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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法院关于处置被执行人养殖鱼的公告

2021-01-09 10: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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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法院

关于处置被执行人养殖鱼的公告

现因执行需要,嵩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拟处置被执行人段某在水库中养殖的鱼,因所养殖鱼总量不明,不能评估总价值,为尽快协助被执行人将鱼变卖,以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邀请有购买意向人员议价购买,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 所养殖鱼类为鲫鱼、花鲢鱼、白鲢鱼、草鱼等,但各种鱼类数量不明,所占总养殖数量比例不明,故在处置时一并打捞一并处置。

2.因市场波动,各鱼类单价未定,需在本院执行局主持下与被执行人议定。议定后进行现场打捞、称重、移交。

3.购买成功后,款项需当场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不得私自支付给被执行人(若有私下支付等妨碍执行行为,本院将视为协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依法予以严惩)。

4.有该买意向人员请在上班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咨询。

联系人:夏法官、周法官

原标题:《嵩明县人民法院关于处置被执行人养殖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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