土地边界不清,多年来频起纠纷,村里处理多次,均未能使双方达成一致,申请司法所调解。人民调解员袁和龙、胡怀彪受理该案后,不避寒冷天气,远赴纠纷现场,开展“田间调解”。在纠纷现场,调解员根据双方提供的土地本等相关证据材料,对两家土地进行了实地丈量,明确了双方边界,现场埋下界桩。这起困扰双方多年的纠纷在蛟龙司法所“无痕调解”模式下获得了圆满化解。

调解心得

人民调解和诉讼判决的根本差异在于,人民调解不仅“依法”,而且“重情”,主持公道和修复感情是调解的左右手,二者缺一不可。同时,调解工作是直面群众的一线工作,这就要求调解员必须常怀群众期盼,灵活开展工作。

调解故事

石门所:买衣服询价起纠纷

调解员现场止纷争

本周工作

石门所共化解矛盾纠纷3起,包括经济纠纷1起,邻里纠纷1起,土地纠纷1起。

12月4日,东海的张某到石门集市赶集时,到吴某的衣服摊询问价格时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调解员王保猛对双方的冲突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行了调解。最终,吴某对受伤的张某进行了赔偿,双方都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矛盾纠纷得以解决。

临沭所:到底是谁家的白菜

本周工作

临沭所本周受理5起纠纷,成功化解3起,正在调解2起。

临沭街道东月庄村民唐某的儿子长期在青岛工作,12月6日回老家后帮家人去菜园收白菜,正在收着白菜,村民姚某说其偷了自家白菜,两人因此发生纠纷。调解员介入后了解唐某的儿子常年不在家,对菜园位置不清楚,误把姚某家的菜园当成自己家的,错收了姚某家17颗白菜。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唐某的儿子承认错误,给姚某道歉,并答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一场因为误会引起的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感悟

万事靠真心,真心化解,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真正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践行我们的初心和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调解工作动态

县调解中心

王某与朱某于2008年协议离婚,当时哺乳期的小儿子由女方抚养。现在孩子已经长大,孩子父亲王某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和女方矛盾升级,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县调解中心调解员进行了调解,通过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抚养权变更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玉山所

玉山镇英里村村民庞某在焚烧垃圾时,不慎将吴某的梧桐树烧了,两家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村调解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介入,经现场查看,确定梧桐树已被烧毁。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庞某赔偿吴某500元,树木归庞某所有。

调解心得

邻里之间产生纠纷后,双方都互相理解,朝着邻里和睦的方向努力,才能使纠纷尽快化解;调解员也要公平公正,才能促使纠纷顺利化解。

大兴所

大兴镇的袁春某受陈宅村村委委派多年在村里值班看守治安平台,12月5日早晨,值守结束的袁春某还未回家,其家人寻找时发现其躺在村治安平台值班室床上,没有生命迹象。袁春某的亲属要求村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村委认为袁春某系因疾病突然死亡,双方因袁春某的死亡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调解员介入后分别给双方做工作,在司法所和工作区的不断协调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于12月30日一次性给袁春某家属经济赔偿20000元。

调解感悟

在调解矛盾纠纷时,一定要巧妙分析各方心理,灵活运用调解手段。此案中,调解员注重运用调解技巧,有耐心、有恒心,在稳定双方情绪的同时,引导性地让当事人陈述案情,适时耐心细致地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政策和伦理道德,最终循序渐进地将矛盾点一一化解。

临沭所

临沭街道调解员胡顺宇成功化解西月庄村民胡某与刘某之间土地边界纠纷。

青云所

凌界前村村民凌某芝反映其与凌某启之间土地纠纷,经调解员与村干部现场丈量,重新确认边界,双方握手言和。

中赵窝村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因为土地补偿款有争议,影响企业施工,12345等多个部门介入,经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双方签订协议,矛盾得以化解。

蛟龙所

1.

蛟龙镇居民胡某田与同村村民龙某涛耕地相邻,二人因边界问题争执不下,遂找到村调解员申请调解。后利城村调解员胡顺吉、胡怀峰受理该案后,根据“无痕调解”模式下群众路线原则和因案施调原则,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田间调解”。经过调查取证与实地丈量,确定了双方边界,打下界桩,该起纠纷获得圆满化解。

2.

蛟龙镇居民胡某勇因与同村孙某德之间土地纠纷,申请调解。该村调解员根据“无痕调解”模式下矛盾分级调处机制,先由村内调解进行化解。调解员对两家出示的土地本进行了调查,并根据村里分地时老账册对土地进行了丈量,对两家争议地块进行了合理分配,纠纷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

3.

蛟龙镇居民民胡某宝近日向村调解员反映其耕地被邻居王某华侵占,申请调解帮助。该村调解员及时到现场进行调解。经丈量找出边界所在,明确双方今后按边界耕种。纠纷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纠纷获得圆满化解。

4.

蛟龙镇居民李某艳因与同村王某亮之间土地纠纷,申请调解。村调解员根据“无痕调解”模式下十日办结机制,迅速出动,在纠纷现场调查纠纷详情,按地亩册进行实地丈量,并与双方做思想工作,使双方意见取得一致,签署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纠纷圆满化解。

曹庄所

12月8日,曹庄镇郭庄村的张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自南向北行至中学路口时与自北向南骑电动车的刘某某相撞,导致刘某某右腿被划破受伤,刘某某当即召集一伙人要对张某某进行殴打,但被周围围观的村民制止。此案发生后,调解员参照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分析双方责任,劝说当事人双方要互谅互让。最终,双方于12月9日达成协议,张某某一次性赔偿刘某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800元整,协议当场履行。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调解的方式与技巧

1、了解当事人双方财产状况;

2、区分当事人不同心理特点,对症下药进行调解;在进行调解工作前,要尽可能对当事人的脾气、性格、心理等进行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3、利用当事人重视法律的心态,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有些当事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自己的纠纷行为和应负责任持不稳定的认可心理,疑惑自己应付的赔偿责任大,唯恐在自己作出了让步会让对方得寸进尺。该种情况下,向其讲解法律规定,明确赔偿项目,调解成功率大。

4、让当事人充分宣泄诉说,使其达到心理平衡;进行调解时,使当事人的消极情绪得到宣泄和释放,然后再进行心理疏导和调解。

5、适当震慑,利用当事人趋利避害心理,唤醒恐惧,使其心理受到震慑,从而使某些当事人履行其停止侵害或赔偿损失义务。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临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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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临沭调解第二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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