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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人民法院 人大报告获审议通过!

2020-12-29 16: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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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人大报告获审议通过

12月24日,扶余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景坤在扶余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2020工作回顾

贯彻新发展理念,司法护航扶余高质量发展

迅速投入疫情防控。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管控政策,组织干警下沉到包保的2个小区、46个村屯24小时值班值守、排查登记。与市监察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扶余市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19种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提升群众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的法律意识。推行无纸化办案、远程视频庭审、“无接触”执行等措施,保障当事人诉权在防疫期间正常行使。审结2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诈骗案,保障社会治安平稳有序。号召党员缴纳特殊党费7750元支援疫情防控,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

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协同打造“党委牵头、法院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创建5个“无诉讼示范村”,与中国人民银行扶余支行联合引入信用评价体系,打造2个信用村。坚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围绕人民调解、金融调解、行政调解,设置7个调解中心(室),发挥“一站式”解纷平台、“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微法院作用,通过“指导法官+驻庭调解员+调解员”的工作模式,有效引导纠纷在诉前通过调解方式化解,2020年共诉前调解纠纷2788件,调解成功847件,调解成功率30.38%。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了松原市委政法委、省高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持善意理念,创新司法手段。与市政府一起打造扶余优良法治营商环境,为所有在扶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将招商落地企业和本地企业请进来,召开3场近30家企业参加的座谈会,为参会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对涉及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维修合同等纠纷给出意见建议;组织法官走出去,在企业现场对经营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指导,增强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引导企业实现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的根本转变。结合“六稳”“六保”工作,规范审判执行行为,审慎使用强制措施,保障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慎重审理8起涉扶余鼎鹿水泥有限公司用工合同纠纷案,对原告提出的依法不应支持的诉求予以驳回,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加大对扶余顺泰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与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案的调解力度,远赴浙江诸暨、桐乡、杭州等地,实地走访调查,促成原被告双方从不同意调解转变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从而保障了企业有序运转。

司法助力脱贫攻坚。落实落细服务乡村振兴司法政策,依法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犯罪,维护农村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宣传党的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对包保的弓棚子镇8个村进行全面排查走访,完善、核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资料。创新帮扶形式,因户施策、因地制宜,印制并发放《脱贫攻坚“暖心工程”普法宣传手册》500余册,参与调处相邻关系、小额债务、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民事纠纷,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提升包保村屯群众文化素养,努力实现贫困户的物质脱贫和精神脱贫。

践行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法治获得感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依法惩处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落实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审审结9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黑财清底,追缴违法所得2万余元,就案件审理中折射的社会治理问题提出司法建议4条,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先进集体。严惩在我市影响较大的涉众型孙某、都某、刘某、谷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4起,严惩占刑事受案比重较大的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确保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2020年受理刑事案件351件,已结313件,结案率89.17%。

密切关注涉民生案件。依法审理涉及就业、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赡养抚养等民生领域案件,发挥民商事审判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规范、保障作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筹备新建大林子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资源发包专项整治,切实减轻因侵占农村集体资源行为对农村集体资产及村民权益造成的损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有效运转金融消费纠纷案件诉调对接中心,诉前调解113起扶余农联社移交的涉金融纠纷案件,调解成功78件,案涉标的190余万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7万余元。2020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949件,已结3656件,结案率92.58%。

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府院联动,推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0条。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依托该中心化解行政案件32件,其中一次性化解扶余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申请强制执行征收垃圾处理费非诉执行行政审查案件25件,与2019年同期相比,一审行政新收案件数下降50%,新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数下降76%,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取得实效。2020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7件,非诉行政审查34件,结案率100%。

巩固执行攻坚成果。统一执法尺度,规范执行行为,促进公正善意文明执法,集约办理执行事项,执行团队统分结合,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执,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结标的到位金额1.08亿元。合理合法运用强制措施,打击拒执行为,登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6人次、限制高消费1906人次。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网拍案件34件,成交额406.59万元,成交率91.67%,溢价率15.08%,有效提升了案件标的物的处置效率。2020年受理执行案件2528件,执结2465件,结案率97.51%。

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进院领导办案常态化,院庭长示范带头审结案件1764件,占结案总数的43.41%。充分运用院庭长监督管理平台,对“四类案件”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持续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公开裁判文书4836份。发挥法官会议的审判业务咨询指导功能,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意见。规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实现审判委员会职能重心从审理讨论个案转变为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总结审判经验。

夯实审判监督管理责任。从核心指标入手,进行动态监管,实行日督促周通报月分析,形成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指导审判工作。注重均衡结案管理,严格审限监督管理,及时发放《案件审限预警督办单》、《超审限案件原因及整改报告单》。完善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严格法官业务能力综合考评。加强审判文书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加大案例编写、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推荐,1篇行政判决书荣获吉林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

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转变办案理念,推进全流程全要素无纸化办案模式,法官办案模式进一步优化。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建设科技法庭、互联网法庭,应用电子签章系统、音视频综合管理调度平台、看守所远程提讯、GIS可视化实战管理系统、执行值守系统、诉讼服务中心评价系统、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实现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有效融合。

坚持全面从严治院,着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重点内容,组织全院法官干警参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76期,聚力“学习型法院”建设。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建引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队伍向心力。

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坚持以政治纪律为统领,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监督执纪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管理年”活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 纯洁政法队伍”专项整治,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提升队伍廉洁力。

规范管理筑牢思想根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三同步”工作理念,加大网络舆论引导,在报、网、微、端刊发稿件544篇。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司法审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利用新闻宣传矩阵对《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解读,共开展普法宣传16次。深刻汲取重大安全事故教训,组织安全演练4次,坚决守牢安全底线。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做到分工协作、互促互补。大力弘扬杨靖宇精神、东北抗联精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升队伍源动力。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向人大报告、政协通报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深化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旁听庭审。依法接受纪委的纪律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阳光司法,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553件,网络直播、录播庭审3387次。

2021工作打算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提高队伍素质。

二是以质效考核为牵引,

优化执法办案。

三是以司法为民为追求,

服务保障大局。

原标题:《扶余市人民法院 人大报告获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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