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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寻乌经验”从“一枝秀”到“满园春”

2020-12-28 17: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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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经寻乌县人民法院澄江法庭法官上门耐心调处,该镇周田村王氏兄弟争执多年的果园界址纠纷成功达成和解。 邝丽梅 摄(资料图片)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此后,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又先后作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等重要部署。

赣州市县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苏区干部好作风,推动审判工作从被动受理向主动靠前转变、从机械适法向唯实求真转变、从坐堂问案向亲民便民转变,着力打造“党建引领、依靠群众、源头解纷、优质服务”长效机制,深度参与乡村治理,形成了“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寻乌经验”。

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时表示,要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江西寻乌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等经验。同年11月,“寻乌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2019年6月,在南昌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寻乌经验”得到进一步总结推广。今年,“寻乌经验”在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再获肯定。

近年来,全市法院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总结、提升、丰富、发展“寻乌经验”,并出台实施《大力推广寻乌经验打造参与乡村治理“赣州样板”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着力推动基层司法向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和服务乡村振兴延伸,接续书写“寻乌经验”创新发展篇章。

如今,“寻乌经验”正在赣南大地广泛开花结果。

从“一枝秀”到“满园春”:“寻乌经验”上升为人民法院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赣州模式”

村庄环境优美整洁,民风社风朴实醇厚,文化活动丰富多彩,邻里关系和谐融洽……行走寻乌城乡,一股祥和气息扑面而来。

前不久,寻乌县留车镇发生一起摩托车事故,驾车人邝某受伤,乘车人侯某不幸死亡,而两人都还是初中生。事故发生后,侯某的父母要求邝某和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寻乌县人民法院留车法庭决定先组织诉前调解。该起事故中,邝某被认定为应负主要责任。侯家向邝家提出7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但他们心里也清楚,对方没有这个赔付能力。通过法官参与调处,双方达成和解:在2021年6月30日前,邝家分三次向侯家支付赔偿款共计25万元。这起纠纷的解决,得益于寻乌县人民法院正在持续打造的“寻乌经验”。

法院前期参与释法说理,及时有效化解纠纷,可以减轻后期立案、审案的压力。寻乌县人民法院传承发扬苏区时期审判工作优良作风,多方拓展渠道,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司法在乡村治理中的独特作用,深入群众化解纠纷,将基层司法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将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与便民利民服务深度融合、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与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深度融合,特别是融入到当前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形成了“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寻乌经验”。

2018年,“寻乌经验”被总结为基层法院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以基层为依托,优化整合乡土资源,融合民间力量,吸纳传统文化,回应群众关切,深度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止争、止讼、止访的乡村善治模式。

通过推行这种乡村善治模式,寻乌县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连年实现止增下降,全县16个村成为“无讼村”。另外,年诉讼案件在3件以下的“少讼村”有73个。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势利导,及时在全市法院系统部署开展人民法院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创新发展、深入推广“寻乌经验”,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深度参与乡村治理、创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能力与水平。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三联”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构建联村共治的工作网格,深化巡回审判,强化治理联动,不断加强与基层组织及群众的情感联结、工作联系和治理联动。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涉“三农”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审理乡村治理案件,融合情、理、法,裁判乡村纠纷,保护乡村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倡导乡风文明,促进有效治理。

三是创新考核机制,以案件逆向增长为考核参考。主要考核基层法院案件同比负增长率、同比慢增长率和司法确认案件率、调撤率等指标,引导基层法院转变工作方法,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工作。

两年多来,全市法院系统将法院工作置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市域社会治理等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把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结合,大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在乡村治理、城市治理、类案治理上全面创新,实现了“寻乌经验”由乡村治理到城市治理、由“三治结合”(自治、法治、德治)到“五治融合”(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的发展提升,打造了人民法院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赣州模式”,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2019年,赣州法院群众满意率为97.7666%,同比上升1.73个百分点。

从“乡村治理”到“城市治理”:“寻乌经验”的治理外延不断拓展

与乡村相比,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矛盾纠纷等均呈现出不同的特点,需要采取不同的治理对策。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全市法院系统深化“寻乌经验”运用,拓展司法服务外延,积极探索法院创新参与城市治理的途径,以社区、商事、行业、园区治理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寻乌经验”从乡村治理到城市治理的拓展和延伸。

——联手社区自治组织,将城市基层矛盾化解在源头。“有纠纷,找法官”“人民调解为人民”……“寻乌经验”全面推广后,赣州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情感联结。

章贡区人民法院创新探索“一村一队、一社区一队”模式,成立由法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组成的专业工作队,访民情、调纠纷,将司法触角延伸到每栋楼宇、每户家庭,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5月以来,专业工作队共化解矛盾纠纷986起。“法院干警沉到社区,帮助解纷止争,使大批邻里纠纷、物业纠纷等得到妥善化解,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案件随之减少,缓解了法院的办案压力。” 全国人大代表陈赣飞说。

近年来,赣州法院系统主动加强与村(居)“两委”、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沟通联系,联动村(居)社区“五老”、司法协理员、人民陪审员、陪执员等,组建调解团队,开展诉前调解、释法说理、息诉罢访、文书送达等工作,积极拓宽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通过群众做群众的工作,用老百姓的“法”,解老百姓的难,形成工作合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源头。

——法官挂点联系商会,预防化解商事纠纷。2019年5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工商联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具体措施》,畅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途径、企业诉求移交途径,完善工作对接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助市工商联、各商会成立3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法官、干警挂点联系商会,在商会设立多元化解工作室,开展“进商会、帮企业、化矛盾”宣讲日活动,推进“无讼商会”“无讼企业”建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2019年底,该院出台《多元化解工作规程》《“分调裁审”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目前,全市两级法院都建立了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和特邀调解员队伍,全面开展各类案件多元化解工作。全市法院现有专、兼职调解员82人,特邀调解员883人。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市工商联推荐选聘商会调解员20人,组建起3个调解团队,与3个速裁审判团队对应,形成调审有效衔接、快速解纷的工作机制。

“寻乌经验”的推广,强化了商会作为企业“娘家”的地位和威信,“发生商事纠纷找商会”逐渐成为企业和商界人士的共识。法官挂点联系商会,通过靠前服务、源头发力,促进了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在纠纷成讼之后,商会调解员作为“当事人的娘家人”参与调解,也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促进了商事纠纷多元化解。

——参与园区行业治理,预防化解行业纠纷。近年来,南康区家具产业发展迅速,家具行业从业者已达50万人,家具及配套企业近万家,买卖合同、物流合同、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纠纷呈现增长之势。针对于此,南康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家具物流行业巡回法庭、赣州港巡回法庭,开展行业调解、行业治理。2019年以来,共受理劳资纠纷、合同纠纷、欠款纠纷等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案件141件。

在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或行业,赣州各地法院与公安、司法、民政、住建、卫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工会、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和团体密切协作,推动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工作室,探索组建多样化解纷团队,促进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诉前联动化解。

针对矛盾纠纷主体多元、诉求多元、类型多元的新特点,赣州法院系统坚持“用不同的钥匙开不同的锁”,整合各方资源,从乡村到城市,构建起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实现调解组织从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变,形成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化解的有效机制,逐步实现基层少诉、息诉、无讼。

从“个案化解”到“类案治理”:“寻乌经验”的治理形态日益丰富

走进宁都县梅江镇中山南大道148号,里面几处小板房,就是宁都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法庭。因为车祸受伤,在床上躺了3个多月的市民刘红秀,终于在这里领到赔偿款。她说:“法庭搬到交警事故处理中心大院,省去了我们当事人的来回奔波。”

随着机动车辆增多,交通事故纠纷日趋增长。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处理程序繁琐、办结周期长、理赔难,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各种成本,甚至由此引发更大争端,还会占用更多的社会资源、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结果往往是处置纠纷的职能部门精疲力竭,群众却仍然不满意。宁都县人民法院道交法庭负责人陈连保告诉记者,宁都近年来道交案件每年都在350件以上,且案件数量呈逐年增多之势。对此,宁都创新运用“寻乌经验”,整合法院、交警及保险公司等力量,设立道交法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案件处理,实现了道交纠纷的“减讼快处”,仅2019年,全县诉前调解化解道交纠纷就达259件。该县首创“理赔直付”,县人民法院制作令状式的付款通知书,并寻求各大保险公司支持。保险公司凭付款通知书、裁判文书等及时兑现赔付,使理赔实现“快且准”。

宁都设立道交法庭的创新实践,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赢得了广泛称赞,成为全市法院系统规范类案调解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近年来,赣州法院系统立足个案启发、着眼类案治理,积极探索同类型矛盾纠纷的一体化、集约化、智能化解决方案和化解机制。

——构建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治理体系。率先在全省启用“道路交通一体化”平台,并实现使用全覆盖,交管部门、银保监分局、保险公司、调解组织、鉴定机构、法院协同配合,有效破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审理周期长、赔偿计算繁杂、理赔难、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等难题,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及时解决。2017年12月以来,全市法院系统通过“道路交通一体化”平台诉前调解案件20696件。

——构建劳动争议一体化治理体系。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起全市劳动争议一体化治理体系。以南康为例,自2018年该区人民法院与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共同组建集“三调联动”、劳动仲裁、法庭速裁于一体的劳动争议服务中心以来,每年参与诉前化解劳动争议纠纷1000余件,劳动争议信访案件由2017年的773件下降至2019年的11件,诉讼案件由2017年的266件下降至2019年的110件。

——构建家事纠纷一体化治理体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家事案件二审工作规程(试行)》《反家庭暴力工作规程(试行)》,选聘家事调解员、调查员、辅导员,与妇联、公安机关加强沟通衔接,促进纠纷一体化解决。南康区人民法院建立“婚姻家事调解中心”,由该院具有审判工作经验的未入额女干警担任调解员,2019年成功调解了全院受理的约60%的家事案件。于都县人民法院组成“家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家事三员(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心理辅导员)”新型审理团队, 2019年至今共受理家事案件1951件,审结1904件,结案率达97.59%,调撤率达41.33%。

此外,市县两级法院还构建了金融纠纷、医疗纠纷等类案一体化治理体系,均取得良好成效。

从“三治结合”到“五治融合”:“寻乌经验”的治理内涵愈加深化

瑞金市沙洲坝红井景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旧址格外引人注目。因为,人民司法从这里走来。

苏区时期,无数革命先辈在赣南这片红色土地上艰苦探索,用他们的热血、青春和智慧开创了人民司法审判工作的先河,创造了极其宝贵的经验。今天,“寻乌经验”的创新创造、深化发展,又在人民司法的发源地,为基层司法深度参与乡村治理和创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树起一面旗帜、立起一道标杆。

随着“寻乌经验”在赣南的创新发展和深入推广,全市法院系统在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参与乡村治理的基础上,深化提出了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赣南老区共建共治共享的善治格局,为决胜全面小康、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依托红色资源,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市域社会治理合力。根植于这片红色土地,全市法院系统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夯实政治根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起共治同心圆。瑞金市人民法院以叶坪法庭为试点,依托红色资源,发扬革命精神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突出“党建+”,在壬田镇中潭村、圳头村和叶坪乡脚陂村、日东乡日东圩等地设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章贡区人民法院联合社区服务中心,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综合治理工作队长,发挥党组织书记和党员的垂范作用,开展社区矛盾纠纷治理……这些经验做法,立足实际、各具特色,均取得显著效果、受到群众点赞。

——立足审判职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增强市域社会治理定力。全市法院系统推行以“诉讼服务在一线、调查研究赴一线、巡回审判到一线、判后回访去一线”为内容的“一线工作法”,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同时,注重发挥巡回审判在便民诉讼、法治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精心挑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进村入园(区)审判;妥善审理乡村社区纠纷,融合情、理、法,通过严格公正的司法裁判和热情周到的司法服务,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倡导乡风文明,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内力。全市法院系统更加重视道德教化,注重挖掘德治资源,健全德治体系,强化德治约束,激发德治能量,让市域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在较高的道德水平之上。以崇义为例,该县人民法院把“知行合一”等优秀传统文化思想有机融入乡规民约,促进传统文化与国家法律的深度融合,使传统礼仪、文明习俗、家训家风成为大众日常行为规范,以此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文明共识和道德根基。

——坚持人民主体,发挥自治基础作用,激发市域社会治理活力。全市法院系统致力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强自治组织,创新自治活动,激发自治活力,主动加强与村“两委”、社会组织、基层群众的沟通联系,充分调动社会主体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019年6月,寻乌县人民法院将澄江镇谢屋村的一个旧祠堂打造成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纠纷调解、巡回法庭、村民议事、娱乐休闲等功能于一身的“法治小院”,依托村委会、村民理事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和人民调解网络,至今共接受村民法律咨询589人次,化解矛盾纠纷62件。

——推进线上服务,发挥智治支撑作用,培添市域社会治理动力。全市法院系统把智能化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托“云庭”、在线调解平台、远程调解设备等,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等非接触式诉讼服务,智能化再造法院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方便群众解决纠纷,优化矛盾调处环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其中,南康区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智慧模式,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建成“24小时法院”,实现智慧便民服务“不打烊”。此外,各地法院还大力推广网络立案、跨域立案和远程开庭,在全市范围推行“收转发E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材料递交统一入口,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网上立案22678件,运用多元化解e平台远程调解案件1469件。

采访手记

创新的实践 有益的启示

就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提出了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落实,努力争先进创特色走前列,形成革命老区创新社会治理“赣州样板”的目标。

我市法院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探索实践中形成“寻乌经验”并不断推进其创新发展,与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度契合,为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革命老区创新社会治理“赣州样板”,找到了一个重要抓手,闯出了一条有效路径,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有益启示。

启示之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方向正确、指挥有力、协调有方,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发力,需要形成统筹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大格局。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方向不偏、力道不散、推进有序、实效彰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寻乌经验”的探索形成和创新发展,再次用实践证明了强调“党委领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启示之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同时,还要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培育居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社会治理主体,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做到社会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

启示之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社会治理体系,是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举,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不二选择和有效保证。思想不解放、理念不创新,就无法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就无法突破禁锢、闯出新路、开创新局,就无法创出特色经验、激发生机活力。“寻乌经验”在探索形成和创新发展中,从“一枝秀”到“满园春”,从“乡村治理”到“城市治理”,从“个案化解”到“类案治理”,从“三治结合”到“五治融合”,每一次求变求进,每一步走实走深,都充分展现了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勇毅担当,体现了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务实作为。

这些启示,来自实践,源于求索,难能可贵。

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记者钟义勇 钟瑜 温居林 通讯员黄中林 郭敏

原标题:《这些年│“寻乌经验”从“一枝秀”到“满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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