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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的通知
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的通知
为有效应对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要求,自12月28日起,暂时关闭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和开发区派出法庭暂不现场受理立案申请。拟到法院申请立案的,可以通过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辽宁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办理。拟立案咨询、提交材料、联系法官的,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拨打诉讼服务中心固定电话办理。
诉讼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新城大街5号)。邮编116050。联系电话:诉讼事项, 0411-86365718、86365715;执行事项,0411-86365717。
开发区法庭。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兴发路109号。邮编116045。联系电话:0411-86210218。
二、信访接待窗口暂不现场受理申诉信访申请。有申诉信访需求的可以通过固定电话(审判信访联系人韩建勋、电话0411-86365837,执行信访联系人孟虎、电话0411-86365853)反映诉求,或将信访材料邮寄本院。
上述大厅关闭期间,我院将专门安排人员应急处理诉讼服务、执行和信访事务。当事人网上提交申请或向我院邮寄材料的,应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方便法院工作人员联系。
旅顺口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原标题:《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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