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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公告

2021-01-06 15: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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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受最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铁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自今日起,所有来院办理业务的人员,必须出示“国务院行程码”,凡是有北京市;沈阳市;大连市;黑龙江黑河市及河北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国务院行程码”为红色的人员,必须提供3天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安检工作,否则一律禁止进入本院。

二、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受疫情影响正在治疗、隔离或者身处交通关停地区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可以向本院申请延期开庭或申请互联网开庭审理。案件承办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可以通过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查询,或拨打024-77894192诉讼服务热线查询。

三、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与诉讼有关的事项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向我院起诉、申请执行的,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小程序“辽宁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办理。

2、缴纳诉讼费的,可通过拨打立案庭电话:024--77894192联系本院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人员微信推送的二维码进行扫码缴费。

3、涉诉信访、立案咨询等事项可通过024--77894190、024-77894137诉服电话办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请做好防护减少出行。铁岭市域内的人员,如因紧急情况或特殊原因,须直接到法院登记立案、参加诉讼、申请执行等,务请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配合本院检查和问询。

五、如有新的变化,以法院最新公布为准,请随时关注“西丰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感谢理解支持!

房木法庭电话:024-77290588,更刻法庭电话:024-77200171,郜家店法庭电话:024-77120026,平岗法庭电话:024-77220026。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6日

原标题:《西丰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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