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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海法院巡回法庭走进福成 司法护航义务教育

2020-12-18 15: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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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12月17日上午,银海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走进福成镇,在福成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控辍保学提起的监护人责任纠纷案件。来自福成镇的50余名乡镇干部及群众到场旁听了此次庭审。

原告银海区福成镇人民政府代理人陈述起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银海区福成镇人民政府诉称,今年15岁的符某原本应是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一名学生,却选择辍学走向社会。被告符某聪和钟某连作为符某的父母,理应承担起作为监护人的责任,帮助符某接受义务教育。银海区福成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学校老师和村干部获悉该情况后,多次前往符某聪夫妇家中,详细了解符某辍学情况,并向其反复说明不送适龄少年上学所产生的危害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要求其立即送儿子符某返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然而,经过多次劝说后,符某仍然未能返回学校。无奈之下,银海区福成镇人民政府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将符某聪和钟某连诉至法院。

被告钟某连

庭审中,被告符某聪未到庭参加诉讼。“我认识到我的错误了,我不应该不送孩子去上学。”到庭参加诉讼的被告钟某连说道。

法官张婷当庭宣判

面对被告钟某连诚恳的态度,法官张婷耐心向其释法说理,反复说明其作为父母不履行监护人的法定义务,放任儿子符某不上学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属于侵犯符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从情理方面,法官张婷向其解释了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培养的重要性。

庭审最后,法官张婷当庭宣判:被告钟某连、符某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儿子符某送返学校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银海区法院干警向旁听的群众宣传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

现场,银海区法院的干警们向旁听的群众宣传了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并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陈邕凌副院长(右二)、福成镇妇联副主席陈秀霞(左二)在庭前了解、关心辍学少年的母亲钟某连家庭生活、生产情况

庭审前,银海区法院副院长陈邕凌、福成镇妇联副主席陈秀霞及法官张婷与辍学少年的母亲钟某连面对面沟通交流,详细了解被告钟某连的生产生活情况,并在交谈中得知其丈夫患有重病,家中还有三个未成年孩子,生活存在困难。陈秀霞表示,将针对钟某连提出的困难,与村委会、学校等有关单位联合,加大对在上学读书方面有困难的家庭进行对应的帮扶、救助。

银海区法院副院长陈邕凌(右二)、法官张婷(右一)及福成镇司法所所长刘峻先(左二)向被告钟某连(左一)释法析理

此外,庭审结束后,陈邕凌副院长、福成镇司法所所长刘峻先和法官张婷一同耐心劝告钟某连要承担起作为父母的职责,重视教育,明白让孩子通过读书创造美好未来的道理。陈邕凌及刘峻先表示,法院与相关单位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进展,全力帮助符某返回学校。并努力解决钟某连提出的问题和困难。

当地乡镇干部及群众到场旁听庭审

银海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职能,竭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深入开展“巡回法庭”进乡镇、“法制妈妈”进校园等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群众主动配合政府完成义务教育,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细心呵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

作者:童瑶

来源:北海市银海区法院

原标题:《银海法院巡回法庭走进福成 司法护航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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