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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赋予新使命③|长三角如何践行新使命

华民
2020-12-26 15:01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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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赋予了长三角新的历史使命,长三角如何才能实现上述三大新的历史使命呢?

1、迈向实际的而非名义的一体化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早已从早年的理论探讨变成当今的实际行动了。但是,迄今为止,长三角一体化仍然是名义上的,而不是实际上的。

从一体化的理论与成功的实践经验来看,一体化的目的在于拆除商品与要素流动的行政壁垒,减少政府干预,还参与各方的禀赋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各参与方的比较优势),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并通过扩大市场规模和范围来推动分工的深化,这就是著名的“斯密-杨定理”所揭示的市场的规模扩张与分工深化的相关性。

从一体化所要达到的这些目标来看,当下正在推进中的长三角一体化基本没有达标。长三角目前在做的主要是交通与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联网或者并网,但这仅仅是提供了物流和信息流动的便利,而不是商品与要素的自由流动,并未涉及到真正的一体化所需要的各种改革,从而解决不了市场行政分割(用各种地方性的政策和法规构筑的行政壁垒)、产业同构(几乎所有地方都有自己的产业政策,而且在结构上同位相似),以及低水平同质竞争(因为缺乏有效的产业链分工所致)等重大问题。

所以,为了真正实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我们不仅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更需要的是创建共同市场的合作。具体来说:第一,政策协同,最好是“政策盯住”,如果没有政策协同或者政策盯住,各地竞相制定排他性的政策和法规,那么一体化就会因为缺少政策协同或者盯住这个“锚”而无法实现,长三角目前的状态其实就是如此;第二,在政策协同的基础上,取消各地的产业政策,将产业政策上升为区域合作的发展规划,把资源配置与产业发展的空间留给市场而不是政府,这既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也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第三,简化与统一税制、放松或取消户籍制度,便于商品与要素,特别是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以便充分发挥各地的禀赋优势与比较优势。

在现实中,我们经常会看到,长三角的某些地区因为缺乏知识要素而导致高科技产业政策的失败,而另一些地区则因为缺乏劳动力而导致制造业的萎缩,究其原因大都是因为资源由政府来配置或要素不能在更大范围的区域内自由流动所造成的。因此,通过以上三项改革来推进长三角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发展,是有助于整个长三角区域的经济增长与效率改善的。

2、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自主创新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它有助于生产率边界的扩张。从长期来看,资本积累对于生产率的影响是负面的,因为没有技术创新的资本积累必定是报酬递减的,只有创新才能带来报酬递增效应。

激励自主创新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主要使命。政府又当如何来激励自主创新呢?这就要看自主创新在什么样的社会经济环境下才会发生,然后通过政策调整或者体制改革来创造这样的社会与经济环境。

(1)自主创新所需要的三个社会经济条件

一个能够激励自主创新的社会经济环境至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自由思想、知识产权和能够承担失败风险的金融投资。其中,思想自由(包括经济自由)对创新过程的启动具有核心意义;财产私人所有历来都有,但是能够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则是19世纪才诞生的,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必要条件;金融活动古而有之,但是,能够促进自主创新的风险投资则是在20世纪下半叶才出现的,而风险投资是自主创新得以兴起的充分条件。

从根本上讲,自由思想取决于教育的改革和开放,应试教育是培养不出有自由思想的人的。所以,要想有自主原创,首先就需要有教育的创新,教育创新的关键就是破除应试教育的传统,走向现代的知识教育。对教育进行比较激进的改革在短期内显然是做不到的,渐进改革可能更加可取。渐进改革的方法可以是:多元化与对外开放。在这里我们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不要把教育多元化简单地等同于多主体、多渠道办学。要说多主体与多渠道办学,其实我们已经做到了,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非政府主体通过各种渠道所从事的教育活动不是服务于现有的应试教育,就是加强了现有的应试教育,讲的彻底一点,不过都是些“寄生”在应试教育体系上的“可怜虫”而已。真正的多元化与多渠道教育应当是发展各种各样的知识与技能教育,以及职业教育。同时,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改进教育理念,还需要教育的对外开放,就像制造业发展可以引进FDI一样,长三角在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知识教育、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过程中也可以引进国外名校,比如美英的高等教育、德国的技术与职业教育等,营造一个与制造业类似的、教育开放园区。

除了教育之外,自由思想还依赖于交流。交流必须是线下的,而不能是线上的。线上只能办公,而不能带来面对面交流所产生的“头脑风暴”。基于引力模型,为了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而产生的交通时间成本不能超过20分钟(其实这也是一种自由,即人们在可支配时间上的自由),所以,长三角必须通过一体化实现知识要素的规模集聚,形成若干个类似于硅谷那样的知识生产和思想交流的中心或平台,这些中心或者平台的产出不是商品和服务,也不是数据(我们现在给了数字经济太多的光环,这本身就是压制自由思想的),而是新的思想和创意。创建这样的中心或者平台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这可通过专项基金来完成),更需要长期的眼光(即很低的时间偏好率),不为GDP,不追求产值,只为促进自主创新。

关于自主创新所需要的知识产权,人们更多关注的是知识产权侵犯,忽视了比侵犯知识产权更为重要的、对知识生产者与创新者的赋权。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的大学与科研机构就走不出伟大的创新者与创业者。当我们把各种各样的国家实验室都界定为国有资产,并把在这个最为基本的研发平台上产生的各种新知识与新技术都划归国家所有,那么创新就将成为无利可图的事。

正确的理解应当是:国家建立各种各样的实验室和研发平台就是用来支持社会创新的,而不是为了占有创新成果的,只有在创新成果归创新者所有的时候,才有知识产权可言,只有在创新者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之后,风险投资才会介入,因为归创新者所有的知识产权基本上可以等同于抵押品,尽管其具有不确定性。那么国家在赋予创新者以知识产权之后,国家又可以得到什么呢?生产率边界得到扩展、经济增长、政府税收增加、民众收入增加。既然给创新者或者创业者赋权可以带来这么多的好处,那么以国家的名义来占有创新者的知识产权就显得极为短视,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归属国家的知识产权并不能产生任何社会与经济意义。

世界各地的历史告诉我们,经济繁荣面临的主要威胁不是债务,而是限制人们自由发挥创造性的经济制度。这种制度的一个关键错误在于它总是试图保证某个事物的价值,而不是保证它的所有权。没有什么比所有权的模糊更能有效摧毁一个事物的价值了。据此可以得到的政策结论是:为了促使长三角率先成为中国积极展开自主原创的地区,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必须加以相应的改革,改革的方向就是赋予创新者或创业者以完整和独立的知识产权。

创新是一种高风险的经济活动,而且还很花钱。创新的风险在于它有很高的失败概率,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不确定。创新靠的是知识,除了具有公理性质的公共知识外,大部分知识都不能免费获得。所以创新不仅是高风险的,而且还是很花钱的。因此,风险厌恶的银行不会为创新提供资金支持,资本市场所能接纳的也是创新成功的企业(尽管创新企业是否盈利这一点不是最重要的)。所以必须要有天使和风险资本的介入。这些投资者属于伟大的“资本家”,他们投资的目的首先不在于利润,而是在于价值和意义,目标是去发现伟大的企业家、造就伟大的企业。这些投资的时间偏好率都很低,不把所投资的企业发展成为一家伟大的企业通常不会轻易退出。风险投资者会积极参与公司的创建,风险投资者会在董事会里参与所有重要的决定,风险投资者视自己为公司的创始人,而不是公司的贷款人或债务人,即使在公司上市后,风险投资也不会立即退出,他们还想帮助公司找到更好的经营者,有时甚至不惜把最初的创业者炒鱿鱼。

具有以上这些特征的风险投资在中国是极为罕见的,即使在经济和金融都比较发达的长三角地区,也同样缺少这样的风险投资。目前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股权投资者基本上都不是天使和风险投资者,原因就在于他们的时间偏好率太高,而且大都把自己看作是企业的债权人或者贷款人,根本就不参与企业的治理,对企业的长期发展不感兴趣,重在短期套现。由这样的股权投资者送到资本市场的企业最后都成了没有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空壳企业”(这种情况若是不能改变,哪怕有了科创板资本市场,最终也会与主板市场殊途同归)。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仅有资本市场的注册制改革是不够的,关键是需要涌现一大批伟大的“资本家”(天使和风险投资者),去发现和造就伟大的企业家和伟大的企业。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更多的阿瑟·洛克(美国最伟大风险投资者)和克莱纳(硅谷著名风险投资人),而不是巴菲特,巴菲特说到底不过是一个成功的规避了风险的交易者,但阿瑟·洛克和克莱纳才是成功的、造就伟大企业的风险投资者,阿瑟·洛克曾经谦虚地说: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我投资的那些企业创始人,全世界加起来不过 100多个,但是我有幸认识(更为准确地说应当是发现)了其中的10个(仙童8个和苹果2个)。

长三角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特别是科创板的创建已经为创新企业和伟大资本家的诞生搭建了一个正式的舞台。但这还不够,长三角地区还需要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更多的投资转向天使和风险投资,比如控制消费贷款、取缔高利贷金融、加强对理财和交易金融的监管等,并在市场准入、股权结构与税收等方面为风险投资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服务。

(2)自主创新必不可少的三个主体

除了以上这三个基本条件之外,自主创新还需要三个基本的主体。这三个主体分别是:科学家、“资本家”和企业家。他们构成了一个创新的产业链。其中,科学家发明创造、提供技术与专利;“资本家”提供自主创新所需要的现金预付;企业家则把科学家发明创造的技术专利与“资本家”所提供的预付现金加以组合,通过企业组织把技术专利变成能够进入千家万户的产品,推动一波又一波的创新浪潮与产业革命。

长三角有企业家,但是缺科学家和资本家,因而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创新产业链,实现从索洛增长到罗默增长的转型。上海在从事与实体经济和创新关系不大的金融交易;浙江(以杭州为代表)在发展数字经济(生产数字化商品,而不是真实财富);江苏(以苏州为代表)仍然在加工制造。即使有些技术上的进步,大都也是应用,而不是原创。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首先在于科学家的短缺。

造成科学家短缺的原因又可以进一步分析如下:第一,在索洛增长时期,推动经济增长的要素主要是人口与资本,而不是知识与技术,因此,整个社会对科学发明与技术创造既缺乏需求(知识要素的价格相对较低)、又缺乏投入(愿意从事科学活动的人相对较少);第二,因为科技发展落后而造成的知识存量相对不足影响了知识流量的供给,一般而言过去的研发越多、知识产量越多,今天的创新的成本就越低,而现在的创新又会对未来的创新产生向前的溢出效应,因此,知识存量不足是造成科学研究效率偏低的重要原因;第三,对科研活动的导向错误与激励不够,以致科研人员更加倾向于接课题、写论文,而不是进行与经济活动相关的科学研究与专利发明。

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呢?在国际上有两种不同的做法:一是美国的做法;二是德国的做法。美国的做法是把研发从企业“后撤”到大学,大学开放实验室,科学家(也包括工程师)通过原创发明,带着技术专利走出实验室,去创办伟大的公司和企业。在这个过程中,知识的商业化是关键,知识不会自动溢出,能够进入产业的知识没有商业化的运作通常都会被过滤掉。所以,在美国的主要大学里,都建立了科技园区、孵化器、技术转让办公室和创新中心,便于知识产权的认定和风险资本的介入。它们在知识的商业化过程中,起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德国的做法是把大学的实验室建在企业,通过产学研“现场”一体化,科学家直接进入企业进行各种各样的提高生产率或者产品质量的创新。这两种不同做法使得美国成为原创大国,使得德国成为高品质制造大国。尽管有这种差别,但是这两种方法都成功的地为科学家提供了创新的舞台,美国是让实验室与科技园区对接,德国是让实验室与工厂对接。

长三角不仅是制造业最为发达的地区,而且也是大学和科研机构规模集聚的区域,因此,不妨从政策上同时推进大学的实验室与科技园区和工厂的直接对接,以便让更多的科学家回归有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技术原创,或者是可以带来生产率提高的技术创新。这当中的瓶颈当然在于大学,在硅谷创业的美国名校毕业生们有一句名言:“除非斯坦福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衰落了,否则美国其他地区无法取代硅谷。”借用这句活,我们可以倒过来说,除非复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和南京大学这样的名校能够通过改革发展成为真正的创新大学,否则长三角就难以突破科学家短缺的瓶颈。进一步而言,如果没有能够让科学家进行技术创新的舞台,那么最终也就将无法吸引和集聚伟大的资本家(风险投资者)和伟大的企业家。

从加州硅谷的经验来看,和科技人才规模集聚同等重要的是,硅谷同时也是风险投资人最密集的地方,这对于初创企业来说至关重要。斯坦福校园外的沙丘路(Sand Hill Road),汇聚着数百家风险投资机构,微软、亚马逊、Facebook、推特等科技巨头,都曾受益于此。以科技人才为主的初创企业获得风险投资最便捷的方式,就是融入投资家和创业者的圈子,“这是通过网络会议,或者从外地飞来见投资人的方式所无法达到的”,也是盛行于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和基于大数据的信贷投资管理所做不到的。提供科学技术创新的“舞台”、造就科学家、投资家和创业者面对面深度交流与互动的“圈子”,才能形成一条完整的创新链。在创建这样的创新链的过程中,政府又该做些什么呢?首先是降低创新者的税负,其次则是对创新组织提供较为宽松的监管环境,允许其试错。总之,为了让长三角能够成为科学技术的原创之地,我们需要一个包括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市场在内的系统性总动员,并加以系统性组合,而不是各为“谷仓”的分散运作。

(3)政府在自主创新中必须承担的三大功能

最后,政府在推进自主创新的过程中又该承担怎样的作用呢?

从理论上来讲,政府不是经济体的组成部分,而是代表着一种法律背景和一种支持性的结构,它提供了稳定法律环境和货币价值(这对于降低人们,特别是科学家、资本家和企业家的时间偏好率,去从事一些更为长期性的经济活动至关重要),以及为创造性的企业蓬勃发展提供保护。要实现经济增长,关键不在于政府的账户是否是实现了收支平衡,而是能否通过好的政策去打造一种稳定的、可预期的、不受人为操控的、不会突然出现反转(包括政策、法律与所有权的反转)的公共领导力,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根据国际经验,政府虽然不可能是自主创新的主体,但政府也可以在自主创新的动态发展中发挥十分积极的作用:第一,支持大学与科研机构的基础研究,由政府财政投入创建的实验室必须是开放性的,并且是不追求所有权回报的;第二,成为创新企业产品的第一买家,帮助创新企业尽快实现规模化,以便让产品尽快进入最终消费市场;第三,当某个行业出现垄断阻碍创新的时候,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反垄断措施,以保持创新的可持续性。

3、走向贸易自由化

中国对外贸易顺差过大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哪怕在2005年推行了从固定汇率制度到可调整的汇率制度的改革之后,中国对外贸易仍然未改巨额顺差的局面。原因就在于中国的贸易顺差是结构性的。如前所述,结构性的贸易顺差是无法通过价格调整(也就是汇率升值)来平衡的,汇率升值减少的是贸易量,它能通过贸易量的变动来影响贸易的差额,但不能消除贸易失衡的原因。同样,数量调整,比如自动出口限额或者是来自于进口国的配额,影响的也是贸易量,以及随贸易量变动的贸易差额,但同样不能消除贸易失衡的根源。唯有贸易自由化才能够在维持、甚至扩大贸易流量的同时达到减少贸易差额、促进贸易平衡的目标。如果说汇率升值是一种价格调整,自动限额或者配额是一种数量调整,那么对于贸易自由化来说,其涉及的则是高阶问题,要么是调整贸易政策,要么是调整相关的制度。从政策层面来讲,就是要变重商主义的、或者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为自由贸易政策。这种政策性的调整若是没有相关制度的调整或改革予以配合经常会难以推进。比如,服务业贸易自由化就受制于市场垄断者的既得利益,而农业贸易自由化则取决于土地确权改革。

(1)实现地区内贸易自由化

对于长三角来说,走向贸易自由化的第一步首先是要实现区内贸易自由化。在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阻碍贸易自由的主要是三个因素:第一,是税收。经济史学家曾经对比了18世纪的美国与法国,法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但把商品从里昂运送到马赛,竟然被征了将近50道税,美国是一个地方自治的联邦制国家,但把商品从距离相似的芝加哥运送到纽约却没有增加一道税收。这个历史事实告诉我们,法国的市场被地方行政严重分割了,而美国的自由贸易政策却造就了一个高度一体化的市场。其结果是,芝加哥成为美国最为重要的农产品交易中心(包括现货与期货),而纽约则成为美国最为重要的对外贸易中心,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演变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而法国则成为产生重农主义思想的温床,从而错过了成为世界首批工业化国家的机会。第二,是产业政策。地方性的产业政策大都是竞争性的、排他性的和同质性的,而不是基于相互合作的。通过各种同质竞争与排他性的产业政策干预,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埋葬了本地的禀赋与比较优势。第三,是基于行政而不是统一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于是就产生了大量省市之间的“断头路”与“不联网”(相对于“互联”而言),铁路、公路与电网的走向也不是按照市场需要、而是采取了以省市行政中心为圆心向管辖地辐射的做法。这就严重影响了省市之间商品与要素的自由流动。

以上三个因素基本上可以解释互联网电商崛起的经济与制度原因:互联网电商通过线上8交易可以规避税收;互联网电商可以通过线上交易实现异地、甚至跨境交易突破地方性产业政策与各种行政性壁垒的约束;互联网电商还可以通过密集的人力投入、以企业替代市场和政府来打通市场和基础设施的行政分割,解决线下配送难题。但是,事实已经证明,当政府疏于监管时,互联网电商的迅猛发展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影响同样是灾难性的:把行政垄断变成了企业垄断,这并没有增加整个社会的福利;用线上交易替代线下交易,由此产生的后果不是改变了业态,而是毁掉了城市(没有商铺的城市是没有生命的)、消灭了线下商业活动才有的“服务”、抢走了不计其数个体商家的生意;就业替代而不是就业创造,因为伴随着物流工上岗而来的则是大量售货员的下岗;在干掉传统中间商的同时,控制了消费者、占据了存在于供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网络洞”,其目的不是为了促进两者之间的信息交流,而是为了实现信息垄断;最后,通过交易与支付的捆绑,进入金融领域从事高利贷业务。互联网电商带来的这些负面效应表明,互联网电商并不是一种有效的解决市场行政分割的替代方法,想要解决市场地方分割的问题,还是要靠经济体制的改革与统一市场下的自由贸易。

如果与美国做一个比较,我们就不难发现,除了监管之外,互联网电商疯狂发展与中国社会较高的制度交易成本密切相关。在美国,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必须需要由B2B交易平台解决,买卖双方几乎不存在制度的或者技术的交易障碍,双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非常廉价的工具达成所需的交易。但在中国却存在极高的制度性的交易成本,市场分割加上政府管制,使得交易双方备受折磨,于是通过交易的“技术创新”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就成为“理性”的选择,尽管其最终带来的却是非理性的社会经济效应。由此可见,中国互联网电商(平台)的过度发展其实是中国制度交易成本过高的信号,因此,通过经济一体化来解决市场行政分割、从体制上而不仅仅是技术上创建一体化市场,才是实现自由贸易、控制互联网电商非理性发展的可取之道。

根据上文的分析,创建长三角一体化市场,关键是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是税收问题。过度税收与优惠税收等政策都不可取,最好是简化与统一税制,如果短期内做不到,至少也需要做到省市之间的税收政策能够协同运作;第二,是产业政策问题。这里涉及到一个最为基本的问题是,一个地方的经济增长究竟靠的是产业还是企业?答案当然是后者。如果一个地方的经济增长最终靠的是企业,那么企业在空间上的布局又是由什么因素来决定的呢?首先是禀赋优势(具有竞争力的要素),其次是制度优势(对企业和市场友好的营商环境),各种各样的政策优势只是在短期内有效。优惠税收政策也好,产业政策也好,都会带来经济扭曲,并且也不是制度优势的组成部分。只有放弃产业政策、简化与统一税制,才能凸显本地的禀赋优势(比较优势),只有恪守法治、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地方才有制度优势;第三,是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的问题。首先是需要统一规划;其次是需要“连”和“通”,不留缺口、不设断头,网络化与系统化;最后是要统一筹资(专项债等),没有这一项改革,经济增长相对落后的地方会因为财力不足而成为基础设施建设的瓶颈。

(2)推进自贸区投资贸易自由化

实现区内贸易自由化当然不是长三角的最终目标,长三角的最终把目标是推动中国贸易走向自由化,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我们需要起跳点,这个起跳点就是分布在长三角各地的自贸区。

对于自贸区,人们有各种各样的功能界定,并据此赋予其不同的经济意义。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自贸区是各国政府政策特许的一个在空间地理上存在明确边界的自由贸易市场,它不是主权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包括多边的或者双边的)。所以,一个国家有自贸区并不等于有与他国之间的自由贸易。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才把自贸区定义为中国走向自由贸易的起跳点,而不是贸易自由化本身。

在正确认知自贸区的功能和意义之后,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自贸区应当做些什么才是有助于推进中国贸易自由化的?我们先给出负面清单,从负面清单来看,自贸区有两件事绝对不能做:第一,是金融自由化,把自贸区变成离岸金融交易“中心”或者“窗口”;第二,是国际贸易内卷化,把自贸区变成内贸区。

自贸区需要金融服务,但自贸区从来就承担不起金融自由化的功能。金融市场是高度一体化的,一体化的市场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必定是“胜者通吃”,有第一就没有第二(number one equal only one),因而不是可以自由竞争的。这就是为何世界上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一个,比如,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佛罗伦萨、远洋贸易时代的荷兰阿姆斯特丹、工业化时代的英国伦敦金融城、以及今日的美国华尔街。一般而言,作为世界或者国际的金融中心通常得具有以下能力:发钞(本币成为世界货币)、货币与金融资产的定价、创造交易与投融资工具、在世界范围内配置金融资源。从这样的定义来看,今天的伦敦金融城已经不再是世界或者国际的金融中心,它充其量不过是一个金融服务中心(提供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和IPO等服务);法国的巴黎也不是世界或者国际的金融中心,而是世界的时尚之都;德国的法兰克福也不是世界或者国际的金融中心,它是欧洲央行的办公地;意大利的罗马就更不是世界或者国际的金融中心,它是一个因为“罗马假日”著称于世的旅游胜地;至于新加坡、香港等城市,不过是一体化金融市场网络中的一些重要的交易节点而已。二是通过行政手段人为分割统一的金融市场,其后果便是无处不在的金融套利。一体化金融市场的以上两个特征告诉我们:想通过自贸区的离岸金融交易来实现金融自由化、或者“创建”一个什么“能级”的金融中心,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还是充满风险的;允许自贸区从事离岸金融活动只能激励更多的金融套利活动,在极端情况下还有可能成为资本外逃的窗口。至于金融能否走向自由化,首先靠的是经济实力(包括金融上成为世界发钞国,经济上拥有强大竞争力的工业),其次靠的是金融体系本身的发展深度(金融深化)与抗风险能力。这方面的文献太多,不再赘述。

自贸区是自由贸易区,而不是“自我贸易区”,因此,自贸区不能变成“内贸区”,这是不言而喻的,否则自贸区与其他各种各样的产业园区就没有什么区别了,一旦去除了这样的差别,建立自贸区的意义也就不复存在了。

在上述的负面清单之下,自贸区究竟应当做什么呢?那就是包括投资与贸易在内的全面自由化。这里说的投资当然是与贸易相关的实体投资。考虑到商品贸易与对外投资之间客观存在的替代关系,在自贸区里仅有商品贸易的自由化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与贸易相关的投资自由化。自由贸易可以带来比较优势,但是只有自由投资才能带来更多的学习效应与生产率的提高。不仅如此,由贸易自由化带来的进口增加产生的是挤出效应(包括本土企业和就业的挤出),而投资自由化则可带来挤入效应,外资的进入既可带来投资的增长,也可带来就业的增长。

贸易自由化要求降低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取消政府的各种出口补贴(这种做法在出口导向的经济体中非常普遍,但在自贸区就不可行),所以自贸区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三零”(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投资自由化则需要彻底抛弃产业政策,而且还需要自由准入的“负面清单”。所以,长三角自贸区建设的重点在于实现三零贸易与外来投资自由准入的改革,并测试由此产生的风险,借以推动中国全面走向自由贸易,以便摆脱当前贸易失衡、多边贸易摩擦、乃至双边贸易战的困境。千万不要走向金融开放与自由交易的误区。

(3)推动中国走向全面贸易自由化

自贸区建设并不意味着中国走向全面的贸易自由化,因为自贸区说到底只是一种单边的对外开放行为,而不是建立在双边或者多边谈判与认同基础上的自由贸易协议。这就是我们在前文中为何把自贸区试验界定为中国走向全面贸易自由化的起跳点的理由所在。

起始于三年之前的“上海进口博览会”对于促进长三角与整个中国的贸易自由化当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但它不是实现贸易自由化的决定性因素。如果说自贸区是在特定的空间地理上推动中国向着贸易自由化演进,那么“上海进口博览会”不过是在某一个时间段提供了一个自由贸易(且以进口贸易为主)的机会窗口。

因此,不管是自贸区还是上海进口博览会,虽然都包含着贸易自由化的某些因素,但都不能算是真正的贸易自由化,在本质上都属于政府授权之下的贸易自由。真正的贸易自由化需要双边或者多边的贸易协定,且以让渡相关的国家主权为前提。自由贸易协定需要协约国让渡什么样的国家主权呢?那就是国家(政府)对市场和企业经营活动的随意干预权、以及准入限制的权力。如果说自贸区是对中国经济能否承受与贸易相关的“三零”(零关税、零壁垒和零补贴)和与投资相关的自由准入(负面清单)的压力测试,上海进口博览会是对大规模增加进口的压力测试,那么长三角还需要进行另外一种试验,那就是对标国际社会自由贸易协定的相关条款,减少政府对市场和企业的随意或者随机的行政干预、全面推行自由准入的体制和机制改革。这就像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案中所阐明的那样,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通过转变职能让政府成为服务政府,并在此基础上建设对外开放的新体制。

4、从出口加工走向产业链建设

长三角是中国出口加工贸易最为重要的区域,但是,仅仅依赖出口加工贸易,长三角不可能成为中国的乃至世界的一个增长极。更何况,随着区域内要素成本的提高,国际社会又出现了全球化逆转的趋势,依靠出口加工贸易来推动长三角经济增长的道路也快走到尽头了。使命与增长环境的变化,都要求长三角从原来依靠出口加工贸易推动的增长转向产业链建设来实现可持续的增长。

产业链建设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其一,是从原创和研发开始,对中间生产和最终品加工加以组合,形成区域的、国内的、乃至国际化(通过外包与离岸)的产业链;其二,是从最终品加工贸易切入,通过“learning-by-doing”(在实践中学习),沿着产业链攀升。前者以美国为代表,后者以东亚为典型。从中国的情况来看,目前已经在若干个产业中建成的产业链基本上走的都是第二条路径。比如,张瑞敏领导的海尔、董明珠领导的格力、何享健领导的美的、宗庆后领导的娃哈哈、以及鲁冠球领导的万向等企业,已经在各自的产业领域内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正因为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产业链,这些公司在国内与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就不是一般的企业可以与之相比的,它们对于所在地区的经济增长、就业增加和政府税收的贡献也是不可估量的,更重要的是,当这些公司成为产业龙头的时候,它们所在的地区也就成为区域经济中的增长极。

那么长三角又该选择怎样的路径来完成从出口加工贸易向产业链分工的转型呢?基于长三角的资源禀赋,长三角可以根据不同产业的发展态势,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法:与国际发展水平相近的产业,可从原创与研发切入展开产业链建设;与国际产业发展差距大的产业可从最终品加工贸易切入,通过“learning-by-doing”来展开产业链建设;增量尽可能从原创与研发切入;存量则需提升学习效率、加快产业链攀升。

长三角靠什么来完成这样的转型呢?

第一要靠企业家。企业家通常都是有使命感的人。企业家的时间偏好率要远远低于政府官员和投资者。企业家又是最具远见和洞察力的人。这样的人是绝对稀缺的。所以全社会都要善待企业家。

第二要靠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从需求与供给两个角度推进产业链分工。从需求角度来讲,一体化可以通过扩大市场规模来促进分工。从供给角度来讲,一体化可以还各地以资源禀赋的本来面貌,从而可以为企业家利用不同地方的禀赋优势实施产业链的空间分布提供客观依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各地政府用各种行政手段干预和扭曲本地的禀赋优势其实是最不可取的做法,各地政府必须明白的一点是,不必担心落后,落后自有落后的优势,可怕的是走向同质化。既然一体化在促进产业链建设中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就像上文中反复强调的那样,把长三角一体化从“名义的”建设成为“实际的”才是至关重要的。

第三要靠创新。创新可以提高从原创与研发切入、成功创建产业链的几率。至于如何来激励创新,上文中已有分析。在此不再赘述。

第四要靠开放。从最终品加工贸易切入,通过产业链攀升建设一个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没有对外开放进入国际产业链分工是做不到的。考虑到中国较少的知识存量与较低的原创能力,不与国际先进国家合作,直达世界技术前沿的概率是较低的。

第五要靠体制改革。产业链的创建关键在于降低市场交易费用,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行政干预的强度。过多的政策与行政干预会在企业家创建产业链的布局中打入太多的楔子而导致产业链的瓦解。

5、终语

本文不是关于长三角产业发展或者一体化发展的研究报告,纯属随想。因此,不会涉及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产业结构及其空间布局等更加专业化的问题。

长三角一体化的愿景是: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商品和服务可以自由贸易;企业可以自由准入。

通过这三大自由,长三角就有可能变成一个工业化与城市化水平较高、拥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能够辐射内外经济的经济增长极。

(作者华民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吴英燕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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