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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镇平县重污染天气升级为红色预警(Ⅰ级响应)请戴好口罩,注意防护!

2020-12-23 17: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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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升级为红色预警(Ⅰ级响应)

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测预报,联合气象会商结果,我县将经历一次重度污染过程,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南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宛政办〔2019〕43号)和《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升级为红色预警(Ⅰ级响应)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于2020年12月24日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升级为红色预警(Ⅰ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预警期间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组织幼儿园、中小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卫健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企业严格按照南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红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发改、科技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督导企业严格落实限产、停产等措施;发改部门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加大优质煤使用比例;生态环境部门增加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导县城区规划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落实停工管控措施,县城区规划区外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经“市长一支笔”审批,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环卫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冰冻天气结合实际执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督导露天矿山停止一切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土方停工监管检查。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同时要为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其正常运输。

(四)其他措施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督导落实严禁农作物秸杆焚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落实严禁城区内道路两侧树叶、垃圾焚烧,严禁露天烧烤,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公安部门负责督导落实严禁烟花爆竹燃放;电力部门严格管控企业电力调度。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县直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城区及周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或借“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下来”“设备调试、检修”名义规避管控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2020年12月23日

原标题:《【紧急通知】镇平县重污染天气升级为红色预警(Ⅰ级响应)请戴好口罩,注意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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