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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换届会议成功召开

2021-01-10 16: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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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长 清

济南市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换届会议成功召开

法 治 长 清

济南交通法学研究会作为交通法学学术组织,进一步整合政法与交通法学界研究力量,形成稳定的研究队伍,全面有效提升交通法学研究水平,为服务地方法治环境,传承弘扬法学思想,推进法治长清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1月8日,济南市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在山东交通学院举行换届大会。

济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辛全龙,济南市长清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高长宝,济南市长清区司法局局长王新勇,山东交通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孔祥云,济南市长清区交通运输局局长王恩庆,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庆国,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军出席会议。

济南交警支队智慧办副主任凌美煌,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德新,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闫淼、院长范冠峰以及山东从德律师事务所李传生主任等来自全市法学理论界、实务界的4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

济南市长清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高长宝介绍了长清区历史发展及现状。他指出,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这次会议的召开,必将为长清政法部门传承弘扬法学思想,推进法治长清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济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辛全龙对济南市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成功换届以及新当选的研究会组成人员表示祝贺。

同时,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要牢牢坚持党对交通法学研究会工作的领导,确保法学研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要坚持服务大局。法学研究工作要自觉融入大局、能动保障大局,抓住制约法治社会建设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法治济南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三是要坚持改革创新。要把创新的精神贯穿于交通法学研究的全过程,用不断创新的理论,服务交通运输事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四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在研究会的各项学术活动中要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凝聚人才,努力使研究会成为服务和推动济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法治智库。

会议选举产生了由71人组成的济南市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经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院长、教授范冠峰当选为会长,山东从德律师事务所李传生主任当选为副会长,王静静为秘书长,党支部书记马远利,副主任燕立谦、赵海滨当选为常务理事。

会议第二阶段,范会长为大家带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精彩知识讲座,并与与会人员进行现场互动交流。

长清区司法局 普法与法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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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市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换届会议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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