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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法院对高长华等4人“套路贷”案一审公开宣判
2020-12-31 21:3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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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高长华等4人“套路贷”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诈骗李某、黄某艳等28名被害人既遂数额高达四十八万余元,未遂数额达十万余元,同时对未能按期归还欠款的被害人,以上门滋扰、在工作和生活等场所张贴、散播大量“寻人启事”等方式,迫使被害人还款、支付高额费用。
高长华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判处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四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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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法院公开审理高某华等4名被告人“套路贷”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一案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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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龙梦婷
审 核:李 丽
编 辑:丁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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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鱼峰法院对高长华等4人“套路贷”案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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