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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守护平安 忻州公安晒出“成绩单”

2020-12-30 23: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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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网讯(梁春霞)12月30日下午,记者从忻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忻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忻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建军,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杨茂文、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冯之光分别通报了2020年打击犯罪相关情况和典型案例。忻州市新闻中心副主任张俊峰主持发布会。

近年来,忻州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对标“四高四重”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力推进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不断深化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打击犯罪相关情况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扬“不懈努力、顽强拼搏、务实高效、敢于担当”的忻州公安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进攻、重拳出击、集中治乱、严惩痞霸,夺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性胜利。2018年至今,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06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19个(其中朔州、吕梁各1个),恶势力集团38个(其中打掉朔州1个),恶势力团伙4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92名,破获各类案件1338起,累计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涉恶资产总价值达13.468亿元;共发现移送涉黑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702条。

三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强化政治担当,常抓不懈,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首要位置,市局先后召开44次党委会,48次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对有可能形成涉黑案件和重点恶势力集团案件,市局主要领导亲自担任专案组长提级管辖,每周调度,提出具体意见,先后召开专案调度会241次,批转文件、案件、线索671件,同时按照“清单式拉、过滤式筛、分层次查、清零式办”的思路推进每起案件,有力地保障了专项斗争的顺利推进。为保持凌厉攻势,市局强化斗争模式,率先建立了“专人、专班、专点、专款、专案”的涉黑涉恶案件“五专”侦办模式,涉黑案件由市局主要领导担任专案组组长,恶势力集团案件由分县局主要领导担任专案组长,恶势力团伙案件由分县局分管局领导担任专案组长,抽调精干力量,签订责任状,建立了日汇报和“三调度”工作制度,坚持大数据抄底理念,强化案件侦办工作。市局坚决服从省厅异地侦办指令,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全局,全力攻坚,先后侦办了省厅交办的朔州朱强“5.21”涉黑案件,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公安部督办的吕梁王见刚“7.11”涉黑案件。侦办“5.21”案件中,在省厅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市局在全市范围内调集警力120余名,全天候立体化运作,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60名,创造了多警种集团运作、合成作战的经验,成为全省公安机关精品案例之一,也是全省第一起公开宣判的涉黑案件。在侦办“7.11”案件中,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亲自上阵,抽调308名民警,组成10个抓捕组,由相关分县局局长带队,在山西、河南、北京、天津等4省8市同时行动,一次性抓获包括主犯在内的犯罪嫌疑人24名,成为全省七个涉黑精品案件之一,受到了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同志的高度肯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始终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力推进,为公安机关成功侦办案件提供了坚强的保障。根据斗争需要,市委采取超常规措施,于2018年7月份,集中对全市公安机关22名干部进行了调整,其中涉及12个分县局局长,进一步增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力量、一线力量、作战力量。市、县两级政府每年设立1000万元的举报奖励基金。斗争中,市局采取异地核查、异地侦办、异地羁押等超常规措施,并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四边”(边核查、边抓捕、边起诉、边总结)、“四不漏”(不漏人、不漏案、不漏罪、不漏线索)、“四长签字”(刑侦队长、法制队长、分管局长、局长)等办案方法;确保侦办的所有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和历史的考验。对全部涉黑案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检法适时会商,有力保证了办案质量,取得了多赢的社会效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侵蚀基层政权的恶势力团伙9个;共破获涉黄赌枪爆案件2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5名;收缴各类枪支287支,子弹175425枚,管制刀具1576把,仿真枪245支;收缴雷管67823发,炸药56973.45公斤,索类爆炸物品36375米。在严打震慑下,我市刑事立案从2018年1——11月至今年同期同比下降32.87%,其中危害严重八类案件同比下降61.4%;盗窃案件同比下降了62.35%;抢夺案件同比下降了78.3%。涉及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也逐年下降,全市“零案件”村(社区)创建率达77.81%,“零案件”企业单位创建率达99.26%,扫黑除恶成效为长效常治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

为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今年以来,市局相继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破小案”攻坚行动、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秋冬平安利剑九号行动、“盗抢骗”冬季会战、防范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雷霆系列集中抓捕行动、昆仑二号行动、“歼击20”专项行动等,不断强化多警种立体化打击防范,特别是破小案方面,对长期盘踞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车站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的扒窃、攀爬入室盗窃、盗窃车内财物、盗窃电动车、抢夺、农村系列性入室盗窃、盗窃货车燃油、机件等犯罪,进行重点打击。今年以来,在持续不断的严打震慑下,全市民生小案发案数为近年来历史最低,今年以来,破盗抢骗等小案破案率59.12%,创历史新高。在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方面,市局狠抓全链条防范打击工作,积极开展集群战役,全年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5名,累计止付涉案资金5.64亿元,冻结涉案资金3.63亿元,反欺诈中心日均电话劝阻量达200条,累计预警劝阻高危人员7.3万人,避免经济损失4400万元;在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类犯罪方面,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共破涉食药环假领域违法犯罪刑事案件123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9人;共办理环境污染各类行政案件889起;经侦部门共破获经济案件3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1人。

三、严打黄赌毒违法犯罪,彻底净化社会环境。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不移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不获全胜决不收兵”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禁毒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提高禁毒工作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管控吸毒人员、防范毒品蔓延的能力,推动禁毒工作稳步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20年,市公安局党委提出了“两结合、三查、四精”的禁毒工作思路,按照“打管道、催网络、抓下线、断资产、夯基础”的工作目标,连续开展了“雷霆扫毒三号”、“四大战役”、“零点行动”、“秋冬决战”等禁毒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63起,同比上升8.23%;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414名,同比上升26.22%;查处吸毒人员3211人次,同比上升7.68%;强制隔离戒毒1760名,同比上升9.52%;缴获各类毒品152.71公斤,同比上升129.54%;扣押资金856.0244万元,冻结资金1504.59万元,斩断云南、安徽、四川、广东、陕西及我省朔州等14贩毒通道。

针对黄赌等丑恶现象,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省厅的安排部署,结合打击跨境网络赌博“断链”行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始终保持对黄赌违法犯罪的“零容忍”和高压态势,不间断开展暗访摸排,及时掌握各类“黄、赌”违法犯罪线索,通过异地用警、远程打击,不断提升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效能,提升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全年全市共破获涉黄刑事案件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破获涉赌刑事案件9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0人,破获省督案件4起,打掉卖淫团伙4个,打掉野外聚众赌博窝点9个;查处涉黄治安案件168起,查处违法人员201人;查处涉赌治安案件1568起,查处违法人员4221人。

此外,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命案必破,扎实开展“三零”创建,不断引深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至今全市发命案19起,全部破获,命案发案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4.48%;与此同时,全市公安机关紧紧盯住未破命案积案不放松,突出专案、专班运作,坚持不懈攻坚,从2011年下半年至今,累计破获命案积案117起(杀死7人、4人命案各1起,杀死2人命案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4名,其中破获5年以下命案积案10起,5-10年命案积案12起,10-20年命案积案65起,20-30年命案积案29起,30年以上命案积案1起。

吕建军代表市公安局表示,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事关公平正义,事关民心所向。全市公安机关将以“三零”创建为抓手,继续坚持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借助大数据抄底战法的强大战力,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打击犯罪能力,为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继续做出新的贡献。

扫黑除恶11起典型案列

一、忻州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以朱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9年9月24日,市公安局成功侦办的朱强、乔海等6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项罪名,57起犯罪事实,有38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经查,2012年以来,被告人朱强、乔海、张小兵逐步招募了一批东北籍、朔州籍有前科、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散无业人员,形成了以被告人朱强、乔海、张小兵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康杰、刘兴兵、薛慧泽、董德宽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侵犯不特定多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通过在北京、天津、太原、大同、吕梁、朔州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大经济利益,在朔州市、山阴县形成非法控制,给当地群众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威慑,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和基层政权。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3165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2857万元退赔被害人;

被告人乔海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911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907万元退赔被害人;

被告人张小兵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307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90万元退赔被害人;

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等刑罚。

二、忻州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以程俊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9年9月29日,市公安局成功侦办的程俊杰等2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忻州市定襄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狩猎罪等11项罪名,23起犯罪事实,有18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经查,2007年被告人程俊杰到代县以来,以开设干选厂起家,后又开设赌场,先后纠结陕西籍亲戚、同乡、同学等多人到代县,集中食宿,统一行动,从事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逐步形成了以程俊杰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王茂蛟、马鑫、王茂路、王君、马军、张诚诚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程俊杰带领、指挥该组织长期收取保护费,并以开设游戏厅为名开设赌场,暴力垄断,先后敲诈他人360余万元,并致伤多人,在代县形成重大影响。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程俊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非法持有弹药罪、非法狩猎罪、非法采矿罪,与先前所判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其他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到二年两个月不等的刑罚。

三、忻州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以梁林茂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20年9月29日,市公安局成功侦办的梁林茂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五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保险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15项罪名,47起犯罪事实,有29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经查,被告人梁林茂自2010年以来,先后网罗赵伟韩、杨润红、郭文文、赵利宏、宫永鹏、王鹏等人在繁峙、原平等地实施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梁林茂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王秀恩、李延杰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赵天虎、宫海波、郭文文、宫永鹏、赵伟韩等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在赌场上放高利贷或暴力收取高利贷,开设黑彩赌博业务,实施敲诈勒索、骗取车辆保险费等犯罪活动、搞地下“执法”活动,并通过非法手段承揽银行催贷业务获取提成等方式大肆敛财,欺压、残害群众,争夺地盘,称霸一方,在繁峙、代县、原平等地及铁矿运输行业、农业银行贷款清偿业务领域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梁林茂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保险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等刑罚。

四、忻州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以张美军、张美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20年9月25日,市公安局成功侦办的张美军、张美成等3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忻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赌博罪,窝藏罪,盗窃罪,强迫卖淫罪等16项罪名,27起犯罪事实,有32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经查,被告人张美军、张美成兄弟2008年以来逐步纠结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分别形成“小美军”、“小美成”团伙。2013年10月,两兄弟的犯罪团伙共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他人,形成了以张美军、张美成兄弟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张凯、穆峰、杨宏伟、张野、任建行、陈正育等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称霸一方,从事“地下执法”,插手民间纠纷,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实施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250余万元,在繁峙县及周边部分县市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的干扰了当地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美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张美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窝藏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等刑罚。

五、忻州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以王见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20年10月30日,市公安局成功侦办的王见刚等5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骗取贷款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窝藏罪,包庇罪等14项罪名,35起犯罪事实,有36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

经查,自2001年以来,被告人王见刚组织被告人王建强、王三宝、任仕娃等人,以其经营的古冶集团为依托,有组织地实施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伤多人,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王见岗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王建强、王三宝、任仕娃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通过寻衅滋事手段,逐步稳固了宁家湾碌峁煤矿、东联铁矿、古芦铁矿、东孟铁矿、黄草沟煤矿在当地的地位,并通过非法采矿、非法买卖爆炸物、骗取贷款、非法占用农用地、不报、谎报安全事故、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手段,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严重损害了国家公信力,在当地形成重大影响。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见刚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山西古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亿元。

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判处二十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财产刑。

六、忻州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以徐明青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9年11月10日,市公安局成功侦办的徐明青等4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原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9项罪名,25起犯罪事实,有6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经查,2013年以来,徐明青为了达到扩大势力、非法聚敛钱财的目的,纠集张宇鹏、张吉等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徐明青为组织、领导者,张宇鹏、张吉为骨干成员,王鑫、聂鑫、张世鑫、高宁、赵伟为积极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非法活动为该组织获取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活动。在作案过程中,徐明青组织人员统一分配作案工具,案发后,有组织的安排成员作伪证,最大程度的保护其组织成员不受刑事追究。多年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在原平市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明青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妨害作证罪,开设赌场罪,与先前所判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7万余元退赔被害人;

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等刑罚。

七、忻州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以赵永、谢俊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9年12月6日,市公安局成功侦办的赵永、谢俊伟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抢劫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118起犯罪事实,有12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经查,2015年夏以来,赵永、谢俊伟、李小兵在忻府区省道、国道采取驾车对外地大货车“碰瓷”的方式实施犯罪。2015年10月后,随着张瑞峰、武少飞、杨勇、王伟等人的加入,逐步形成稳定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成员互相配合、操控车辆,故意碰撞过往忻州市的外地大货车,造成大货车违规行驶的交通事故后,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对大货车司机实施敲诈勒索、诈骗、抢劫违法犯罪活动达117起,违法所得达70余万元,并将犯罪所得用于购置作案工具及组织成员日常开销,以维持组织活动。该组织长期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当地运输行业的安全,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经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永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7.7万余元退赔被害人;

被告人谢俊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7.7万余元退赔被害人;

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九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等刑罚。

八、忻州市公安局成功侦办以彭彦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20年5月18日,市公安局成功侦办的彭彦辉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保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窝藏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项罪名,36起犯罪事实,有20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经查,彭彦辉涉黑组织初期主要以暴力性质的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为主;后逐步转向组织赌博、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等经济领域方面;之后向娱乐行业强行入干股、组织卖淫等隐蔽性更强的方面发展,给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经法院审判:被告人彭彦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等刑罚。

九、忻州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以韩小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20年10月28日,市公安局成功侦办的韩小龙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岢岚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7项罪名,15起犯罪事实,有8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经查,自200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韩小龙、蒋俊杰等人网罗多人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在韩小龙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有组织地通过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在静乐县城乡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累计聚集80余人次实施多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被殴打、伤害的群众多达20余人,其中伤害致死1人、重伤1人、轻伤2人、轻伤以下18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56万余元,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韩小龙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39万余元退赔被害人。

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九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等刑罚。

十、忻州市公安局成功侦办以张文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20年11月10日,市公安局成功侦办的张文伟等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五寨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骗取贷款罪等5项罪名,19起犯罪事实,9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文伟2014年12月选举为定襄县河边镇芳兰村村委主任以来,利用职务便利,逐步纠集芳兰村村委委员薄雷军、村委副主任薄艳伟,未经组织程序先后私自任命武军旗为主任助理,薄志斌为治保组长,李伟云、马敬云、祁金祥、薄生荣为治保组成员,不听从村支委领导,逐步架空芳兰村支委,把持芳兰村基层政权。2015年至2019年期间,该组织把持芳兰村基层政权,致使芳兰村支委无法正常行使职能;利用村委组织、职能多次采取聚众滋扰、堵门阻工、扣押车辆等软暴力和威胁手段,破坏芳兰村范围内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迫使被害人同意其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的非法要求。该组织在芳兰村里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在该村造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基层政权和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文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骗取贷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702万余元退赔被害人;

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等刑罚。

十一、忻州市公安局成功打掉分别以席二平、王孝和为首的两个黑恶团伙

2018年9月12日,市公安局组织直属、忻府、定襄、神池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席二平、王孝和、焦喜明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进行调查。经过一年多的辛苦攻坚,成功打掉以席二平为首的黑恶团伙,和以王孝和为首的黑恶团伙。席二平黑恶团伙案件中,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破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赌博等多起刑事案件,累计查封、冻结、扣押各类涉案资产总计518.22万元。王孝和黑恶团伙案件中,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破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赌博、虚假诉讼、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等6类11起刑事案件,累计查封、冻结、扣押各类涉案资产总计2652.25万元。

经查,自2007年以来,席二平纠集石钢、刘春安、刘庆红、刘喜安等人形成固定的犯罪团伙,以营利为目的,在澳门星际、永利、美高美等赌场获得授信,为赴澳门参赌人员提供、兑换筹码,以及迎送、接待等服务,吸引大量人员赴澳门赌博,并先后向赌博人员提供1.6亿余元港币筹码用于赌博,造成了巨额资金流失澳门。并以索要赌债为目的,对参赌人员采取贴靠、尾随、辱骂、恐吓等软暴力方式索要赌债,使用滋扰、纠缠、威胁、敲诈勒索等手段为非作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忻州城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王孝和通过纠集焦喜明、冯炜、解媛、刘延彬、陈压秋、鲁志成、马卫刚、李勇、赵俊卿、齐文平、郑国、马智、郑龙龙等社会人员,逐渐形成固定的犯罪团伙,通过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积累经济实力用以支持该团伙的活动。并插手民间经济纠纷,为忻州籍赴澳门参赌人员提供筹码,引发了一系列刑事案件,在忻州城区及附近区域造成重大影响,对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和威胁,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经法院判决,主犯席二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余犯罪嫌疑人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人。

经法院判决,主犯王孝和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罚金36万元;焦喜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80万元;所扣押财物资金全部没收,非法建筑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并责令退赔被害人842.7万元;其余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5人。

2020年3起重大毒品案件典型案例

一、市局、代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部目标贩毒案件,缴获毒品2.96公斤

2020年3月,市局禁毒专班在工作中发现,代县峨口男子柴某红向繁峙砂河男子张某军大量购买毒品吗啡,经侦查发现,张某军持有的大宗毒品来源主要是向一名四川籍男子购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指定代县公安局管辖,成立专案组侦办此案。4月12日,市局、代县公安局展开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了以犯罪嫌疑人柴某红为首的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打击下线20名,缴获毒品吗啡2.96公斤,缴获涉毒现金20万元,冻结资金4.4万元,成功斩断一条由四川通往我市代县的贩毒通道。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市局、神池县公安局联合破获一起部目标贩毒案件,缴获毒品4.199公斤

2020年6月,忻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向神池县公安局推送一条涉毒线索,神池籍涉毒人员付某林有重大贩毒嫌疑。根据线索情况,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付某林抓获后。通过对犯罪嫌疑人付某林深挖犯罪,逐步梳理发现了一个跨山西、云南两地的贩毒网络。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指定神池县公安局管辖,成立专案组侦办此案。6月20日,市局、神池县公安局展开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了以熊某顺为首的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打击下线8名,缴获毒品吗啡4.199公斤。成功斩断一条云南通往忻州神池县的贩毒通道。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市局、岢岚县公安局联合破获一起省目标贩毒案件,缴获毒品1.08公斤

2020年3月,市局禁毒专班侦查发现,岢岚籍白某宽从太原市购买大量毒品在本地进行贩卖,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指定岢岚县公安局管辖,成立专案组侦办此案。7月6日,市局、岢岚县公安局展开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打击下线28名,缴获毒品海洛因、吗啡1.08公斤,缴获涉毒现金50.7万元,冻结资金12.2万元,查封房产2套,扣押车辆4台。成功斩断一条太原通往忻州岢岚县的贩毒通道。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一、市局、忻府分局成功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抓获嫌疑人19名。

2020年11月23日,忻府区西张乡紫岩村的王某某向警方报案称:该被人以冒充购物客服退款为由诈骗19734元。

接此报案后,忻州市公安局与忻府分局迅速组成专案组展开研判侦查工作,经过10天的分析研判,专案组成功锁定一盘踞在陕西西安的洗钱团伙,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赶赴西安市实施抓捕,12月5日专案组开始在西安展开收网,经过连续作战,截止12月25日成功抓获19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涉案银行卡48张、作案手机19部,扣押涉案资金三万元,捣毁了该洗钱团伙。目前,该案共串并案件120起,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二、市局、河曲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抓获嫌疑人7名。

2020年12月13日,河曲县公安局接到受害人王某某报案称:自己在网上刷单被骗49.68万元。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经侦查发现盘踞在吉林省长春市的一洗钱团伙。12月23日,河曲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打击网络电信诈骗专班的指导下,在吉林省长春市成功打掉了这一涉嫌洗钱的犯罪团伙,成功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扣押作案银行卡45张、密码器3个,手机15部,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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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扫黑除恶 守护平安 忻州公安晒出“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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