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永昌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杜某涉恶案件公开审理当庭宣判

2020-12-29 18: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12月28日,永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杜某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犯罪一案并当庭宣判,以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今年,永昌县人民法院共审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案17人,恶势力犯罪2案8人,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圆满收官。

本院审结的崔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恶势力成员杜某在逃,经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杜某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0月开始,金昌市金川区居民崔某某(已判刑)多次向被害人孟某某、赵某某、伏某某等人发放高利贷,收取砍头息。期间,通过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资金走账流水及虚假给付痕迹、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在发放高利贷、强索债务过程中,崔某某先后纠集被告人杜某及许某某、贺某某、赵某某、李某、曹某某(均已判刑)等人,采取殴打、威胁、滋扰、贴身跟随、张贴“大字报”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崔某某为纠集者,被告人杜某及许某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2014年10月至2018年7月,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被害人及亲属的正常生产生活,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庭审中,被告人杜某自愿认罪认罚,法庭依据案件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本次庭审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发挥庭审实质化作用,切实做到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讼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告人家属和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案件审理。

来源:甘肃省永昌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永昌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杜某涉恶案件公开审理当庭宣判》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