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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营商环境】建平法院 分期履行促和解 善意执行保营商

2020-12-30 11: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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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和解分期履行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既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又缓解了涉案企业的经济压力,为建平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告崔某与被告建平县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同学关系,被告欲在建平县某公园举办儿童游乐园可以对外出租场地。原告崔某想租赁场地,于2019年2月向被告交定金2万元,被告为原告出具专用收款收据一枚并注明收款事由加盖公章。被告承诺于2019年5月与原告崔某签订租赁合同,并交付场地,现因被告建平某实业有限公司未能与原告签订协议,亦未交付场地,原告崔某诉至建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被告建平县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依法返还租赁广场儿童设施定金2万元。由于该家实业公司未履行应负法律义务,崔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企业建平县某实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告知被执行企业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对其进行总对总网络查控,然后并未查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通过电话,督促该公司履行法律义务,在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该公司受到疫情以及多方面影响,儿童乐园项目受阻。在执行法官了解此情况后,决定采取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更多运用和解、调解办法实现双赢。经过多次与双方沟通,被执行企业与申请人经协商同意和解分期履行,该公司分两次履行还款义务。目前建平法院已将收到的执行款给付申请人,申请人同意结案。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2020年是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年”,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平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理念,采取灵活执行策略,实现企业利益和群众权益“双赢”。本着扶持和引导企业发展的原则,采用“给予合理期限”、“分批履行”等方式,大力加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执行和解,力促被执行企业的复苏,维护企业的再发展能力。

原标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平法院 分期履行促和解 善意执行保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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