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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民政工作入选多项全国全省试点!

2020-12-23 12: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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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上午9:30,市新闻办举行“‘十三五’成就巡礼”第六场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栾波,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宋宝林,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苗家介绍了“十三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有关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市成功争创首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城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单位、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争创了民政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护童成长”项目试点,争创全省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首批省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万福苑等6家养老机构、12349养老信息平台先后成为省级、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单位,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社会救助制度创新试点单位,荣成市入选2019年“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单位”,文登区成功争创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地区,文登区、乳山市分别成功争创全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地区,一个社区工作法入选全国100个优秀社区工作法,一家养老机构改革经验成功入选民政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我市殡改经验入选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我市特困供养保障经验获“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救助领域优秀实践案例”,统筹社会救助体系经验和荣成市打造“海螺姑娘”分散特困供养服务品牌工作经验均获评“2020年度山东省社会救助领域优秀创新案例”。“威救你”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经验由省大数据局推送获评全国“星河”优秀案例,成为我省唯一以政府部门身份入选的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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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救助水平不断提高。降低低保纳入门槛,将支出型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赡养费计算额度降至全省最低,最大力度放宽困难群众家庭财产条件和大病重残单人保政策,疫情期间暂停低保、特困供养退出工作,省内唯一实现“零”退出,疫情结束后低保渐退期延至6个月。稳步提升社会救助标准,2015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和每人每年3500元,城乡特困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5500元、3500元。2020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87元和588元,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和690元,特困供养照料护理基本标准按照特困对象自理、半护理、全护理情况分别为每人每年3297元、5495元和10990元。持续做好临时救助工作,优化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变故及因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按规定给予3-12倍城乡低保标准的急难型和支出型临时救助。

社会救助网络不断健全。纵向上,完善市、县、镇、村四级社会救助网,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县两级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市级配备10名编制;镇级依托便民服务大厅建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按照5万人以下的镇街不少于3名、5万人以上不少于5名的标准配备专职民政人员;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按照800户以下的村居配备1名,800户以上配备2名的标准配备民政协理员,配备264名镇街专职民政人员和2750名村居民政协理员。横向上,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36个成员单位责任,依托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与公安、人社等14个部门联网核对。在此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实现金融资产核对全覆盖,与市域内所有30家银行、54家保险机构全部联网,建立41类96项数据的精准比对机制,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社会救助能力不断提升。率先实现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全覆盖,将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至镇街,试点下放3000元以上大额审批权,在区市设立不少于5万元、共1400万元的临时救助储备金,镇街设人均5元的临时救助备用金及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事项。率先建立避免重复救助机制,依托“威救你”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对所有准备开展的救助项目、救助人员都提报到社会救助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对未经领导小组研究的救助项目,以及年度内已享受同类救助项目的人员不再救助,避免重复施救、多头救助。加大特困供养保障力度,整合全市32处乡镇敬老院,投入7亿元,将其打造成为14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让特困对象与社会老人享受同等待遇,非自理特困集中供养率达78%,为全省最高。在全省率先集中收治特困对象中的重度精神病人,试点收治低保重度精神病人,实现“救助一个人,解放一个家庭”。打造“海螺姑娘”分散特困供养服务品牌,由政府招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多样化服务,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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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体系更加健全

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类养老机构达158家,各类养老床位总数3.5万余张,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7张,养老机构社会化程度达96%以上。初步建立起市-区市-镇(街道)-社区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域一体的12349居家养老信息平台,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将服务项目扩展为生活服务类、生活咨询类、政府购买服务类和紧急救助四大类262项,目前平台加盟企业3300家,入网居民82万人,其中老年人66.5万人,日均受理各类居民来电2500余件。打造了72个居家养老服务组织,40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了19处1000平方米以上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累计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87处、农村幸福院430处;建设社区食堂和老年助餐点46处、453处,日均服务万名居家老人。

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提质增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1200元提至1760元、散居孤儿由1000元提至14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散居孤儿待遇予以保障,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提至每人每月980元,目前共保障困境儿童413人。将困难残疾人一、二级生活补贴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40元,三、四级生活补贴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13元,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35元,二级护理补贴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15元,截至11月底,共保障困难残疾人9621人,重度残疾人29019人。

福彩慈善工作蓬勃发展。“十三五”期间福利彩票累计销售27.12亿元,为公益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共接收款物价值7.19亿元,广泛开展了助医、助学、助老、助困、助残、赈灾等慈善活动,支出款物总值7.11亿元,惠及困难群众35万余人次。先后有2家企业、2名个人、1个项目荣获国家级慈善奖,有15家企业、12名个人、6个项目荣获山东省慈善领域最高奖—山东慈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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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明显

全面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深入推进村(居)民自治,2018年初,全市村、城市社区居委会全部完成了新一届“两委”换届。积极探索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完善居民决策机制,建立了32个区市级示范点,75个镇(街道)级示范点。全面加强社区服务能力,配备社区工作者2247人。拓宽社区专职工作者发展通道,全市有10名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程序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在全省率先全面落实3岗18级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全市社区工作者平均薪酬达到5.6万元。城市社区工作经费按照每千户每年3.6万元、总额不低于6万元标准核拨。在全市开展“精致幸福社区”创建活动,引领全市社区治理整体提水平。

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不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将党建工作贯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全过程,全市社会组织登记总量达到2180个,注销343家,撤销58家。累计投入1295万元扶持各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市、区市、镇街、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和服务场所数量达到311个,覆盖率全省最高;连续四年组织开展公益创投,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打造品牌公益项目171个;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总数达到6116个,创建“党建带社、以社管社、社社共建”培育发展模式,全省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社会工作有序开展。“十三五”期间,我市共有60人获评威海和谐使者,16人入选齐鲁和谐使者,为全市符合条件的1038人次发放一次性社工考试奖励资金147.3万元。启动2020年度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公益创投活动,出资30万元实施12个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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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日益规范

深化殡葬改革。火化率连续30多年保持100%。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每年举办公益性海葬活动,对选择海葬、树葬、壁葬和不留骨灰等葬法的逝者亲属,每例分别补助800元和1000元,年均补助2000余人。自2019年1月起,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对象覆盖范围由特定人群扩至所有户籍人员及驻威部队、外来务工等人员,殡葬服务费免除项目扩大到8个项目。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殡葬设施布局建设规划,目前市县两级全部建有公益性公墓。

提高婚姻登记便捷程度。指导各区市取消13个婚姻收养登记中的证明事项,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权限下放至县级。自2020年8月1日,在全市实行婚姻登记“市域通办”,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深入开展地名规范化建设。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建立了威海市地名普查数据库。共采集10大类、65个子类的地名信息27600条,整理录入地名数据库16744条。采编属性信息93余万字,搜集历史地名101条,进行标准化处理地名75条,新增地名5093条,修测标绘成果图45幅,生成地名成果表16744张。“十三五”期间,对市区83条道路进行命名,对17条道路的起止点进行调整,对103个住宅小区进行命名。

老年人“一餐热饭”

坚持四级联动,统筹推进管理。构建起市-区市-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联动体系。其中,市级主抓顶层设计,区市主抓体系设计,街道、镇级主抓规划实施,社区、村级主抓项目落地。

优化制度设计,明确奖补措施。在省内率先出台了《威海市城市社区食堂建设指导意见》《威海市农村老年餐桌建设指导意见》。重点保障低保、高龄、独居、残疾、失能、失智、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优惠就餐,对半失能、失能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制定食堂选址、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等7项标准,以标准化建设促进社区食堂和老年餐桌实现规范化运营。加大扶持力度,市级给予社区食堂适当建设补助,对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下、500—1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分别按照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给予社区食堂每处每年3万元的运营补助,运营期内最多补助3年。在农村老年餐桌方面,市级按照每处老年餐桌1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奖补。

因地制宜,探索“六类模式”。在社区食堂建设方面,突出公益属性,探索出养老机构延伸型、社区养老设施型、独立建设型三类模式。各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定老年群体就餐优惠价格。在农村老年餐桌建设方面,因村施策,探索出村级自营型、集中配餐型、村级互助型三类模式。对于经济基础较强的村,指导建设村级食堂,为本村及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村,指导建设村级互助型模式,依托诚信体系建设,发动爱心人士、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捐钱捐物,并由志愿者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鼓励支持集中配餐型,依托村、镇周边养老机构或组织设置中央厨房,由中央厨房集中提供送餐、配餐服务,以降低建设和人工运营成本。计划到2021年,城乡助餐服务设施总量达到600处以上,进一步解决老年人助餐问题。

社会救助体系

“十三五”期间,我市聚焦改革创新,全面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先后出台《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多部改革性文件,着力打造“六社联动・威救你”救助工作品牌,全面构建“9+N+1”多层次梯度式救助格局,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5.2万人。

精准施策,强化保障。全市整合17个部门25类74项救助信息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信息,实现救助信息互通共享。全省最大力度降低纳入社会救助保障门槛,将更多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优化统筹救助项目资金使用规程,最大限度避免重复救助,确保救助公平公正。

创新架构,赋能提效。在全省率先建立“4+2+1”社会救助服务网络,实现市县两级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全覆盖,率先实现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全覆盖,率先实现市域内金融机构核对全覆盖,实现县级临时救助储备金全覆盖,建立社会救助保障长效机制。

全线发力,突破升级。引导建设区域性集中特困供养幸福院,先后投入7亿多元,将32处镇敬老院升级改造为14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非自理特困集中供养率达78%,全省最高。建设区域性分散特困供养15分钟服务圈,实现传统“兜底型救助保障”升级为“适度型幸福供养”。

政社携手,营造合力。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春风万家”行动,为特困对象等困难群众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打造政府公益服务品牌。开启“党建+公益”模式,引领社会组织拓展社会救助项目,依托“威救你”社会救助信息平台,联合扶贫、发改等部门建立“幸福公益银行”,推行帮扶诚信积分制度,积极鼓励全社会参与社会救助。

婚姻登记

目前我市共有4处婚姻登记机构,环翠、文登、荣成、乳山各1处。“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办理婚姻登记10.5万对。

下放涉外婚姻登记权限。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市将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办理权限下放至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群众可就近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实施婚姻登记“市域通办”。今年8月1日,我市打破市域内户籍限制,实施婚姻登记“市域通办”,户籍为威海市的居民可在我市任一婚姻登记处预约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更加便利。

提升婚姻登记管理信息化水平。今年4月,我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启用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的办理效率,10月份又启用婚姻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具有同等效力,更加方便群众的携带及使用。

原标题:《威海民政工作入选多项全国全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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