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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酒驾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安全 ——黎城法院院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

2020-12-17 21: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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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黎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

随着一声法槌清脆的响声,庭审正式开始。在李萍院长的主持审理下,公诉人、被告人双方有序出示法庭证据、进行法庭辩论,在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李萍院长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可其酒后仍然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李某在侦查、起诉、审判期间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与交通事故受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李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李某当庭表示服判。

原标题:《严厉打击酒驾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安全 ——黎城法院院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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