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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疫情未结束,赣州仍有人非法出入境!

2020-12-17 11:4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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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境外输入 打击非法入境

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全国上下万众一心抵御疫情之际

仍有极少不法分子

铤而走险从事各类非法出入境活动

针对此类现象

赣州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近日,龙南公安

查获两起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案

抓获两名违法行为人

“缅甸这边有个工地,缺两个人,一个月能拿到6000块工资呢”,听到朋友“老许”这么说,龙南市渡江镇村民廖某听到很是心动,约上程龙镇其女婿钟某一起结伴前往。但他们在没有护照或者通行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决定非法偷渡至缅甸务工。两人明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在高薪报酬的诱惑下,决定铤而走险。

12月15日,龙南市公安局在工作中获悉,渡江镇和程龙镇有村民涉嫌非法出入境。龙南公安立即组织展开调查,并依法传唤廖某和钟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廖某和钟某两人于2020年5月13日非法从云南滇滩镇偷渡至缅甸地区务工。2020年11月29日再次从缅甸地区非法偷渡回国内。

非法出入境行为,不仅要面临被感染和隔离的风险,也将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廖某和钟某两人回龙南后,在龙南市人民医院做完核酸检测后被120救护车送往了隔离中心隔离14日。目前,廖某、钟某两人因构成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近期,瑞金公安重拳出击

查处两起非法偷越国境案件

组织偷越国境?抓!

近日,瑞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在工作中发现陈某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重大嫌疑,并迅速联合瑞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展开调查。

经查,今年4月份,陈某以“高薪务工”为名,组织朱某、杨某涛、江某龙三人偷渡国境前往缅甸从事电信诈骗。朱某等三人到达缅甸后发现并非务工,遂又偷渡回国,被云南警方抓获。

11月底,瑞金公安接到云南警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陈某出现在中缅边境。随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抓捕,在云南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陈某抓获归案。

目前,陈某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将在隔离14天后,依法刑事拘留。朱某等三人因涉嫌非法偷越国境,已被云南警方行政处罚。

非法入境相亲?拘!

11月23日,瑞金公安在清查时代广场出租屋过程中发现一越南籍非法入境人员黎某某,并立即将其送往指定隔离点进行隔离。

经查,黎某某于今年7月份从越南偷渡到广西,打算在国内找人相亲结婚,11月10日来到瑞金并租住在时代广场加油站旁的一出租屋内。

12月7日,瑞金公安依法将非法入境人员黎某某拘留审查,并择日遣送回国。

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

12月16日0—24时

我国新增确诊病例7例

均为境外输入病例

(上海6例,广东1例)

疫情防控工作仍然不能放松

切勿心存侥幸

罔顾国家法律和防疫大局

普法课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罚款。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偷越国境

不仅有被感染和隔离的风险

更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综合人民日报、龙南公安、红都警事等

原标题:《严惩!疫情未结束,赣州仍有人非法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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