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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法院审结两起恶案,严国东、王力等21名被告人获刑

2020-12-22 17: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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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阡法院公开宣判严国东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和王力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两起涉恶案件中首要分子严国东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四万元;首要分子王力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4 年至 2016 年期间,严国东纠集王某某、熊某某等人混迹于石阡县城,以开设发廊容留妇女卖淫获取提成,开设赌场获利,向他人发放高利贷为载体,通过请吃、请喝、发放工资等方式笼络王某某、熊某某等人为其服务,在石阡县范围内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严国东为首要分子,王某某等4人为重要成员,伍某某等5人为一般成员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了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容留卖淫、妨害作证、开设赌场等犯罪事实。

2010年王力犯罪出狱后,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恶名,2010年至2017年期间,通过请吃、请喝、给零用钱、介绍工作、安排住宿等方式,笼络、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向某、曾某等人,有组织的多次共同或单独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王力为首,向某等人为重要成员,伍某等人为一般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窝藏等犯罪事实。

法庭审理认为,上列两起犯罪案件的21名被告人,在石阡县范围内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涉恶犯罪集团,应依法严惩。

庭审还查明,两起涉恶案件21名被告人均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指控的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均没有异议。法庭审理后,依法对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罚金。宣判后,21名被告人均服从判决,无一人上诉,现两起涉恶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

原标题:《石阡法院审结两起恶案,严国东、王力等21名被告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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