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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法院:执行终本不终结 违法占地案件结

2020-12-29 11: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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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平法院多措并举,成功处理了一起违法占用耕地类案件,凸显了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法律权威。

案件详情

被告辛某在未经批准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占用建平县某乡镇集体土地630.87平方米,将畜牧养殖用地用于居住和仓储。建平县自然资源局经立案调查后,认定该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2、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207.57平方米)和其他设施,没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423.30平方米)和其他设施;3、对违法占用的207.57平方米旱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对违法占用的423.30平方米村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合计8384.4元。后辛某逾期未申请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处罚决定,自然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涉及违法占用耕地类案件,为司法保障建平县耕地红线,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立即向被执行人辛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辛某按时到庭履行。在与辛某的沟通中,执行法官得知其现在的违法建筑中储存着大量玉米,在执行法官释明法理后,辛某答应主动拆除违法建筑并上交罚款。后经执行法官多次与辛某沟通,督促其履行义务,辛某仍拒不履行。为维护法律权威,执行法官决定对辛某采取拘留措施,后由于身体原因法院解除了拘留。执行法官严肃告知辛某:虽对你停止拘留措施,但如你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强制拆除,并以拒执罪将你移送至公安机关。在法律权威的威慑下,辛某于2018年10月主动拆除了违法建筑并交纳全部罚款。法院将罚款发放给了自然资源局。

由于执行期限临近,经申请人同意,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是案件的终本不是结束,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可以逃避法律义务。两年多来,执行法官一方面联合村委会多次前往辛某家中共同协调案件执行,另一方面依法对辛某采取限高、纳入失信等强制措施。2020年9月17日,我院接到最高院关于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充分认识和把握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此执行法官再次亲临现场,向辛某释明法律的严肃性及违法耕地的后果。坚持不懈终有成效,2020年12月24日,法院依法没收辛某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423.30平方米,并交付给建平县自然资源局,案件圆满执结。

法官说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违法占用耕地现象日益增多,违法占用土地案件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困难问题也日益显现。本案中,辛某的行为属于违法占地,造成土地资源被大量非法占用,严重侵害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必须依法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把宝贵的土地资源保护好、利用好、管理好。建平法院对此类案件的成功执行,彰显了司法权威,通过实际执行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教育群众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和依法使用土地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标题:《建平法院:执行终本不终结 违法占地案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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