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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大喊:“我去死,你也去死,我们一起去死!”

2021-01-08 17: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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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转自: 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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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投毒

强灌农药

深夜井内投毒

光是想想

都令人毛骨悚然

……

但这些电视剧般的情节

都真实地发生了

01

因日常琐事发生矛盾

妇女灌村民孙子农药

2020年7月19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丁某因日常矛盾,到本村村民邓某家中与其理论,在门口喊其名,未得应答,丁某则窜入邓某家中一楼大厅,发现桌上放有未开封的农药瓶,便拿起一瓶,窜到一楼卧室后,发现邓某之孙熊某1(2008年11月28日出生)在床上睡觉,即旋开农药瓶盖,用手指戳开瓶口薄膜,尔后一手拉醒被害人熊某1,一手向其嘴巴伸农药瓶灌送,并叫喊道“我去死,你也去死,我们一起去死,省的你奶奶成天气我”。

邓某及孙女熊某2闻声赶来,抢夺丁某手中农药瓶,丁某仍一边拽着熊某1,一边拿农药瓶不松手。争抢当中,农药瓶内的液体喷出,部分洒在熊某1手及睡床上,大部分喷洒在地面。丁某见状,即扔掉农药瓶,跑进大厅拿上另一瓶农药,旋开瓶盖进卧室,后被邓某抢下。熊某1则趁机逃出卧室,邓某等人随即电话报警,丁某亦追出。后丁某一直在邓某家门口等待,民警到达后口头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被告人丁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最终,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02

因投毒声音过大

男子当场被抓包

被告人邱某因建房地基问题,与黄某发生纠纷,2019年5月13日邱某以黄某强占其菜地建房并诬陷其用农药打死灯芯草为由,至抚州市信访局上访,2019年7月29日邱某对处理意见不服且拒签字。

2019年8月17日凌晨2时许,邱某头戴探灯至黄某家,将农药克百威(俗称“呋喃丹”)投放于黄某家水井中,因投放声音过大,将黄某妻子娄某吵醒,娄某发现这一幕后,立即叫醒丈夫黄某,后黄某见状大声喝住邱某,邱某便离开现场朝黄某家后面树林逃离。

最终,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邱某犯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03

向女友水壶内投毒

拘留、罚款、赔钱

原、被告系情人关系,后双方因感情纠纷发生争吵。2020年6月14日,被告为报复原告,在广东省潮州市一鞋厂内,将约1毫升的二甲苯溶液注射至原告饮水壶中,原告因饮用水壶中的水而腹痛。

后送至潮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3天,诊断结果为二甲苯中毒,共花去治疗费5268.26元。其中工厂先行垫付832.04元,原告自付4436.22元。

2020年6月18日,广东省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往原告水杯里投放二甲苯溶液致原告因二甲苯中毒的事实已经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予以认定,并对其处以行政处罚,法院予以确认。

关于原告的损失。因被告的投毒行为,原告在潮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3天,自行垫付治疗费4436.22元,且住院治疗期间必然有误工损失和交通费的支出,对原告主张的医疗费、误工费和交通费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原告因被告的投毒行为造成了身体的伤害,该伤害虽不构成残疾,但被告的投毒行为严重威胁人身安全,且已造成原告慢性浅表性胃炎伴糜烂,原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合理损失10000元。

冲动是魔鬼

遇事都应该冷静妥善处理

千万不能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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