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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法院联合多部门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案【总第1078期】

2021-01-07 17: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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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编辑:甘园

2021年1月6日,宾阳县法院联合县公安局、黎塘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多方联动,由宾阳县法院副院长蒙立带队,共同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将被执行人违法建在村内一通道上的水泥砖墙拆除,并清除完毕堆放在通道上的砖头,案件最终执行完毕。

出发前准备

案情介绍

申请执行人黄某军、黄某情、黄某杰与被执行人黄某伟、黄某全本是同村堂兄弟、叔侄,又是一条村道上的邻里,本应和睦相处,却因一条村道产生矛盾。涉案的村道系历史形成,以前系部分村民用牛车拉水和运送生产资料的便捷通道。

2016年年初,黄某军、黄某情、黄某杰、黄某伟、黄某全协商一致,决定硬化涉案通道,方便人员和车辆出行。但在硬化部分通道后,双方产生矛盾,黄某伟、黄某全遂拉来木薯杆和水泥砖堆放在涉案通道上,并在涉案通道上用水泥砖砌了一堵长约2米、高约40厘米的砖墙,致使车辆无法通行至黄某军、黄某情、黄某杰屋旁,严重阻碍了黄某军、黄某情、黄某杰等人的通行。

此事经村委会干部、镇政府工作组多次调解未果,故黄某军、黄某情、黄某杰诉至法院,提出排除妨害的诉讼请求,即拆除建在涉案通道上的水泥砖墙,清除堆放在通道上的砖头和木薯杆。

图为被水泥砖堆放的涉案村道

本案经宾阳县法院一审、南宁市中级法院二审,均确认黄某军、黄某情、黄某杰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应予支持,遂一审判决黄某伟、黄某全需拆除拆除建在涉案通道上的水泥砖墙,清除堆放在通道上的砖头和木薯杆;二审驳回黄某伟、黄某全的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因黄某伟、黄某全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故黄某军、黄某情、黄某杰遂向一审法院即宾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宾阳县法院立案受理后,考虑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系亲戚关系,又是毗邻而居的邻里,双方应握手言和、重归于好,故该院执行局先后数次单独前往或联合政府、村委等多部门共同前往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均因两名被执行人及近亲属蛮不讲理、不听劝阻而无法达成执行和解。

考虑到经多次调解后无法和解,执行干警遂张贴强制执行的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自行拆除拆除建在涉案通道上的水泥砖墙,清除堆放在通道上的砖头。但公告期限届满后,两名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该院执行局当即制定强制执行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协调多个部门,决定于2021年第一个工作周展开强制执行排除妨害行动。

执行现场

行动当天时值三九,天气寒冷,宾阳县法院30多名执行干警,联合黎塘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并在宾阳县公安局特警的支援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见证下,共同来到位于黎塘镇某村的执行地点开展强制执行工作。

执行人员分成被执行人警戒组、拆除现场保卫组、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各尽其职,迅速拆除了被执行人违法建在村内一通道上的水泥砖墙,并清除完毕堆放在通道上的砖头,排除妨害,被堵塞4年之久的村里通道仅用一个上午便恢复畅通,申请执行人及途径此路的村民也得以通行无阻,这起亲戚邻里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也执行完毕。

现场拉警戒线,维持秩序

多部门现场监督、整个执行过程

堆放砖块全部清除,村道得以硬化疏通

开年之初,宾阳县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严厉打击,强力震慑,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宾阳县法院联合多部门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案【总第10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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