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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110株,加工成锯末种木耳!蛟河俩人被判刑!
2021-01-07 17: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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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木耳发家致富,是好事。但是盗伐林木种植木耳,那可就得罚了。
2019年12月份至2020年1月29日期间,被告人赵某、钱某以获取种植木耳所需的菌料为目的,携带斧子、油锯,先后14次来到蛟河市拉法街道十八垧地村盗伐吉林省某电力公司所有的柞树共计110株,总价值为10001元。盗伐的木材拉回后被二人加工成锯末,全部用于种植木耳。
案发后,被告人赵某、钱某经传唤到案。两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自愿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退赔被害单位损失。
蛟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判被告人赵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被告人钱某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丨彭亚娟 通讯员丨刘晶茹 魏源
编辑丨陈世新 责编丨李少军
原标题:《盗伐林木110株,加工成锯末种木耳!蛟河俩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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